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职衔和出身之后没过两天,兵部的扎子也发下来了,
给我的临时番号是龙州团练左厢,兼义勇提辖,简称“龙州团左”,相比在广府名还不见经传的宁远州,龙州更要知名一些,乃是属于东婆罗洲仅次于首府的一个大州,以民风彪悍好狠斗勇著称的兵源地。
通过当地上军府的名义,分摊给我的编遣,也就一个营又稍多些的编制。
属于人员装备自筹,唯给基本的钱粮日用,到了前线参战才所担负勤务给与薪饷,其他全靠斩获和战利品的三流杂牌部队,也就比那些被称为“战地鬣狗”,连装备和服色、旗帜都配不全的义从,更好一些。
不过,我名正言顺的制备武装和操练部署,乃至更进一步明目张胆的招兵买马了,虽然时间有点紧,
关于铳手的七个百人队,我将尽力抽调补全,然后带走六队,留下一队来看家足以,然后把装备交给其他队补足差额。
每队编有六十五名,能够完成基本列队和排射的铳手,其余为负责背负和装填弹药的持刃辅兵,另外通过配备的骡马车辆,另携四十只长矛,三十面盾,三十副皮套子,以及若干长柄斧、锤头、长锯、铁锹、铲子等用具。
再搭配两只惯用弓弩的射生队,按照二三五的比例,配备一定的连弩、强弩和步弓,然后每人带一把短横刀或是长匕,作为防身,同样有负载箭只备件的大牲口。
两支近战肉搏的白兵队,人数略多一些,达到每队一百二十人,其中仅半数有背甲,用短矛格斗和投掷,其余都是皮套轻装,手持短兵和小盾。
三支基本不着甲的轻装矛队,只有一袭统一颜色的布衣,另带一把砍刀或是手斧,因此他们在需要的时候,也兼职立营设寨的工役。
白兵队和矛队的辎重都是随大队,没有单独的牲口配属。
最后是,作为我的直属亲兵和执法、督战,外加斥候巡哨的第一教导队,外加一支四十头大牲口,大板车和篷车组成的骡马队,及其配属人员。
一只小而全的军队雏形就这么基本成型了,当然名义上还只是一个营而已。为了配全他们的行头,我几乎把从肥孔那里,几次交易来的兵器全部用上还是不够,又打点了海兵队,才弄到些许翻新的二手武器。
只可惜自从那次交易遇到意外后,那个军器贩子肥孔似乎已经吓破胆了,短期内以风声紧为由,说什么也不肯到近海交易,更别说让他送货到陆上去了。
相比之下,其他诸如皮具、绒毯、帐幕、酒水、干粮、酱料干菜、内外药物等常用之物,基本都是本家工坊能够提供的,直接将库存挪用过来,或者从关系商家调用就是,成本也不是特别高。
话说回来,
这种偏重守御阵容的关键,是培养各队进击配合,以及野外生存和自持能力,处于某种原因,我对于所谓陌生友军的节操和番号纷繁的大军后勤体系,不敢抱有太大的期望值,所以求人不如求己,准备工作做的充分一些,总是没大错的。
况且这次出战不是以出生入死追求战功为目的,而是重点在于战地历练和大军环境的熏陶,几乎每个人都被不知了些感想和心得的日常任务,
在这过程中,若是有好的苗头和种子,回来后我就会想办法安排他们到讲武学堂,或是武学的其他附属院学去,进一步接受成熟体系的系统科班教育。
在人事安排上,因为专长的缘故,伯符被委以重任,留下来看家,兼负责协助谜样生物继续掌控局面,
籍着广府地下势力大洗牌的混沌局面,我也重组和整顿了我家的外围势力,伯符名下的那家被命名为保全社的义从社,用来作为本家暗中执行力量的雏形和身份掩护,和报更队那些半公开化的武装力量分离开来。
而从第五平那批追随者分出来,安排到一家小抄行的名下,方便各种社会见闻的收集和调查,以及简单分析;而作为从属关系的,那些藩生子和地骨皮构成的前市井活动人员,则寄名在一家新买下下来的快脚行名下行事,
快脚行,最初起源于西京,专门负责给人跑腿和传递消息,信誉好的也替商家在递送一些物品,乃至一些邮驿信件什么的,可以比较便利的走街串巷,出入各种场合和人家之中,就算打听消息而不容易受人怀疑。
进而彻底从我明里暗中的正常产业中分离出来,好脱离各种干系和嫌疑,所谓规避风险和利益牵扯的举措。
这样下来,一个分析统计,消息探查和行动力量三分的结构就基本成型了,虽然还是比较简陋,左右不过十几号到几十号人而已,但是基本的架子和章程搭起来,很多东西可以慢慢填充和完善进去
而其他人都被我尽量带了出去,好对南朝特有的战争模式,有一个直观的了解,这次大军云集,可谓是一个难得的机缘,就连韩良臣这样有点眼高于顶的人物,也不例外。
像韩良臣以总教习的身份,兼领第一教导队主官;风卷旗为步军都头,统领白兵队和矛队;第五平为随军参赞,燕九儿则成了斥候队长,崔屠子做了军中的总伙头,钱水宁是骡马队兼夫役头领.
而所有铳队由我名下直领,等到了战地再按照需要配属给他人,其中六个队头和佐副有四个都是我藩生子,另外两个是亲近国人出身,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可以保证从容指挥的相对可靠性。
不出意料的是,数日之后,被说服的辛稼轩也拿着荐书,加入了我的麾下,自然受到我的热情欢迎,那位太尉家神通广大的陆小姐,直接给他搞了一个仁勇校尉的诰身,直接作为我的副手,赞画襄佐营中庶务。
一起同来的还有八位来自武学的教习同僚,其中有...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