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不是说一旦确定了教授的职业等级,那个教授就只能听从学政司调配了。刘行也不希望学政之事太多的权利集中在学政司手上,那样肯定会滋生*。
更为重要的是刘行想要的不是一个刻板、一切捆绑住教授群体的新环境。而是想要一个有规矩、但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
所以这就引出了刘行的第二招、“自选优则就业法”。
这第二招顾名思义,就是给那些有了职业资质的教授们一定自由选择执业大学堂的权利。前提是想要自由择业,必须先取得吏部的“自转择业函”。
那什么样的人能够取得“自转择业函”。是不是所有得到职业资质、有了等级评定的教授都可以获得这函件后,自由选择转换门厅、改去他家呢?
当然不是,刘行再这一招里埋了一颗的钉子、那就是所有教授取得职业资质后,必须优先接受当时所在大学堂发出的三至五年聘任书。而且聘任期限满了之后,其所在大学堂有优先续聘的权利。
如果有其他大学堂想来强行挖人怎么办呢?
这一点也很简单,刘行的第三招就是针对挖墙角来制定的。叫做“转聘赔偿法”。
你京华大学堂是朝廷唯一的官办大学堂,想要去凭官身去挖角人家那些官商联办大学堂的教授是吧?
好哇。你挖一个,就要赔偿人家原来那所大学堂给那教授十年薪俸的钱。而且这笔钱不能由朝廷定下的度支款中去出。只能由京华大学堂自身通过经营去赚。
大学堂怎么经营,不是教学的地方、难道还可以自行赚钱吗?
刘行给出的答案是可以,那就是第四招、“自主招生法”。
自主招生,如果是京华大学堂自主招生,那招上来的学生毕业以后还给官职吗?毕竟那些人不是正式通过官方考试、走正规程序进入京华大学堂的。
答案是不可以,想要官职、那些自主招生招上来的生员也必须地取得学士学位、上学士学位或是博士学位。还是那一条基本规定:唯学位不举、唯学位不用。
这样一来大学堂能自主去招收学生,通过高价收取学费去做经营赚取资金来维持不会被朝廷确定下来项目的运营。但那些学生如果不取得学位,日后既不能领到候补俸禄、也不可能越级参加科举考试。
要么是读了四年京华大学堂以后,仍然要回到原籍去从乡试、到会试,再到殿试的一层层考过去。
要么就只能拿着唯一官办大学堂的结业证书,爱干嘛干嘛去。但无论他们做什么,在京华大学堂学到的东西,都足以可以让其生活无忧、同时还能为这个社稷做出贡献来。
当然还可能有一种可能。被自主招生招上来的学生是个纨绔子弟、登徒浪子。四年大学堂读玩什么都没学到,那未来他们的去向刘行才不会再去管。
爱哪哪儿去、这就是刘行对不学无术之辈的处理方式。不容置疑,也不允许有任何变通,就让那些不学无术的人自生自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