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
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祗一般的俯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