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卿整理了思路之后,越发觉得自己的猜想极有可能就是事实。
后背不禁感受到一阵凉风,楚卿眯了眯眼睛,她身边自然有明月楼的人同为奸细藏在她的身边,藏在龙门山庄里,楚卿想到这里,幽幽开口,“龙门山庄干净不干净我不敢说,但是明月楼真的太可惜了。”
“不说明月楼了,我想听听你和七娘的故事。”
一提到七娘,金八两明显显示出不自然的拘谨,呼吸了一口之后,才缓缓开口,“我从小就喜欢七娘,我爹是一个小官,正好七娘的爹在我们府上负责采购,七娘小时候长得就好看,我是家族中最小的,哥哥们都爱欺负我。
有一次我被大哥设计掉进了池子里,是七娘救我的,那时候她还没有池子高,当时我就觉得我以后一定要娶她。可是,在七娘的父亲离世之后,七娘就像是消失了一样。我也是找了她很久,终于在罗云镇找到了她。”
金八两好像还想说什么,就在此时七娘在外面敲门,“公子,你还在吗?”
楚卿清了清嗓子,“嗯,七娘有什么事情吗?”
孟七娘笑吟吟地推开门,“我就是想着公子口渴,于是就亲自沏了茶水,不知道公子喜不喜欢。”
楚卿拿起素白色的茶杯,“味道清冽,茶是好茶,但是能沏出如此味道的人想来也定是清新脱俗。”
楚卿没办法,就是有着爱撩的毛病,尤其现如今一身倜傥男装,撩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孟七娘依旧是心中喜悦的模样,金八两却没有了之前的醋意,相反,还低低地笑出了声音。
孟七娘一记犀利的眸光扫去,金八两这才止住了笑意。
“时间也不早了,我和金兄一见如故,没想到竟然说了这么多话。”说着就走到了桌案前,手里拿起毛笔,在宣纸上写了什么,然后吹干墨迹之后,拿给了金八两。
孟七娘认识的字不多,看不懂上面的字,可是有不好意思开口向金八两问这字是什么意思,只在一边心虚地说道,“公子的字真是好看!”
而金八两看到字之后却是眉头紧蹙,因为上面写着——因喜之,故冷之。
楚卿缓缓开口,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金先生只需要暂时先用这个办法,我不日之后还回来,到时候还希望能喝到先生的喜酒!”
明明是官宦家庭的公子哥,明明是薄脸皮,却甘愿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书。
就好比让一个开跑车的富二代开拖拉机一样。
“因喜之,故冷之”这六个字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喜欢,所以要冷处理,给对方一些空间,也给自己一些空间。很多时候一味的付出反而会让对方并不知你在付出。
就像金八两,为孟七娘改了名字,学了说书,放弃了身份,孟七娘不是冷血,但是就像就处温水中一样,感受不到自己处在温暖之中。
告别了二人,楚卿带着翠翠在罗云镇又转了转,买了一些新奇的东西。
“如果夫人或是凌霄问起,你尽管说陪我来买小玩意就行,记住了吗?”
“嗯嗯!”翠翠咬着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美滋滋地回答道,“少奶奶今天下午在罗云镇的街上逛了很久!”
回到龙门山庄的时候天色已经接近昏暗,楚卿回到房间的时候就看到了南宫凌霄靠在椅背上读着剑法。
起初看到一个俊俏男子背影的时候,南宫凌霄眉头一皱,“你是何人!”
楚卿玩心大起,粗着声音道:“哎呀,没想到我家心肝宝贝的相公在这里,真是辜负了今日的良辰美景!”
楚卿话音刚落,楚卿就感受到一双大手搭在了自己的腰间,像是惩罚一样,还掐了掐她的肉,便听到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你家心肝宝贝不在,为了不辜负这良辰美景,你要不要考虑一下你家心肝宝贝相公呢,说不定比你的心肝宝贝还要棒呢。”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一样,紧抱着楚卿的腰,低头在楚卿的后颈上落上细碎而灼热的亲吻。
楚卿老脸一红,为什么这是世界的他这么会撩,明明之前还是爱红耳朵的青涩少年,而现在就连自诩是厚脸皮的她听到这样的话也不禁脸上发烫。
“不闹了!”楚卿转过身子推开他,红着脸坐到了木椅上面。
南宫凌霄发出一阵低笑,跟着楚卿走到了桌案前,伸出手抵在了木椅子的靠背上,将楚卿围在自己的怀中,附身仔细打量着楚卿眉眼,墨黑色的眸子带着笑意,朗声道:“这俊小哥怎的如此眼熟,我觉得如果是你,断袖也没有关系。不如趁着我娘子不在,我们好好地深入接触接触!”
“南宫凌霄,你娘子我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会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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