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
小桐方才在他眼前一直在笑,但是那笑里却藏着悲伤;此时的小桐是在拧眉立目,但是梅轩却能看见那疾言厉色里藏着的轻松。
竟然,是他错了么?
梅轩咬牙,决定不回去跟母亲请示,便直接跃下台阶来,想叫住简桐。
“梅轩!”台阶上方忽然厉声一喝。
梅轩握了握拳,徒劳地,只能再放开。颓然站住,回身,“妈妈。”
靳欣眯了眼睛望梅轩,“这是要干什么去?宴会没结束呢,不知道么?你是谭耀松的儿子,你该知道今晚的场合谁都能随便先走,唯独你不能!
今晚的K国客人金龙日是以商人的身份来访,所以这场宴会的主办方便是以商业局的名义进行。谭耀松是商业局长,谭梅轩是谭耀松的儿子,所以自然没有儿子给老子坍台的理由。
梅轩皱眉,“妈,我真的有事。”
“你还能有什么事!不就是想送那个丫头回去?!今晚是什么场合,梅轩啊,别告诉我你这么大人了,却还分不清此间轻重!”
“再说,你今晚是苗艺的男伴。你走了,难道要苗艺一个姑娘家孤零零站在会场里?梅轩,整个城市的人都知道了你即将与苗艺订婚。难道你打算在这个时候公然丢下苗艺不顾,只为了出去追另一个女生?!”
靳欣一步步走到梅轩眼前来,“别告诉我,梅轩你这个从小知礼的孩子,越大越回去!就算你可以不顾你父母的脸面,你总不能将苗艺推在众人的目光下,让她来独自承受你造成的白眼!”
梅轩闭上眼睛,只觉心潮难平。
“好了,跟我进去。正好有几位横跨政商两界的叔伯想要见你。进去打个招呼说说话,对你日后自有好处。”靳欣伸手扯了梅轩一下,力道虽不重,却足以让梅轩感受到母亲的坚决。
只能转头,却已经再寻不到简桐和兰泉的背影。
不过说话之间,他们竟然已经并肩走远.
兰泉的摩托风一样穿插在车河之中。简桐紧张地抱紧了兰泉的腰。
男生都对速度有奇怪的迷恋,女人则多数恐惧接近失控的高速。
“刷——”身边又一辆车子被兰泉的哈雷超越,兰泉欢喜得如同个孩子似的欢呼“哟呵……”;简桐则恨不得张口咬向兰泉脊背去!
身后几个年轻人开着车子,按起喇叭来。简桐以为是催着他们的摩托让道,手臂就紧张地一紧。兰泉在早春微凉的空气里大笑,“别担心,他们是在说我酷!”
简桐只能坐在他后头翻了翻白眼儿。可不是酷嘛,惊得一身冷汗,外加风吹得透心儿凉,不光是COOL,简直是COLD了!
简桐算是明白人家那几个年轻人按喇叭的原因了,估计这世上穿着燕尾礼服、撑高领白衬衫,却还骑着哈雷满高速路飙车的,可能也就兰二少这么一位了。真是拉风啊!
终于到了凤鸣街口,简桐下了摩托车来,将头盔还给兰泉,“好吧,看在你今晚送我回来的份儿上,我不跟你计较今晚的事了。”
“怎么说?”兰泉单脚撑地,在夜色里挑眉。
简桐转头回去,扬起下颌,“靳兰泉童鞋,你简老师我拜读过你的光辉历史了:我知道你是天才少年,14岁考上科大少年班还能牛掰地退学不念的那种。可是你是天才少年,不见得我就是傻瓜导员。你今晚邀请我去听你演奏,根本就是二少之心不在琴啊。”
不知道是不是方才酣畅淋漓的摩托车奔驰,激发出了简桐骨子深处的冒险因子,还是方才那份心惊胆战抵消了之前的心情沮丧,总之此时,简桐竟然真的轻松笑开。
“你又是找我过桥的!就像我头一次见到你那个晚上,在‘亲密’,你拿我当挡箭牌,挡掉了那个叫MAY的MM的柔情攻势。啧啧,只不过那次是你薄情,这次你是‘被薄情’。”
简桐说着转回身,继续走向自己家的方向。面上的轻松也丝丝抽去,“苗艺喜欢梅轩,你喜欢苗艺,所以你不甘心今晚上苗艺选了梅轩做男伴。你听说我跟梅轩的关系,便将我扯过来,用我来刺.激梅轩,以使得梅轩没办法专心陪伴苗艺。”
“你用这种一点都不高明的手段,既能扳回对梅轩的颓势,又能多多少少试探下苗艺,又让众人以为你似乎从对苗艺的情伤里复原回来。啧啧,天才儿童,你将你老师我还利用得真够彻底。”
简桐还有一句话压在心里,没说出来,“你却不知道,作为你棋子的我,心里有多疼。”
“好了,天才儿童回家睡觉吧,拜——拜!”简桐背着身子,只高高举起手臂,掌心旋转向后,摇了摇。
正文 怎么会迷上你?(5更3)[VIP]
简桐等妈睡下了,这才捏着巴乌上了房顶。
那时刚刚认识梅轩,奚瑶和整个寝室的姐妹都看出来梅轩对她有意。简桐却一直犹豫。不是不梦想爱情,只是当爱情乍然出现在眼前,她反而近乡情怯。
梅轩想尽了办法创造见面的机会。那天奚瑶的男友窦裕生日,梅轩办了烧烤party,说是为窦裕庆生,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梅轩是想追简桐。肋
大家就也乐见其成,共同卯足了劲玉成此事。
大草坪的灯火阑珊里,素来稳重的梅轩,借着酒意站在星空下,望着她,大声唱起郑钧的《灰姑娘》:“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大家都狼哭鬼叫起来,用夸张的言行来掩饰被感动了的心。奚瑶更是直接将她推进了梅轩怀里去,大叫着,“简桐你要是再不答应,全宿舍的姐妹们儿就一起灭了你!”
梅轩借机一把抱紧了简桐。
那晚简桐答应了梅轩,正式成为了他的女友。之后便忍不住去找郑钧的原唱来,下在MP3里,没事就戴上耳机,一遍一遍地听。
最喜欢《灰姑娘》的前奏,那段巴乌的音色真是动人心肠。简桐便买了巴乌来,找了音乐系的师兄去学。虽然半路出家,因为实在喜欢,这一首《灰姑娘》渐渐就也吹得有声有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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