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老爷子虽然不允许叶锦辉出海,但是却没限制她去永辉小筑。
她也不想失去沈辉这个身份,因为她发现,用男子的身份在外面行走,比总兵府嫡长孙女的要自在多了,又怕卢林二人起疑,李二姐三朝回门之后,她便去了永辉小筑。
不过,现在倒是不会半夜翻自家的院墙了。
因为李二姐一走,鸣翠院就是她一个人住了。
叶锦华要记入大太太名下的事早在府里传得热火朝天,但是到了最后却无声无息地没了影子,叶锦华自是不好在人前指手划脚,很有眼色地过起了隐形人一样的生活,根本不和叶锦辉打照面,更不会说出现在她的翠鸣院了。
李三姐倒是想来,但心里又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渐渐地来得也少了。
叶锦辉呆在叶家,最常去的地方仍是郑先生那里。
“弟子出去两载,先生容貌如昔,居然没有丝毫变化。”
若是不脸上那道狰狞的疤痕,此刻的先生美得就像不食人间的仙子!
风华万千,就连身为女子的叶锦辉都看得入了迷。
当然,郑先生的美,更美在气质,若是没有当初的这一划,不知该是何等的倾国倾城。
叶锦辉心里有遗憾,也有庆幸。
前世她因自己的容貌被叶锦华所毁而自怜自伤,从那往后便再也没有丝毫的快乐而言,而郑先生就像是她的极端。
郑先生亲手终结了自己的容貌,但却没有终结自己的美丽和优雅,过得恣意而悠然,仿若窖藏的上等美酒,存放得越久,越是芬芳。
她的出现,让叶锦辉惊叹。
原来,一个没有亲人朋友丈夫做为依靠的男人,还可以这般自由自在地活着。
郑铭已经长得比叶锦辉还高,无论是容貌还是风姿,都和郑先生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那份优雅从容更像是刻在骨子里一般,让人赞叹不己。
但说话行事,和儿时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见了叶锦辉,彬彬有礼,但并不显得客套疏离,甚至让叶锦辉觉得,他和郑先生也和叶老爷子一样,是她的亲人。
“阿辉,你越长越瘦了,真是一阵风都可以吹倒。”
叶锦辉才想夸他,没想到一下子就听到了这么一句,她眯着眼睛看了看郑铭,“是么?沙尘暴和龙卷风都没把我吹走,难道能把我吹走的是你的那口仙气?”说着照他的肩就是一下,“就算你长得比我高,但年纪没我大,也得叫一声师姐!”
郑铭:“若照你这么说,你该叫我师兄。因为我比你入门早好几年!光年纪大,但入门晚有什么用呢?”
叶锦辉:“才多久不见,你的嘴越发贫了!你虽然比我早在先生身边,但是先生并未给你启蒙!”
郑铭:“何谓启蒙?阿娘教我说话,那也是启蒙。你拜师的时候,还不认得自己的名字,我那时候已经会背《百家姓》、《千字文》了。”
叶锦辉:“如此说来,还真要感谢你,若不是看你这个小不点当初比我会得还多,我怎么肯如此用功?”
有些人天生的聪明,就像郑铭,读书一遍会背,字写得比叶锦辉这个练过石刻的还好,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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