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乐与路
【第三十四章乐与路】
品尝过世间最顶级的,就会变得挑剔。
例如现在听着“乐”试的选拔,如同嚼蜡。
来到这个世间,只听过两首曲子。
琴圣的死前绝奏——春曲。
欧阳光曦舞剑时的配乐,赵国的国乐大师赵师傅领衔演奏的——大风歌。
优美与壮阔,世间之大美。
已经体悟,从此天下无乐。
这次雏才会里的评审里有大风歌的指挥者,那个玄服的“赵师傅”。只见欧阳光曦对其言语与神情间甚是恭敬。
我原以为乐的比试应该很有意思,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少儿类的比试先是测评基本功,由赵师傅弹奏一个新曲子,三遍之后,所有的学子上去用同一把琴演练出来。这考评的也不光是弹奏的基本功,还考验速记乐谱的能力。
而各国能够推选来参赛的也必是一方之神童,识谱和音乐的天赋必都是万里挑一,所以这一关也并未难倒太多人。但所有人都是有评分的,还是能分出优劣。
最开始上台的是赵国的两个孩子,一开始就技压全场,给了其它国的选手巨大压力,白未知紧张地一手汗,小手在我衣裳上蹭了无数回,我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轻松地说:“又不是上刑场,要不要这么紧张啊!就当自己是去打酱油的好了。”
“还说呢,我都很久没有练琴了,老师你也不会教我!”白未知嘟着小嘴巴别过去不理我,大约在生气我这老师在琴艺上一点也帮不到他吧。
我但笑不语,又看了看常十,他却轻松地衔着一根细长的草,眼神游离,也不知道心神去了哪里,总之不在台上,或者说根本没把这些对手放在眼里。
在古琴方面我还真是帮不到他们什么,因为我压根本就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弹。但其实在活着时,我也练过乐器。所有豪门聚会的最后,总会由主人家的少爷小姐为大家演奏一曲钢琴曲来助兴,所以其实我也会弹的,只不过想到钢琴就会不由地内心一阵抽痛。
因为我的钢琴也是顾济舟教的,就像我的文学、数学、外语、礼仪、跳舞、骑马、防身术、钢琴,都是他教的。
初入常氏大宅,我只是一个惊慌不知所措的野孩子,刚刚从贫穷溽热的东南亚来到香港这个繁华都市,从那个肮脏下等的贫民窟突然来到天堂一样的城堡别墅,中间的震惊远远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可以形容的。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个暗红色的巨大桌子。
“这是钢琴。”顾老师微笑着,轻轻掀开钢琴的盖子,露出一长排黑白相间的琴键。
我慌乱着,手脚都不知道应该放在哪,于是求救地望着这个几乎是万能的完美家教。
和他站在一起,仿佛他是天之骄子,万众敬仰的神,而我只是一个捡牛粪的野孩子。
他仿佛永远是笑着,笑容清新如薄荷、如绿茶,绝不会甜得腻人,总是静静地散发着安全感。他伸出纤长的手指,捉住我黑黑的手指。那是一双下等孩子的手,有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永远无法消失的粗茧,指甲缝里黑色的污物哪怕是在这城堡呆了三个月还是没办法完全洗干净。一个天使的大手握着一个很丑的小手,让那小手按在琴键上,发出叮叮咚咚的美妙声音。
我紧张地缩回收,不敢再去按一下。这天籁之音会不会被我的小脏手给碰没了,内心下意识不敢去触碰一切美好的东西,当时十岁的我,又自卑又自闭,又敏感又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