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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的小院里,兄妹俩坐在木凳上,因为太烫,两人只能不停地翻动放地上热气腾腾的焦黑蕃薯。后来看有些凉了,便掰开蕃薯露出里面金黄的内心,顿时香气四溢,还没吃就觉得甜丝丝的。
那金多宝同学在后边的菜园里闻到了香味,馋得他直流口水,可又不敢过去。秦雷还没答应收他为徒,他好不容易找个借口赖在这里,如果不赶紧想个办法,等他们失去耐性撵他出去就没希望了。
电视上教的,要拜师,必先任劳任怨以表诚意。只有感动了对方,他这入室弟子就当定了!
至于现在,金同学抬眼望望果园里那栋简陋屋子,流露出丝丝的羡慕。师傅与师姑看起来不像薄情的人,他一定能感动他们的。
“我一定能拜师成功!金多宝,加油!”给自己鼓了劲,金毛青年继续埋头苦干起来。
“爸妈有说大概几点回来吗?”秦雷用手掂起滚烫的蕃薯一边呼气吹凉,一边不断左手换右手,太烫手了。
“估计下午两点左右就能回到了。”秦风低声说,“小雨就呆在小屋,不出来了,她名气太大,见了那些人会更惹事。”
“嗯。”秦雷点头,小妹回来的确没什么作用。
“对了,外面那人你打算怎么处理?”秦风问。
一提起他秦雷就头痛,没好气地说:“先不管他,等他觉得没劲自然就走了。”
秦风听罢,笑笑不吭声。
老哥如果不想收他为徒,对他不耐烦不理睬是必须的。而她是旁人,却不能如此无视他,特别在知道他的过往之后。就像当年来到她身边犯二的那些人,虽与她素不相识,仍无条件地朝她展露出暖人心肺的笑容。
而金多宝之所以是混混,正是因为被亲人无视所致。被人无视的滋味,她很了解,也知道这种人的性格潜藏着极深的自卑感,一旦爆发,很容易就走上岔路。
她不想理会尘世之事,也会极力避开,但如果遇上了,而她又不想置之不理,那她就是他的助缘。她不会勉强自家兄长收金多宝为徒,以她们家现在的这种状况,多一个人在身边就多一层顾虑。人心难测,谁知道对方是人是狼?
不过,一碗菌菇粥她还是很乐意请他喝的,对急于表示自己的真诚勤快劳动讨好偶像的小屁孩来说,也绝对是一种窝心的举动。
她不奢求对方的报答,或感激。只希望能在一个长期受冷落的人心里,留下那么一小抹温暖的回忆就够了。许多时候,当一个人陷入绝望时,往往是一些细微的回忆让他重拾信心与希望。
就如她当初一样!
“喂,那个金多宝,先喝碗粥吧。这块地我哥早锄过了,你别净跟着翻呀!”秦风好笑地看着满头金发被汗水沾在额边的小青年说。
这人也跟她兄妹一样,是个没干过农活的,挥着锄头在老哥翻过的地上继续翻土,亏他想得出来,贼精贼精的小子!
“嘿嘿,我这不是加深泥土的松软度嘛。”金多宝不好意思地辩解。
虽然被家族无视,可他始终是个小少爷,重活从没干过。即便去了武校,偶尔有那么几节劳动课,也只是听从老师安排着拔拔草,挑挑泥。其他农活知识他是一点都没听进耳朵里,自然不懂得干了。还好他去武校练了一身蛮力,挥着锄头挖了半天也只觉得热而不累。否则就出大糗了,听说那些能人异士很看不惯四肢不勤的孱弱公子哥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