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侯府的小侯爷曹亮曹子明么?”
曹亮有些出乎意外,没想到裴秀居然都认识自己,他拱手道:“正是。”
裴秀连忙拱手作揖道:“原来正是曹兄,失敬失敬。”
“裴兄缘何认识在下?”
裴秀哈哈一笑,道:“曹兄现在可是声名四播,这洛阳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说着,裴秀又凑到了曹亮的跟前,低声耳语道:“曹兄敢睡司马师的女人,兄弟我佩服地可是五体投地,谁都不服,就服你。”
曹亮顿时无语了,敢情北邙山的事竟然传得这么广了,估计在洛阳士子圈里面,是尽人皆知了,曹亮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他是替司马师默哀了,估计司马师的脊梁骨,都快被人给戳断了吧。
司马师每天出门,得承受多少异样的目光,这鸭梨未免有点大。
但关键的是,自己和羊徽瑜真的没发生什么事,司马师的这顶帽子,戴得有点冤。
“裴兄,其实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裴秀一挥手,嘿嘿一笑道:“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事实如何其实并不重用,结果才是最重要的。说实在的,兄弟我第一次听到这消息,笑得肚皮都疼了三天。走走走,难得今天与曹兄在此相见,相见即是缘分,今天兄弟我做东,咱们一醉方休如何?”
曹亮自然是有心结交裴秀的,听他如此说,便欣然同意,两人相携离开了一品居,来到了与一品居相邻的仙客来酒楼。
仙客来酒楼算得上是洛阳城数一数二的大酒楼了,能够在寸土寸金的铜驼大街上开店,都是极其有实力的。
仙客来酒楼装潢考究,富丽堂皇,往来的食客,也全是非富即贵,普通的平民百姓,恐怕连进入酒楼的资格都没有。
裴秀一看就是仙客来的常客,对这儿的情况门儿清,那些酒楼的伙计一见裴秀,态度十分地谦恭,笑容满面。
裴秀抬手就扔出去一块金子,当做是打赏的小费,吩咐伙计准备好一间上等的包间。
酒楼的伙计自然是满口应承,带裴秀等人上了二楼。
三国时代没有桌椅,不管是在家里还是酒楼,都是席地而坐,酒菜都是放在几案上的。
仙客来酒楼的席子可不是一般草席,而是用上等羊毛织成的毯子,就连几案,都是紫檀木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裴秀没有点菜,而是吩咐伙计照惯例上菜就行了。
看裴秀熟门熟路的模样,曹亮相信裴秀完全是把这儿当食堂了,看仙客来的环境档次,这一桌子酒菜肯定也少花不了钱,世风奢糜,挥霍无度,让曹亮不禁是感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所谓魏晋风骨,不过是士人的骄奢淫逸,这似乎是一曲夕阳挽歌,在黑暗来临之前的最后的疯狂,几十年后,当那个黑暗时代笼罩中原大地的时候,人们才会真正体会的所谓的魏晋风骨不过是一个绝妙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