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眯着眼睛看了半天这个监控的画面,监控的像素毕竟不高,认了半天才说道,“这个好像是楼上什么出版公司的编辑,经常过来买咖啡喝,尤其是半夜来的比较频繁!”这个店员说道,“不过最近好像没来了!”
“废话!”店长瞪了一眼这个店员,“死了怎么来?”
“什……什么?”店员抱着自己的胸口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店长,“死了?怎么会死的?”
“你们一天天的不看新闻是吧?”店长不满的皱着眉头呵斥道,“不然你以为警察过来是调查什么,调查你们一天天的是不是上班的时候我玩手机是吧!”他顺带着就把自己的职员骂了一顿。
店员撇了撇嘴。
“你们有谁记得他在上个月的时候有谁问他借过手机吗?”丁当问道。
“这种事情我们哪里注意得到啊?”店员惊讶的看着丁当,要是这两天的事情问一问可能还有点印象,上个月的事情自己给没给人借过手机都不记得了,何况还是别人的事儿!丁当挠了挠头,看来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处于做贼心虚的心理,如果邓敏第一天和方强借过手机,第二天就和方强联系,第三天就开始发那个恐怖的小说,只怕是方强很容易联系到有人对自己的手机做了手脚,进而怀疑到丁敏。
虽说方强不见得会这么快发现线索,可是丁敏却一定觉得方强会往自己最不希望的这个思路去联想的。如果这件事情扔在韦一楠的身上,他可能从一开始发现迷失夜给自己发的小说不对劲儿的时候就报警了,偏偏方强是一个感官体验、联想能力特别丰富的人,这给了邓敏一个非常好下手的机会。
既然不是迷失夜来找方强的前一天,那会是什么时候呢?丁当撑着手看着监控录像的画面,想起了邓敏的电脑里记载着迷失夜的qq号和qq密码,qq密码好像是一串生日……生日?丁当立刻想到刚才那个店员给自己看的迷失夜暗恋的姑娘的生日,如果迷失夜用的qq密码是自己暗恋的女神的生日,只怕是不想把这个密码告诉自己的女朋友知道,而迷失夜既然死了,手机自然也就注销了,想要再通过手机取回密码只怕是不可能的。
这也就是说邓敏并不是一开始就知道qq号码?
丁当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手机给韦一楠打了一个电话,“师父?”
“怎么了?”韦一楠问道,声音有些沙哑,听起来就像是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回家去睡觉。
“能不能看出来邓敏第一次登陆迷失夜的日期?”丁当问道,想要把咖啡店的视频带回警局去看了,可是这么多的带子总不好全部都抱回去,只能找一部分的时间,找到了之后也好直接让技术进行画面的处理,方便确定当时的邓敏到底对方强的手机做了什么。韦一楠听见丁当这么问,还有点没弄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上个月的二号,怎么了?”
“我得视频带回去,太多了看不过来了!”丁当说道,说完也没给韦一楠解释就把电话给压掉了,然后看着店长说,“我得把二号到三十号之间的所有视频资料都带回去,等到我们看完了,确定了内容之后就会把视频资料给你们送回来的!”
“行行行,”店长赶紧说道,帮丁当把监控的录像一一装好,然后放进了一个袋子里,丁当拎着袋子出门打车往警局的方向赶回去,如果从二号到三十号之间始终没能发现邓敏与迷失夜的接触,那就是说邓敏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通过借手机的方式给方强安装这个检测的木马程序,但是丁当和韦一楠就没有办法举证了,也就是说对邓敏的所有控诉都将不成立了,对方的律师随便说点什么就能把这个案子驳回了。
其实这件事情本来就不乐观,丁当只能寄希望于邓敏的电脑上还保存着一些回传的视频资料了,否则真的是什么都说明不了。就算邓敏模仿迷失夜的口吻和方强说话,也可能她写的内容都只是些巧合呢?
丁当回到警局,发现昨晚去邓敏家里的所有警员都还在上班,大家忙忙碌碌的找能将邓敏定罪的证据,韦一楠虽然在电脑中找到了聊天记录和监控用的软件,但是因为方强的手机已经彻底的损坏了,根本就没有办法证明邓敏监控的软件是方强的。更有甚者,邓敏观看手机检测出来的画面是事实的,根本就没有往自己的电脑上存储,而整个电脑也显得特别空荡荡,不知道是有意删掉了一些内容,还是邓敏本来就不是很常用这台电脑。
“师父……”丁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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