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就小甜长小甜短的,这段时间相处得不错啊?”
花甜听了,脸一红,咕哝着“我去帮大家买点水”然后就一溜烟地跑了。
“你别乱开玩笑。”童宇紧张到眼神闪烁,“人家可不像你一样不知脸皮为何物。”
我笑着用手肘去抵他:“这么好的姑娘喜欢你,心里肯定都乐开花了吧?”
“你别给我乱点鸳鸯谱,小心我揍你。出去出去,我要换衣服了。”说完,他就极不高兴地轰人。
我捂嘴笑,到过道上,就见过道消息栏里,贴了张颜色十分鲜艳的海报。
内容是某音乐公司举办的选秀比赛,号召优秀个人和组合乐队参加。冠军除了可以获得巨额奖金,还可以得到一份音乐公司的签约合同。
站在这个海报前仔细地看完,我当即两眼放光,好似全身的细胞都被激活了。赶紧将其中一张海报从信息栏上撕了下来卷好。
也许真的能创造奇迹呢?!
不出意外,童宇又赢得了今天的比赛。
与上两场比赛相比,他这次赢得很是轻松。我在场外撕着喉咙加油,见比赛圆满结束才松了一口气。
比赛散场,我没有参加童宇他们的庆祝会,而是急急忙忙地联系了花锦,说自己现在就去找他。
花锦租了一个废弃的厂房作为乐队聚集和练习的场地,还大手笔地在其中建盖了一个专业级的录音棚。
没想到这花锦看上去只知道玩乐的样子,竟然找了这么个好地方,真有点“世外桃源”的意思。
这个时候,乐队成员都放下乐器聚集了过来,花锦对他们进行了介绍。
阿华——鼓手,光头戴眼镜,一看上就是这里年纪最长的人,职业是夜场里的DJ。
剪刀——键盘手,斯斯文文的在校大学生,和花锦同龄。
疯子——贝斯手,犀利哥造型的无业游民,除了弹得一手好贝斯,身无长处。
而花锦自己,则是这个乐队的队长、贝斯手兼主唱,还负责主要的音乐创作。
当我高调宣布,从现在开始就是他们的经纪人时,三人均露出意外的表情,然后齐齐地朝花锦看了过去。
“她想当就让当好了,你们不是一直嚷嚷着乐队应该有更好的发展么?现在这个任务就交给她了。”花锦无所谓地抱着手。
见状,三人笑而不语的气氛有些微妙。
“那以后……就相互关照了,你们叫我可可就行。”
“欢迎欢迎。”疯子笑嘻嘻地率先表态,“四个大男人凑一起还是挺无趣的,能有个大美女时不时地出现在眼前,是极好极好的呀。”
算你识货!
“喂,疯子,你别把人家吓跑了。”阿华拍了拍疯子,捉弄说。
“我粗人一个,你可别介意。”疯子听了赶紧圆场。
场面一片和乐融融的。
“行了。我们继续练练那一段,然后吃饭去。”花锦号召。
“等等。给你们看一样东西!”我留住他们,将手中的海报展现在他们眼前。
四个人接过海报来研究了一下,看样子,这种选秀海报他们见得不少,并不怎么兴奋。
“我一看到这个海报就觉得我们应该去报名参加!”我反而激动多了,“我看过你们的表演,非常棒!所以我觉得这个比赛,你们一定要参加,而且一定要拿到冠军,让更多的人认识你们!”
“不好意思……”阿华第一个说话,“因为我年纪最大,所以说点想法。像这种选秀比赛,乐队都是不占优势的。更何况,我们的乐队风格并不属于主流,恐怕很难敌得过那些又唱又跳的年轻选手。”
接着,疯子将海报递还我手里,也泼了一盆凉水说:“我们做乐队可不会去迎合那些评审和观众的口味。这种哗众取宠的比赛啊,不适合我们。”
意思……还没有去参赛就被内部否决了?要我乖乖地听话,不要乱掺和的意思?
我还没来得及再说话,花锦就一脸严肃地说:“等我们练习完再说!”
于是乎,我只能捧着海报,坐在旁边一声不吭地看着他们排练,一直到练习结束为止。
虽然心里面郁闷,但是再一次听见他们的音乐,还是忍不住又惊艳了一把。
特别是花锦唱歌的时候,我真的有一种升级为“粉”的感觉。
他的声音,他的唱腔,他弹奏贝斯时的帅气样子,还有那种认真的眼神,无不吸引我的目光。真没看出来,他在音乐这方面是有“真材实料”的,绝不是玩玩票消磨时间而已。
又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练习之后,天色也随之暗了下来。
“今天到此结束。”花锦发了话,他们也才敢放下乐器。
才放下乐器,疯子就在吼着肚子饿,要吃大餐补一补。
花锦问阿华想吃什么,也问了剪刀,他们都说随便,他们只负责吃。而疯子则提起上次那个海鲜大餐,简直就是皇帝般的待遇。
花锦豪爽表示就再去那里,剪刀和阿华都一致同意,先行一步去开车。
我到花锦旁边:“什么海鲜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