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常卿一个激灵,浑身泛起鸡皮疙瘩,只好秉承着伸手不打笑脸人的原则,挤着笑容,柔声道:“岑小姐,你好!”
可谁知,岑梦瑶根本不作理会,一转身,便带着小绿离开了梅常卿的视线,消失在了前厅中,留下他孤零零的站在砖道上的微风中凌乱,半响也回不过神来。
说好的一百两纹银呢?承诺的香甜可口的饭菜呢?温软舒适的客房呢?
这么一个凶神恶煞的彪悍女,对自家亲弟弟都是那般凶残,他还能说什么,还敢说什么。
无奈转身,一旁的福婶走上前来,微笑着道:“梅公子,别往心里去,小姐在府上就是这般脾气,要不,梅公子稍候片刻,我前去知会吉少爷一声?”
“不用了”
梅常卿深吸了一口气,微笑着道:“福婶,谢谢你了,我先走了,您待会知会吉少爷一声,就说我已经自行离去。”
说罢,他又朝着福婶行了一礼,这才绕过太湖石,离开了岑府,临了,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前厅,心中感慨道:早知道这岑府里有这么一头凶残的母老虎,即便是打死我,我也不会来的。
看着梅常卿消失的身影,福婶微微的摇了摇头,叹道:“这梅公子,为人和善,彬彬有礼,并没有那么不堪嘛!”
梅常卿刚刚离开不久,岑梦吉鬼鬼祟祟的摸了出来,见梅常卿已然没了踪影,慌忙来到福婶身后,低声问道:“福婶,我那位朋友呢?”
“你说梅公子啊?”
福婶转过身来,见是岑梦吉,赶紧解释道:“他已经自行离开了!”
“哦,我还想偿还他银两呢,看来,常卿兄,还真是一副傲骨,视金钱如粪土,当真令人敬佩,下次见到,我一定要拜他做大哥!”岑梦吉的自言自语,引得福婶满头黑线,不住的摇着头,颇为无奈。
而此刻,视金钱如粪土的梅常卿,却蹲在北大街的一个客栈墙角为钱而发愁。
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眼看天色渐渐暗沉了下来,街面上的行人也越来越稀少,难不成还真的要睡大街,即便如此,总还得吃饭吧!可身上,唯一值钱的,怕只有这身衣衫了,拿什么吃饭?
“衣衫?”
梅常卿猛的一怔,低头看了看身上价值几十两纹银的衣物,眉宇顿开,恍然大悟:“对啊,将身上的衣衫拿去兑换更为便宜的衣物,这中间的差价不就是银子吗?”
虽然,梅常卿也觉得此举有些遭人鄙夷,可没办法啊,谁让自己孑然一身,吃饭都成问题呢。
打定主意,梅常卿来到‘成氏制衣铺’,与掌柜一番讨价还价,终于将身上的衣物,换了一身简朴的装扮,顺带着兑了十五两银子。
梅常卿在心里暗自问候了贪心的掌柜一番之后,这才揣着银子出了制衣铺,刚刚来到大街上,就看见街面人头攒动,纷纷朝着南街的方向疾行,还议论纷纷。
“你听说了没有,南郊红枫岭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周身皮肉全无,沦为白骨,似为红枫岭的锯齿蝇所害,也不知道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