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同学们每每相聚,酒茶荡漾之余,必举我为“色狼”,我也洋洋得意甘为好色之狼,并扬言:“吾以色眼看天下也。”
细想一番,他们的一致推崇倒也并非事出无因。一大群狐朋狗党走在街上,高度近视的我准能从五颜六色中指点出娇娇丽色,并附以片言点评,必能众望所归,令众人叹服不已:“好一双色眼!”
能有这样一双火眼金睛,可是我近二十年如一日好色的结果。最早可追溯到幼儿园的时候,在那高低不齐歪歪斜斜的破桌椅旁,就开始偷看一位邻村的小女孩。
那时在乡下,小孩子都没有什么花样繁多的新衣裳,她也没有,只是她的衣裳总比别人特别干净些,又不流鼻涕,在我的小心眼里就已经可谓芬芳、美好之极了。
她有两个特别可爱之处,一是她的嘴唇,丰嫩异常,当中微微尖出,仿佛要滴下一般,每令我有伸手衔接的欲望。二是她爱哭,一哭,娇怯可怜的模样就让我如痴如狂,我常盯着她的脸想象着她哭的模样,这样不过瘾,就开始想着法子让她哭。
有几回,约一二死党,揭一竹竿,挑上些死老鼠之类,在她放学回家的路上,拦路“调戏”,先是对峙,想摸其脸蛋而不敢,就将死老鼠在其脸前晃动,于是就有眼福见其粉泪盈盈的可怜模样,得意回朝。
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我的小学和初中,先后曾暗恋过三个女孩。那时在乡下学校,封建得很,男女生极少搭话,在路上或其他地方碰见,招呼是不打的。只有通过对方的眼神,才知相互其实都已看见。
因此要想引起女生注意,唯有发奋读书,使成绩出众。因为这个,父亲吆喝竹鞭赶不到课桌旁的我,才收拾在野之心,读了点书,不料成绩于是就名列前茅。古人云:女人是祸水。我却因这些祸水得福,因此对祸水们倒越难割舍了。
从小就有此毛病,有些其实并不美的少女,由于某一颦某一笑,某一扭腰动作的动人,也能引起我一时的发痴。天长日久,逐渐给同学们瞧出了苗头,一声“色狼”能把我羞了半死,这刺人的字眼,每被叫出,我就象做小偷给人当场揪住的尴尬。后来脸皮增厚,又读了些书,就开始摇头晃脑地反驳:“非好色也,只不过是对美的敏感。”往往令攻击者哑然。
某日,阳光灿烂,颇正经颇庄严地在床头贴上一条横幅:
皮厚心黑方能遂我风流之志甜言蜜语才可近伊芬芳之唇
白纸黑字,颇有点触目惊心。宿舍一时沸腾,摸头、挨拳、笑骂给收拾了一顿。一舍友就问:“前面有一匹狼,后面跟一只鬼,给你一张弓,你是射(色)狼,还是射(色)鬼?”一时豪气上涌,男子汉大丈夫,色狼就色狼,认了。
臭名远扬之后,本以为从此亲近芳泽难于与虎谋皮,不料女生们竟没给吓跑,反而出于逆反或是好奇,常有艳福不速而至――――――
一个星期天,逛城购书,才出书店,恰遇同系一女生,提着满兜满兜的菜。她的小脸通红,却一改平日的害羞,热情大方得很,声言家在附近,居然引狼入室,邀我光顾。有此美事,我自是答应不迭,跟她穿过一条小巷,老实不客气地推门而入,好大一个厅,没人在家。
问她家人,说都到乡下去了。于是一屁股沙发坐下,等她放下菜,端上热茶,我嘴上早已叼上了她家几上的香烟。她“噫”了一声,我问:“干嘛?”她掩口笑:“没什么。”
几杯热茶润喉之后,漫天胡扯。一扯之下竟然发现平日不曾注意的她很有气韵,一颦一笑,恰到好处。偶而秋波一顾,令人神清气爽。于是灵感纷涌,妙语如珠,不知不觉中已近中午,犹有不尽之意。
她脆脆地说了声:“吃饭吧!”很干脆的样子,挽起皓腕,就去了厨下。我挤了进去,扶一副眼镜,东移西站,号称帮忙,自然磕磕碰碰,平添亲密。
菜真不少,她说困在学校,馋了许久了,可不是刻意为我做的,说着脸却红了。我说:“是吗?”很怀疑她吃得了那么多,却被她湿着一双小手,推赶了出来。
一餐饭吃了许久,菜的味道好坏记不清,却发觉她越看越耐看,外表看上去挺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头发稀黄,削肩平胸,可皮肤却细嫩,唇薄齿白的,笑起来清清亮亮,很可爱。一朵城市里长养的却被遗忘的小花,如果不是今天巧遇,恐怕就要被我这双色眼错过了,罪过呀罪过。
吃完饭,安静了一会,发觉外头天色很暗,她走过去,将窗一推:“下雨啦?”下雨了就没人会来,我也不方便走,这么大一个屋,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的心开始不争气地跳起来。
她掠了掠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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