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思把脑袋无力的垂在胭脂的肩上:“胭脂,如果我爸命大急救过来,在老人的面前答应我的求婚好吗?也让老爸放心。”
胭脂心里一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是吗?她真的一时定不下来,说不是?此时此刻林家最需要关心的时候。
没有言语,捏了捏林可思的手,目光焦急的往手术室看。
两个小时后林瑾被推出来。
”还好。“医生说:”目前来看还不用安支架,观察再说。“
林可思拉着胭脂的手算是舒了一口气。
“家属要注意开导,林先生最近似乎很抑郁。”医生说完便急急的去准备另一台手术。
林可思望着窗外皱紧眉,殷斐,你欺人太甚!
转头眼神忧郁的牵着胭脂的手去病房。
胭脂视线落在林可思挽着自己的手上。就这样就被他拉上了?林可思似乎拉手拉的天经地义。
走廊那边忽然传来轻快的运动鞋的声音,沈曦抱着一个保温桶跑过来。
“林——”蓦地,眼神看见林可思和胭脂挨得极近,十指相扣。脸色刷的惨白。
片刻,她缓过神来露出小脸:”胭,胭总也在。林总我给董事长煲的粥,你们也一起来吃点吧。“
”额,你们聊,我进去看看伯父。“胭脂趁机从林可思身边逃脱。
“等下,胭脂,我们一起进去。”林可思淡定的喊住胭脂转头对沈曦说:“沈曦,谢谢你费心了,董事长暂时还在睡,还不能进食。”
“我——”沈曦抱着一个大保温桶愣在当场,进也不是,走也不是。
看着林可思又追上胭脂的背影,二人一起消失在林瑾的病房。
沈曦的眼泪不争气的滑出来。
林可思,我每天都来看董事长的,你知不知道?
悲伤席卷着不被在乎的心。沈曦抱着保温桶无力的跌坐在走廊的长椅上。
她煲粥包了两小时,开车堵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这桶粥送到。
一句话就被他否定了。
他的眼里,心里,永远都是胭脂,胭脂。
转身,抱着保温桶走,双脚如灌了铅一般往走廊边上的电梯挪着。
流泪流的面无表情,那被泪水洗过的眼底,全是哀哀的讽刺,那么重。
其实,她这样一个女孩,完全不用为生活奔波。
挣着三千元的工资,花着三万元的日用。
沈曦能买得起所有当季新款的衣饰,她来大华上班,只因为,在学校时,看见了林可思被邀请去学校做的演讲,作为学校鼓励学生而请去的年轻的企业家的代表。
所以,沈曦一见钟情了。她不差钱,她差点是人。
可是现在,她还能说什么?
电梯的平面映着她纤细小巧的身影儿,怀里抱着保温桶,桶里是自己这辈子最精心熬的粥。
但是反光的影像里,那是一个被无视的,太,贱,自己。
呵呵,是的。对他,她总是犯贱,不断给她对自己的轻慢找借口,不断的给自己的颓败找希望。
然而,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羞辱而已。
走出医院,沈曦伤心欲绝的开车,盯着手机上的一个通话记录,眼神复杂。
良久,嘴角扯起一个残忍的笑。
方向盘打转,奔着市中心广场汇聚世界奢饰品牌,只有钱包太鼓的有钱太太小姐才能消费得起的地方开去。
十五分钟后,停车。
沈曦径直走进一家意大利品牌女装店,迎上殷勤微笑的柜台经理:“给我配一套高雅前卫的的裙装,还有鞋子,胸针,手包等全套的。要夏季最新款。”
说着,纤指从休闲的帆布包里捏出一张白金卡。
这种卡,都是限量的。
漂亮的女经理本来还矜持的迟疑着,这哪来的土妞,穿一身廉价牛仔服,却要世界顶级大牌不是得了妄想症了吧,一瞅见银行卡,放心了,客客气气欢天喜地的地去安排衣物。
沈曦的视线浏览着一排一排矜贵奢华的女装,呵呵。女经理的脸子,她注意到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看人下菜碟。
这些精致板人的衣服,她不过是不喜欢罢了。
如果她愿意,她老爸能把这座商场给她搬回家。
但是她不愿意。
不愿意回去加入那个家,不愿意回去和他们强颜欢笑。
因为,那个家早就不是她的家了,她不喜欢继母,不喜欢老爸和继母生的弟弟。那里的一切一切,她都不喜欢。
她喜欢的就是温润儒雅的林可思。
只有他!
不久,沈曦在柜台经理的热情下,化了淡妆,穿上店里最新款的套裙,配了一双淑女风的乳白色细跟鞋复古羊皮鞋。
出来开车,直接往城郊的一个高级公寓区。
这里是开发区建设的一片精装修白领房,里面家居用品家电家具一应俱全。
专门用来出租给高收入的人群。
沈曦在小区门口停好车,迟疑了一会,找到了那座楼号,上十层,敲门。
片刻,一个丰神俊朗的男人开门,他身后的房间明显是一股没有人长期居住缺少人烟味的陌生气息。
十几层的高度,寒凉的风吹进来一点没有夏季刚来的暑热。
“我就知道,你会来。耀威控件的千金。”
男人勾唇,漂亮的眼睛里,是一抹邪魅的笑。
“那不请我进去谈谈交易吗?”
沈曦整个人从内到外都是清冷的,没有任何表情的,盯着眼前这个虽然英俊却极度不招人喜欢的男人看一会儿,很干脆也很不耐烦
”请。沈小姐能来,求之不得。“
沈曦多一眼没看那副骨子里就邪魅的样儿。细高跟哒哒的走进精装修的,还带着生粉味的房间。
身子一旋径直坐在沙发上。
“丰俊西,说罢,你什么条件。”
丰俊西病不如沈曦那么开门见山,也并不那么着急,他从酒架上取下玻璃杯,给自己和沈曦分别倒了一杯红酒,修长的白希的手指递给沈曦:”为我们的合作,先干一杯。“
“免了,我怕酒里有猫腻。”
沈曦翘起二郎腿儿,靠在沙发扶手上指着茶几对面的沙发:“坐吧,我不是来和你聊天,更不是来和你叙旧的。”
“好!”丰俊西自己端起两杯酒,坐到沈曦对面:“沈小姐真是一如其父的爽快。酒是我从西班牙带回来的,不喝可真是可惜了。”
丰俊西说完自己一扬脖。一杯红酒吞下喉管。
手里又捏住另一杯,抿唇,目光懒散而邪魅的笑着看着沈曦的眼睛:“五百万,我帮你搞垮胭脂的杰芬,你入股我的新公司。怎么样。公司做大了你也有红利。”
“五百万?”沈曦眼底一愣。这家伙胃口太大。自己也是孤注一掷了,真的,明知道他当初在商界垮台后,隐身几年才出现,现在是狗急跳墙,但是,现在,自己不正是需要一条狗吗。
“五百万,丰俊西,你怎么不去抢银行。”沈曦拿起包包作势要走。
丰俊西却一点没紧张。
他悠悠的,是有意又是无意的说:“五百万融资,还有分红,帮你搞垮一个几千万资产的情敌,还能落得一个接近乘龙快婿的机会,何乐而不为?我要是你,我就美哒哒的,干。”
“干你个头!”沈曦走了几步的身子回头盯着丰俊西:“我不需要融资,也不要你的股份,别想借此把我和你捆绑在一起,丰俊西,我沈曦也没你想的那么白痴。五十万给你,你能做就做,不能做我就白白。”
“五十万?哈哈哈哈!”丰俊西手里擎着红酒杯子一阵狂笑,笑的杯子里的红酒都抖出来了。
“沈曦,你到底懂不懂规矩,这行你会不会玩?五十万?你当去阿玛尼买几件衣服吗?”丰俊西起身又去倒了一杯红酒,似乎对沈曦的低头势在必得。
但是,沈曦,已经在社会上在生意场上历练了几年,她知道一个道理,这人既然是主动来找你,就必然又他一定要得到的东西。
丰俊西是上个月找到她的,确切说是大上个月她回了她爸爸家一趟,偶然碰见了丰俊西,然后被他识破了自己在大华的身份。
他既然找到她,肯定就是自己是她合适的目标。
所以,沈曦只对丰俊西的冷嘲热讽报以呵呵两声,盯着他眼底掩藏的分明也是亟不可待的*,说道:”丰公子,当年是A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个青年才俊,如今落到要在租来的公寓里存身。其中的不甘,就是没有我沈曦出现,你也会做点什么吧,何况,你丰俊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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