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劳埃德待了十二年,从来没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家。劳埃德的学生似乎都是清教徒、参议员或者石油大亨的子女,班上搞家谱调查的时候,他会假装忘记这项作业,不愿画出自己的复杂家谱。“不要问我问题。”老师在他的名字旁边记下红色的零分时,他在心中这样默祷。他自己起草了一份“美国文化学习计划”——听广播,看漫画,省下零花钱看两部连映的电影,了解新棋牌游戏的规则——以防人家问他“嘿,昨天听雷德·斯克尔顿的节目了没”或者“想玩‘大富翁’吗”。不过,从没有人这么问过他。长大一点之后,他从来不去跳舞,不参加动员大会,或者低年级、高年级的舞会。运气好的话,女孩们会在走廊里朝他微笑;运气不好,她们会在他经过时盯着他,还会在他转弯的时候窃笑。詹姆斯的毕业年鉴上印了一张他和大人物的“合影”:当时他站在学生队伍中欢迎杜鲁门总统,他的头出现在生活委员和一个女孩的肩膀之间,这个女孩后来嫁给了比利时王子。虽然他的耳朵平时经常会因为害羞而变得红通通的,但从照片上看,却是不自然的灰色,他的嘴巴微微张着,一副擅闯禁地被人逮住的样子。上大学后,他希望情况能有所改善,然而,在哈佛读了七年书——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情况却丝毫没变。他鬼使神差地研究起了最典型的美国文化课题——牛仔——却始终没告诉父母或者亲戚。他只认识几个熟人,没有朋友,在椅子上坐不稳当的习惯依旧没改,就好像随时会有人过来撵他走一样。
所以在1957年秋天,当那个蜜黄色头发的美丽女孩玛丽琳隔着办公桌亲他、投入他的怀抱并且上了他的床之后,詹姆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始终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两人在他白色涂料粉刷的单间小公寓一起度过第一个下午后,他惊叹不已地发现,他们的身体是如此的相配。她的鼻尖恰好可以埋在他锁骨之间的小坑里,她颧骨的曲线与他脖颈侧面的线条完全契合,仿佛一个模子里压铸出来的两个半球。他以雕塑家的眼光审视她臀部和小腿的轮廓,指尖轻轻掠过她的皮肤。做ài时,她连头发似乎都是活的,会从金黄的小麦色变成深沉的琥珀色,那扭结卷曲的形状有如蕨类植物。他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对另一个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窝在他怀里打瞌睡的时候,她的头发会慢慢放松,等她醒来,又会恢复原有的波澜起伏,然后,她活泼的笑声就会在布置简单的白色房间里回荡。她喋喋不休或者气喘吁吁的时候,双手会来回扑腾,直到他抓住它们,和她像归巢的倦鸟般安静暖和地依偎在一起时,才会消停下来。过一会儿,她会再次把他拉到怀里,让他恍然觉得,是美利坚这个国家对他敞开了怀抱,所以,他是何其有幸。他甚至害怕,有一天,宇宙之神会认为他们不应该在一起而把她夺走,抑或是她意识到爱上他是不对的,于是就像突然闯进他的生活一样突然消失。时间一久,这种担惊受怕竟然变成了习惯。
他开始猜测她的心意,做出她可能会喜欢的改变:修剪头发;在她赞扬过某个路人身上穿的蓝色条纹牛津衬衫后,他也买了一件。(但他的那撮头发却一直顽强地挺立着,多年以后,内斯和汉娜也会继承这个特色。)一个星期六,他在玛丽琳的建议下买来两加仑浅黄色涂料,把家具推到公寓中间,拿旧衣服遮盖好镶木地板,开始粉刷墙壁。整个房间逐渐变得像阳光照耀的窗玻璃一样明亮。干完活儿,他们打开所有的窗户,躺在房间中央的床上。公寓太小了,墙壁距离他们只有几英尺,周围还环绕着桌椅橱柜和沙发,他觉得两人仿佛置身岛屿,又像漂浮在海上。玛丽琳趴在他的肩窝里任他亲吻,她的手臂绕着他的脖子,身体紧贴着他。每次这样的相聚,都不啻于小小的奇迹。
傍晚的时候,他从逐渐黯淡的天光中醒来,发现玛丽琳的脚趾上有一块黄色的斑点,他扫视了下房间,在床脚附近的墙壁上找到一点擦痕——原来,他们做ài时,玛丽琳的脚触到墙壁,蹭下一块硬币大小的涂料。他没有告诉玛丽琳。等他们把家具推回原位之后,衣柜恰好挡住了墙上的擦痕。所以,每当他看到那个衣柜,都会心情愉悦,他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松木抽屉和里面叠好的衣服,看到她的身体在他的空间留下的印记。
感恩节的时候,玛丽琳决定不回弗吉尼亚。她给詹姆斯和自己的理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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