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乡,英雄冢。
这句话直到现在,他才开始逐渐明白。
什么**河山,富贵荣华,似乎都没有此时他握着的这只带着老茧的手温暖。
一张脸,三十载都没有看腻。这辈子,应该都不会腻了吧?
两人沿着河岸行走着,欣赏着周围的景致,有说有笑,体味着曾经从来都没有体味过的最平凡的快乐。
“你看。”
突然,路边的一个摊位吸引了子鼠的目光。
那是一个卖糖人的老人,坐在一张木椅上,正全神贯注的用糖汁涂绘着精美的图案,下面是一个高温加热的火炉,糖汁滴落,很快就会凝固,桌面上,插着不少的老人的杰作,有兔,有马,有龙,虽然是用糖制作的,但是一个个活灵活现,**如生。
往小了说,这是一种手艺,往大了说,这可以算是一份物质文化遗产。
老人精湛的手艺,吸引了不少人的围观。
“小丫头,给。”
老人笑呵呵的将刚制作完成的一只绵羊递给了旁边眼巴巴等着的一个小女孩。
“快谢谢爷爷。”
“谢谢爷爷。”
小女孩迫不及待的接过,明显很馋,可是却没舍得吃。
她的母亲付完账,很快把她牵走了。
“老人家,给我来一只哈士奇。”
老人的生意很好,小女孩一走,立即有个小年轻喊道。
不说吃,只是用眼睛欣赏制作的过程,可以说都是一种享受。
而且,价格也不贵,才十块钱。
“你吃过吗?”
曹修戈扭头笑问。
子鼠理所当然的摇了摇头,就像是起了好奇心的孩子,一直盯着那边。
“走,咱们也去买一只老鼠。”
曹修戈并不是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况且这么多年,他对这位始终无怨无悔安安静静陪在他身边的女子,存在太多的亏欠,现在只能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尽量弥补。
牵着子鼠的手,曹修戈朝那个摊位走去。
“你这人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好奇那个摊位,子鼠没太注意周围,导致不小心踩到了一个路人的脚,对方痛呼一声,对子鼠怒目而视。
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年轻靓丽,打般却很成熟,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努力想给自己营造出一种高人一等的气质,尖削的下巴有意识的轻微上扬,妆容精致,耳朵上挂着一副很大的银色耳环,一看就不是普通家庭,应该算是典型的白富美。
妞确实是一个比较养眼的妞,只是美中不足的是,此时她那双杏色尖头高跟鞋上出现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脚印。
人群密集的地方,发生磕磕碰碰,这事难以避免。而且子鼠发觉踩到了人,立即收回了脚,并且很快作出道歉。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虽然子鼠的态度诚恳,但是女子的眉头依然紧皱。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就完了?我这么大一个人走过来,你难道看不见?你眼睛长得干什么用的?”
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才穿了没几次就被弄脏的鞋。
“真是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