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问过吴知厄的家庭背景是怎么回事,只知道他爹挺有实力的,应该是个蛮大的官,可到了他家我才发现我俩家庭条件差距比我想象的还有大,当然我从来不以物质上的富有当作衡量人的标准。
“我家也没人,你喝点什么?茶咖啡啤酒?”吴知厄递给我一双拖鞋。
我对于这种资本家阶层腐败分子没什么好脸色:“拿啤酒来。”
什么字画古董啥的,我也欣赏不来,不是那个阶层的。劳苦大众就对他家大彩电感兴趣,我家的小黑白相比之下简直太惭愧了。
鼓捣着他家的彩电,我发现录像机也挺有意思的。挑了个喜欢的电影看了起来。刚好电影里是周润发的英雄本色。我比较偏爱发哥,也看过几遍这个电影。
吴知厄拿了几罐啤酒过来,我撇了他一眼,居然是冰的,这个腐败分子。
我们沉默着一起观影,期间我几次都想问问他现在跟李铃铛怎么样了,但有些不好意思,一因为他是我好友,二我刚跟李铃铛搞对象没少在他面前挑衅。
吴宇森的片子,枪战是最出色的。节奏快,打的好看。发哥帅的迷人,枪声阵阵我的思绪不由得回到了那个恐怖的下午。
枪声起,人倒下。我怀里的母亲流着血,她的手在最后时刻似乎抬了抬。
一直有个很糟糕的念头在我心中划过,只不过我把它强行压制住了。
这年头在我心中越来越来强烈,我厌烦的扔掉了手中的啤酒瓶。。
“上楼睡觉吧我们。”吴知厄拍拍我的肩膀。
一夜无话,我们各自安睡。我有些认床睡的并不踏实。直到快天亮才睡着了,迷迷糊糊间我爬起来洗漱上班。
老吴像个贴心小棉袄一样准备好了早餐,热牛奶加面包。令我想不到的是居然还有两根油条和豆浆。
坐着老吴的摩托赶到上班的地方,那个小姑娘李倩横了我一眼,莫名其妙大清早就被挑衅我有些不开心,走过去问她:“我没得罪你吧,你对我有点意见呐。”
“宋队说你局里年轻警察里面最厉害的,我想我来了你就不是了。”那小姑娘有些自信满满地看着我,眼中充满了挑衅。
我闻言不禁笑了:“他那是实话,不过要挑战我的人有点多。你先排队去。”
这个不明身份的尸体搞得我头大不已,找王大脑袋汇报了一下怎么发现它的,又写了一份书面报告,虽然领导很信任我,但这事总算跟我沾上了关系。
尸检记录出现了,死者为年轻男性,三十到二十五之间,死亡时间是昨天,死因应该就是脖子上的致命伤。这是一份对我很不利的报告,更烦的是那个红色颗粒目前只检查出是塑料质地,具体是什么也查不出来。
接着就是排查失踪人口了,一整天都在调查过去的接警记录中度过。
我刚走访完城南猫耳街的一户失踪人口家庭,出来一看天都黑了。我摸摸空空如也的肚子,打算去觅食。
胡同口烧饼的味道吸引了我,这家看来手艺不错,排队等待的人很多,这时我看见了拐角一个僻静无人的弄台里,一个外表干瘦贼眉鼠眼的家伙正在掏一个年轻姑娘挎着的包呢。
我将手里的烟头丢在地上,悄悄的走了过去,准备将这小贼一举拿下,谁知道他很警醒地盯着前方,见我靠近仍是不慌不忙地将姑娘的钱包放进了口袋。
他要是直接收手跑说不定我也就放过他一马了,可他这无疑是挑衅我。
“站住,我是警察,再跑我就开枪了。”我朝着他的方向猛地跑了过去,嘴里咋咋呼呼的骗人,我哪能配枪上街啊。
那小贼身手倒是灵敏,跑起来那叫一个快。万幸这时我也是身体巅峰,跑的也不慢,这人跑到了马路中间,手一撑跨过了护栏,我紧追不舍。
他跑进了街对面的巷子,我有些烦躁,巷子里路多很容易就被他逃脱了。更是咬牙玩命跑起来。
他一眨眼功夫钻进了一个闪着五彩灯的大门,我也跟着进去。才进门,就发现这里灯光刺眼,五色的灯光聚在天花板上摇来射去,喧嚣吵闹的歌曲电子音更是钻入耳朵闹个不停。我一时有些懵,这小偷趁机消失在我的目光之中。
迪斯科这玩意历来得不到我的芳心,我不喜欢太吵杂影响我思绪的东西。不过摇滚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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