我这一生,除了父母之外,就要数大姐一家最惦记我了。大姐——我习惯喊她兴祯姐姐,她是我伯父的女儿。
我父亲就弟兄两人,伯父程先德比我父亲大6岁,生于1904年农历正月十八日。父亲13岁时,弟兄俩从老家广安出来,到重庆长安兵工厂学徒,以后都在重庆成了家,并把祖父母接到身边。祖父母和伯父母去世后,父亲一直把大姐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当时,生活虽然苦些,但一家人在一起处得非常融洽。
等到我们几兄妹出生后,大姐也把我们当亲弟弟妹妹对待,亲得不得了。其实,大姐和我母亲同岁(1926年生),整整比我大22岁。我上面有一个哥哥,大我5岁,一个姐姐,大我两岁,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在大姐面前,我们绝对是小弟小妹。小时候,大姐真没少疼过我们。
1949年重庆还没解放,大姐23岁时,自己做主选了人家准备婚嫁。不善言语的父亲担心自己的侄女受委屈,尽管内心不太愿意,还是尊重了大姐的选择。从此,大姐有了自己的家庭。当年冬天,大姐的大女儿冬明出生了,我的这个大外甥女只比我小1岁。两年后,大姐又有了二女儿小明。1952年在我4岁时,由于父亲工作调动,我们全家迁往山西长治居住,大姐一家仍留在重庆。从此,我们两家分开了。
以后五六年里,我们两家分别都添了两个女孩一个男孩,我家成了姊妹七个,大姐家,不知觉中我有了四个外甥女和一个外甥。以后十多年时间,两家书信往来音讯不断,一直保持着联系。父亲偶尔出差到重庆,总住在大姐家;母亲回老家探亲,大姐一家一定要把母亲接过去热情款待。那个年代,两家经济条件虽然并不宽裕,但大姐家和我们家一样,用今天的话都可以称得上一个和谐家庭。
大姐心地善良,为人宽厚,义务担当街道居委会小“干部”几十年,至今还被人尊称为“程代表”然尔,我的这些外甥女们却个个伶牙俐齿,吃不得半点亏。
其实,大姐夫这人挺不错的,除了不问家务、爱好一口酒之外,剩下的全是优点。烟从来不沾,一生乐善好施,光下雨天站在自家门口主动“借”给陌生过路人的斗笠草帽雨伞,已不计其数,而且二三十年来一直乐此不彼。自己有点好东西好吃的,总忘不了左邻右舍。好人好报,姐夫享年87岁,前些年去世时,满口牙齿一颗没掉。事实证明,大姐当初的选择以及父亲当时的默许都是正确的。
说了这么多事情,其实都是在我将近20岁以后,才慢慢知道的。
1967年9月下旬,时隔15年,已经19岁的我在高二时(如果不是学校停课,应该是高中毕业了),从长沙辗转来到重庆。按着信封的地址,找到了朝天门附近新城门街17号大姐家,自报家门后,大姐和姐夫认出了我这个已经是大小伙子的弟弟。于是我就在大姐家不足20平米的一间小屋里挤着住下了。全家加上我八口人,三张床(一大两小,我独占一张小床,大姐家7口人如何挤,我就不管了)。
从此,我结识了我的大外甥女冬明及其弟妹们。并在以后的频繁交往中,逐步加深了印象和了解。分别十多年后,那种血溶于水的浓浓亲情依旧,由于属同龄人,我们还自然而然地建立了长达40年之久的挚友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