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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不曼,卿不负》04: 回首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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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雪下的有些早,才十二月二十号,雪由一开始的一点点,到了现在的飘飘洒洒。

    他开着车,往嘴里扔了几颗透心凉的润喉糖,让自己清醒了一些,然后不放弃的还在找着宋曼颐。

    他一直是个很理智的人,很少生气很少情绪躁动,他自己都这么认为,所以他从儿子口中得到那点消息后,就知道宋曼颐之前在电话里说的是真的,真不愧是她宋曼颐不撞南墙根本不回头。

    雪越下越大,甚至交通广播还在提醒减速慢行,他最终靠着自己身上的一点警用科技定位到了宋曼颐的手机,只找到了一步摔坏的手机,人还是没找到,问了一圈,没人和她在一起。

    他便知道,她又去玩消失了。

    凌晨四五点,他回了家,洗了个澡,脱下了那一周都没换的衣服,他躺在床上,拿着好不容易在一个石头夹缝里找到的皮夹,他打开,拿出了里面放着的东西。

    一张很小的,有着他要抓捕的走私团伙证据的芯片,还有一张存储卡,上面有他安排在内地的警察人员名单,之外还有一个真空包装袋,里面放着一条很细很简单的锁骨链,因为东西很小占不了多大的地方,他因为工作原因,把包装盒拿掉了,和自己身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了一起。

    锁骨链款式虽简单,只是那一点点的吊坠是一朵镶嵌着钻石的栀子花。

    这东西,到底还是没送出去。

    把东西轻轻的放下,他闭上了眼,脑袋里浮现出了宋曼颐平时傻乎乎的模样。

    他知道,她其实很好看,大大的眼睛有些深邃,睫毛很长眼皮很宽,脸窄窄的,鼻子高蜓,嘴巴不大不小,嘴唇很饱满,她的那张脸看多了真的和他儿子有些像,满满的国际范儿。宋家的奶奶是欧洲人,所以宋曼颐是十分之一混血儿。

    她虽然爱做一些男人喜欢的事情,潜水,攀岩,赛车,冲浪,赛马,冒险,可她却有着不俗的审美,衣服总是不经意的穿出性感,她的肩膀有欧洲人那种坚廷,脖子很长,锁骨很深,他其实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那一年她才17岁,因为个子高打扮也早熟,看起来有二十岁,他一眼注意到的就是她的锁骨,那时候她还在上面纹了一朵栀子花,后来洗了。

    他也知道,她缠着他,烦着她,让他很苦恼的告诉全世界她喜欢他,已经九年之久。

    从她的雨季成人礼,到懵懂迷茫,再到她也即将要奔三。

    “傻瓜。”烦乱的睡不着,他睁开眼睛,冲着天花板呢喃了一句。

    从康硕砾醒过来,他陪着她去看望过后的两天后,他便接到了一个严峻的工作,非他参与不可。关于一个走私恐怖武器和毒品的小型团伙,团伙成员涉及了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包括本国等四个国家的在逃犯,成员最多的就是XG本地人。

    从三年前保护林一诺受了重伤到这一次参与这场刑事案件,他其实不敢保证自己能完好无损的回来,一个不小心,那些亡命之徒就可能和他们同归于尽,只是做警察的那么多,有了这个责任,私心就需要放在一边,当警察,负责的不止是自己身边的人,还有整个社会。

    只是,不论如何,不论意外或者事情来得有多快,他今晚上,其实很想在她满27岁这一年,对她说一件事,让她很开心的事。

    27岁,对于他意义算大,那一年,他做了爸爸,如今在她的27岁,他想问她,能不能做他儿子的妈妈,尽管她一点也不像个妈妈。

    只是,她人都找不到了。

    闭起了眼,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如今想想和他有过很多交集的女人,他能记得清楚的也就只有林一诺,毕竟今晚上才见过,然后就是宋曼颐,想到她,脑海里总是定格着她带着兴奋和侵略的对着他大喊一句:顾子卿,有的时候,她还会猛不丁的加一句,我爱你。

    这种话,从宋曼颐的嘴里说出来,他不觉得害羞,而她更不觉得害羞,似乎她觉得,定期对他告白一次,才能证明她喜欢他。

    其实这一点,他觉得宋曼颐这个傻孩子很可爱,她怎么追都追不到他,还怕他嫌弃她某一天不爱他了。

    只是再想到一个女人,他竟然到如今都想不起那个女人的模样,甚至从她举办葬礼之后,他应诺没留下一张她的照片。

    她就是凯恩的妈妈,莫琳·凯恩。

    关于莫琳,她出生在一个很浪漫的国家法国,她和他同龄,高中同在美国一所学校上学,她活泼健谈,语言能力很强,她在学校交了一批朋友,他还记得第一次和莫琳交谈的时候,那时候莫琳用很不流利的中文对着他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也就是从那一次开始,他们成了朋友,包括在学校的篮球社,她也是女子篮球的一员,喜欢NBA,他一直在美国,便和她一直是朋友,她知道他背上一喝酒就会显现的纹身,知道中国的各种图腾,她热爱生活热爱自由,在他进入NBA去打球的时候,她也进了WNBA,不过不是球员,只是球队经理,在他有比赛的时候,她总会去,带着他们共同的朋友们,还有啦啦队。

    他也不曾想,就是这么一个生活总是充满激情的女人,会在26岁那年查出胃癌。

    那是一个下午,他打了半场球,被换下来休息,一直在他身后观众席坐着的她,对着他大喊加油的时候,突然干呕了一下,接着她猛然咳嗽,手里和下巴,染上了血。

    她愣了,却没什么反应,而他和另外两个朋友慌张的带着她去了医院后,最终的检查结果,胃癌晚期。

    她说之前有过胃痛的时候,她每次都在胡乱吃止痛药和消炎药,青年人得胃癌,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情了。

    她是法国一位富商的女儿,只不过父母在她年幼的时候便离婚各自重组家庭,她说她爱自己的父母,但更乐意自己一个人的自由,当她自己意识到生命有限后,她只是拿着一个笔记本,在上面列下了一排有生之年还未做过的事情。

    第一件就是,结婚。

    想穿婚纱,站在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庄园,和心里的挚爱,互相诉说永恒的誓言,但她却自己划掉了。

    那时候他还曾问她,为什么要划掉。

    她说:“如果我也被人爱,那我离开后,那个人会不会太过难过。”

    那时候,顾子卿不明白她的心里在想什么,绝症没有生在他身上,他体验不到绝望,而她也拒绝了住院治疗,只是说中文里有一句老话:顺其自然。

    还有另一句老话:落叶归根。

    叶,不必在枯黄之后才可以落下,绿叶也会被风剥离枝丫。

    ——只是,子卿,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让我体验一次恋爱的幸福吗?如果到了现在这一步,虽说是有些乞求的意味,可我想告诉你,从在16岁见你的第一眼,我便对你一见钟情,我爱上了你这个亚洲男孩,直到现在。

    那一天,她笑着的大眼里第一次闪出了害怕和恐惧的泪花,她对他告白。

    他其实了解她,18岁之前,定期从父亲那里得到一笔算多的生活费,然后用那些钱,一个人在美国炒股票做投资,把商人的头脑发挥到极致,18岁之后,她再没回过法国,而是和他还有别的朋友,辗转在世界各地,最终生活在了美国。

    她爱着自由,爱着父母,却也惧怕回去,她其实很孤独。

    他后来看到她身体真的越来越消瘦,咳嗽总会咳出血后,他答应了。

    他其实并不愿意在她最落魄的时候答应她这件事,他把她当朋友,如果没有一颗爱她的心,就因为她生命快到尽头去和她玩恋爱游戏,他只觉得自己更不尊重她,只是又在看到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的时候,他还是不想她有遗憾,演……也想让她感觉到幸福。

    而就在和她确认关系的三天后,他的一场球赛上,那个像猴子一样的宋曼颐,直接从观众席跳到教练席,冲着他大喊了一句:“不愧是顾家大少爷,好帅啊你!”

    也就是那一天,他见到了传闻中宋家最机灵最能惹事的二小姐,也就是他未婚妻葭儿的干姐姐——宋曼颐。

    球赛完了之后,那个小丫头就冲到他面前递了一瓶水,还嚷嚷道:“我看上你了,你喜欢我吗,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

    那一年,她17岁,他26岁。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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