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家哥三个汇集的是整个朝鲜中学和朝鲜街的小混混,孟飞更是凭着家世背景统领了众多形形色色的学生和社会小痞子。而我呢,身边一直都是开始时候的这些人,一群初二的学生,虽然后来又增加了像叶广林、王宇豪这些一年级的小子,可相比之下,他们根本就是人们眼里的小毛孩子而已。
虽然凭着我一时头脑发热的冲劲打败了初三,算是称霸校园了,但我们这些人,不管是人数还是整体实力,也就在学校折腾折腾还算绰绰有余,去了街上实在真是不够分量。
除了无意间被我帮了的林风之外,与其他对头基本都是怨仇越结越深,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我的霸道,可却也让我多少陷入了有些孤立的局面。
我们原本的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圈子之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排外的情绪,就像对待林风大家就一直不太信任,所以也都基本不会有林风这样的想法,而且我近乎一意孤行的固执也让大家不太敢提出这种意见。
虽然林风是以“降将”身份加入的,可他对我确实帮助不少,而且关系变得甚至比和其他人还要密切,如果多一些他这样的人那对我肯定没有坏事儿。
可这做起来并不容易,基本上跟我对立的那些人都被我得罪个透透的,就连原来最有可能联手的黎谊,都因为我个人对他的厌恶不仅跟他搞得势不两立,还把身后的靠山都一并给得罪了。
学校里,我打破了不成文的规矩,一个二年级的做了大棍儿,三年级的虽然无力跟我争斗,但普遍心里是不服气的。而一般在学校,恰恰三年级才是真正的骨干力量,尽管眼看他们就要毕业了,可是有不少的人在学校和社会之间徘徊,没有争取到他们的协助也是我们现在最大劣势之一。
我们就像是世界杯上的中国队,凭着运气和一股劲头冲进了一个新的平头,可却因为根基不稳、真实实力没有想象中那么殷实,一碰上实力强劲的对手马上就会败下阵来了。
孟露那看似怜悯的态度仍然让我十分介怀,在她眼里我好像就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弱者,与她哥孟飞或是老金家哥三个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也许事实真的如此,但我是绝对不会承认,也不会服气的。
只是现在除了硬拼之外,我真不知道怎么应对眼前的敌人和困境,朝鲜帮实在是块难啃的骨头,我眼睛看着书包,里面的刀和扳子安静的躺在里面…
这几天晚上,陈觉也被叫去参与他们生意上的事儿了,所谓生意也就是赌球下注这类的事情。陈觉忙得不亦乐乎,他也很享受可以得到那种几乎是成年人般的尊重,接电话、送纸条甚至是传钱,他干着跟那些大人们一样的事情。
而我则无所事事,只是坐在饭店里胡吃海塞着,跟老爸他们一起看着球,听他们说那些我一知半解的事情,无聊透顶。
我真怀疑,如果不是世界杯的到来,老爸会不会还是一直呆在山上修炼,就好像他是专门为了看球才特意下山回来的。
看着他们乐在其中的模样,我也不清楚他们到底是因为看球开开心,还是因为开赌局赚钱而高兴。
贝克汉姆等了四年,终于攻入了一记点球,打败了他四年前的仇人阿根廷队,当年被人下套致使他红牌被罚下的耻辱在那一刻彻底洗刷。看着他跑向场边狂欢,那酷酷的“莫西干”发随风摆动,尽情释放着复仇后的兴奋,我打心里羡慕他,希望自己也可以有天如他这般快意恩仇,一雪前耻。
猛然,我想起了一个人,她也是小贝的粉丝,喜欢小贝喜欢的不行。我悄然起身离开饭店,走到外面的一家小卖店,拿起公用电话,拨通了那个一直记着却从来没敢打过的号码。
电话响了几声,终于接通了,我没敢先开口,想等听听是谁接的电话再做打算。电话那边,传来了一声熟悉的、清脆的声音,让我有种闻声如见其人的感觉。
“喂,谁呀?”石雪晴的声音在话筒里传来出来,真的太幸运了,不是她那个酒蒙子老爸接的电话。
“我,苑意。”我顿了几秒开口道,向西街的街道仍然吵吵嚷嚷,可我现在心情要比周遭的环境还要混乱。
“怎么了?打电话有事?”石雪晴压低了声音问,好像是担心家里人听见。
“没啥,那个…贝克汉姆进球了…英格兰赢了。”我说道,却感觉有些尴尬。
“啊,真的啊?太好了,小贝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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