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来到金三角后,贺兰小新曾经派人去内地,给他采购了几身衣服。
他在罂粟谷内时,穿的是藏青色立领中山装,小伙子风流倜傥的不行,仿似《精武门》里的陈真转世,而且他本人也喜欢穿那个款式的衣服。
不过这次之所以转道缅甸,就是为了悄悄地回国,李南方再穿的那样招摇,那就是自找麻烦,当然得低调点,换上了一身看似普通的休闲装。
请注意是看似普通,其实一点都不普通。
新姐为讨好她男人买的衣服,价格如果低于十位数,她也是看都不带看一眼的。
这身休闲装,是纯手工裁剪制作的,没有任何的标签,猛地一看与地摊货差不多,不仔细看针脚做工,像连媚这种识货的贵妇人,也不能一眼就能看出它很值钱。
所以呢,如果不是李南方刚才帮了她个大忙,连媚是绝不会主动理睬一个身穿地摊货的屌丝青年,这会让她觉得自己身价会下降。
薛媚看似无意的动作,当然逃不过李南方的眼睛,再次确定这就是个爱慕虚荣,特喜欢在劳苦大众面前注重她上层人士身份的。
这种人不一定是坏人,但肯定算不上是好人。
李南方自然没兴趣满足她“贵太太在穷小子面前”的优越感,刚才帮她,只是看不惯她在异国他乡被人欺负罢了。
淡淡地笑了下,李南方又抬头看站牌。
李南方的冷淡反应,让潜意识内正琢磨着下一个动作该怎么拿捏,才能彰显自己贵妇人风范的连媚,有些惊讶,更多的却是不爽。
爱慕虚荣的浅浮女人都这样,她的某个行为动作没有引起被她看不起的异性注意后,就会觉得遭到了羞辱——说起来虽说有些可笑,却是真实存在的。
不爽归不爽,连媚还是很清楚刚才多亏了李南方出手相助,要不然她就会被人带走,到时候说不定会屈打成招的事了。
再说当前正在异国他乡,约好的同伴还没来,连媚担心她会再次被FBI抓走,当前最好是与李南方呆在一起,保险些。
“帅哥,你是哪儿人?”
连媚从小包里拿出一张湿巾,动嘴优雅的擦了擦嘴角,问道。
“津门。”
李南方依旧抬着头,看都没看她的回答。
连媚这口带有明显优越感的津门腔,给李南方造成了一定影响,这才随口也说是津门人。
一口流利的津门腔。
“哦,你也是津门人?”
连媚很不满李南方的冷淡,不过还是故作惊喜的样子:“还真是巧了,我也是津门的,咱们原来是老乡啊。”
这肤浅女人在这儿唧唧歪歪,让李南方不胜其烦,可看在同胞的面子上,却又不能理睬她:“是吗,真这么巧啊。”
“可不是咋地?”
异国老乡相见的亲近感,让连媚忽视了她该在屌丝面前该保持的优雅贵太太风度,脱口说出了一句津门土话,接着就醒悟了过来,赶紧轻咳了一声,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那个,什么,谢谢你刚才出手帮忙。”
“你刚才已经谢过了。”
李南方笑道:“就因为是老乡,所以才要谢两次吗?”
“刚才是口头上的感谢,这次呢,来点实惠的。”
连媚低头打开小挎包,从里面拿出两张面值一百的美钞,看似很不舍的,在手里拍打了下,递了过来:“给你的。”
“给我的?”
李南方看了眼钞票,没有接。
刚才警务点里,两名探员表示抱歉要赔偿连媚一万美金时,李南方可是在场的。
看来,这两百块钱,应该就是那一万块中的五十分之一了。
李南方笑了,这女人还真是大方。
他帮连媚,可没打算图报的。
不过连媚既然主动拿这种铜臭之物来感谢他——能抵换国内货币一千多的两百美元,很有亵渎他仗义相救的英雄行为嫌疑。
连媚点头,满脸慷慨的样子:“是啊,就是给你的。你帮了我这么大忙,我当然要表示感谢。别客气,拿着吧。”
李南方心里叹了口气,一副没见过钱的样子,盯着女人手里的钞票,扭捏的说:“这,这多不好意思?”
“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连媚伸手抓起李南方的右手,把钞票使劲拍在了他手心里,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
李南方有个优点,那就是从来都不拒绝别人硬送上门的好处。
尽管两百美元,也太少了点,而且还充斥着恶心的慷慨气息。
当然了,虚假的客气两句还是免不了的,毕竟那是男人该有的风度。
“这就对了嘛,大家是老乡,没必要太过客气的。”
李南方的客气,让连媚对他的感官好了很多,也忘记曾经让她很不爽的事了,饶有兴趣的问:“帅哥,是做什么工作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