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片被战火荼毒的土地,每个人都对这片土地没有归属感。
纳略郡,是野蛮的生物的领土,不是人族的家。三杯浑白酒,几句话衷肠;行军三千里,何时归故乡……
“兄弟们,干了这碗酒。”
高顺从不饮酒,此刻却也举起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泪水却沿着他的眼角滴落。
高顺望着一张又一张稚嫩的脸庞,心中不舍。他们都是兵营里‘招募’的士兵,他们没有童年,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他们以战士的身份出生,也将以战士的身份死去。他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赴死……
虽然他们死后都会回归魂殿,但是高顺还是舍不得,他想把所有人的面孔都记住,记在自己的心中。他们,不是战争工具,他们是他高顺的兵。
“我总是说有朝一日、有朝一日,可大多数人的有朝一日都变成了永不。我高顺欠你们一条命,人族欠你们一条命!
今天我有句话放在这里,今日一战,能活下来的,不论是谁,人族当以英雄命名,以百夫长之位供养,获得婚姻,封妻荫子。”
陷阵营的士兵都笑了,这群铁打的汉子笑的一个比一个天真。将心比心,有这样的将军,这一辈子,好像还真不白活。与那群像牛马一样只知道在田里耕种的农夫相比,他们这短暂的寿命好像才算是一生。
“兄弟们,勇气不是无所畏惧,而是能判断出什么是比恐惧更重要的东西。我们人族国破家亡,流离失所。
我们今日所做的一切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我们是为了整个人族,为了我们的后代能够不在战火中煎熬,能够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能够在异族面前骄傲的告诉他们,爷是人族!
我们得不到的东西,我们的后代一定要得到,我们是为了伟大的人族而奋斗,就算是死,也虽死犹荣!
诸君,不要担心,我高顺永远在你们的前方,陪你们一起,同生共死!”
高顺一把将手中的碗摔在地上,抬起头目光如炬。陷阵营的士兵们也随着高顺将手中的碗狠狠的摔在地上,抬起头,眼中满是热情。
士不畏死,又何惧之。
一千陷阵营士兵带着自己的盾牌和长戟向狗头人的本阵前进。一千陷阵营,却有百万大军之势!
此时的狗头人本阵,最高指挥官大萨满阿特利已经被人族武将吕布掳走,狗头人大军本就混乱不堪,人心惶惶。
现在又突然接到示警,说是人族军队杀到,哪怕只有千人,也让狗头人们惴惴不安。
“你说,那个男人在不在里面?”一名狗头人将军不安的问道。
“谁知道啊。”其他人也是一样的紧张。
“先不管那个,现在敌人兵临城下了,我们怎么办,十万大军总不能被一千人族士兵吓跑了吧,不管那个男人在不在都得打啊!”
狗头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敢言语,谁都不想出头。谁爱当指挥官谁当,反正老子不当。万一那个人族武将真的在里面,岂不是危险了,再被他抓了去,生死未卜啊……
“要不,我们先派一支部队试探一下?”一名狗头人将军试探的说道。
“这个建议好,我们附议。”
于是三名狗头人将军各派了一支千人队,分三面包围高顺的陷阵营。
狗头人士兵离得远远的就开始打望。
“喂,你们看,他们都是重步兵,一个骑马的都没有,那个该死的人族武将不在。”
“不在就好,不在那就不怕了。”
一名千人队队长确定吕布不在队伍之中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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