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队退役下来已经两个多月了,余乐一直宅在家里玩各种游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颓日子。
为此没少落家里的唠叨,以致父亲两次抡着扫帚来抽他,要么去找工作,要么去找女朋友,再玩你这破游戏,看我不把你电脑摔成八瓣儿!
没办法,做父母的就这样,在部队里见不着时,就整天电话长电话短的叨念你,现在见着了,他又嫌你整日在眼前晃荡得碍眼。
得!嫌我多余是吧,那我就走远点。
一气之下,余乐决定投奔远在大洋彼岸的表姐。
表姐陆琳,是个高知,从小上学成绩就很优异,高考后,被米国的斯坦福给直接录取了。毕业后她留在了当地发展,任职于一家华国500强企业的北美分部,现在工作才一年多,听说就买了车和房,比起余乐,可有出息多了。
正巧这时候赶上了表姐回国探亲,于是余乐电话给她联络。她听说余乐要去投奔她,十分开心,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了。
当然了,真说让余乐追随他表姐去米国做事,那是没谱的话儿,毕竟工作签证没那么好办。
余乐的小算盘,只不过是想借机躲下清静,去米国那边浪几天,体验一把资本国度的生活罢了,顺便住住他表姐在米国买的大洋房。
听说米国地广人稀,造的房子都很宽敞,可不像咱们的那么省地儿。
跟表姐有好几年没聚了,才一见面,表姐便像只小燕子一样扑进余乐怀里,对他又亲又抱,又揉又捏,那两个饱满富有弹性的地方,则对他噌啊噌的,噌个没完。
真是一点儿高知女性的形象也没有!
表姐勾着余乐的脖子,笑着问道:“怎么样,小子,谈女朋友没有?”
余乐无奈地摇了摇头,“没。”
表姐不信,“怎么会,你小子长得还是挺帅的,怎么可能没有,不会是你眼光太挑吧?”
余乐没好气地道:“挑什么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几年在哪儿呆,部队里全他妈带枪的,我找谁挑去?”
表姐怔了一下:,啊,带枪?那倒是哦,在部队岂有不玩枪的。”
余乐见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便向自个儿两腿间的兄弟指了指:“我是说,都带这杆枪儿。”
表姐这下倒是听明白了,脸微微一红,但是紧接着,她居然伸手就朝余乐那地儿抓了过来。
“呀,怎么是翘的……”
“就你刚才那又搂又抱的动作,我要是没反应,那我就是无能的了!”
余乐看着表姐那窘得像红苹果一般的脸蛋儿,打趣道。
表姐人长得十分漂亮,脸蛋儿很好看,拥有一种成熟带着魅惑的美,胸饱臀满,腰细腿长,性格霸道中带着稳重,用现代网络流行话来说,就是一御姐儿,最能勾引纯情小男生的那种。
还真别说,在少年青春懵懂的年纪,这位表姐可曾是余乐幻想的对象。
在那时,她就是一个出落的美人胚子了,怎么瞧都怎么好看,余乐还正儿八经的想过长大后娶她当老婆呢。
可后来长大了,余乐却转过神来,娶个屁哟,这他妈的可是我表姐!
表姐被余乐打趣了一顿,很是不服气,挑眉道:“这么说,我家弟弟还是个雏喽?”
余乐白了她一眼:“是雏怎么了,你一副看怪物的样子,是几个意思?”
没想表姐石破天惊地来了句:“那想不想姐来给你破了你的童子金身呀?”
余乐一听,顿时满头黑线:“喂,我说陆琳,你可是我表姐啊,这事就不能劳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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