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彻底服了。
朱由校说道:“朕决定以渔业公司为主力来发展渔业,那些渔民缺乏资金,没办法建造大型捕鱼船。朕要内阁以最快速度出台法案对全国的渔民、渔业公司形成管理。主要目的就是在大明近海渔场,对大型渔船的捕捞采取配额捕捞制度,避免渔场因为过度捕捞而被毁灭。普通渔民如果要拥有大型渔船。也必须让他们成立渔业公司。同时还要明确休渔期……”
配额制这种制度是非常超前的。在没有出现拖网船之前。基本上不可能将近海的渔场捕捞枯竭。
但等拖网船出现后,再搞配额制必然是在渔业资源大幅度减少的请款下。而且到时候要采取配额制又损害渔业从业者的利益。
所以朱由校决定在发展大规模渔业之前就制定捕捞配额,使得配额成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另外要在拖网船出现之前,将休渔期这个制度普及开来。
这个年头虽然没有官方的休渔期之说,不过因为航海技术和捕捞成本的限制,所以捕捞是错开了渔种产卵期的。但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终有一天会变成全年都可出海捕捞的状态。
休渔期也可以先行出台,当然渔民的小渔船可以不在限制之内。但拥有大吨位渔船的渔业公司必须限制。
沈潅在乾清宫待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这才出来,不久之后内阁就制定出了《大明渔业法案》,并成立了一个渔业部。
该法案规定,沿海一切超过五百料(150吨左右)的渔船,必须到渔业部登记造册,并成立渔业公司。
渔业公司在大明各渔场,施行配额制捕捞,具体多少配额才是最佳,还在求证之中。但并不妨碍先制定配额,渤海湾渔场的配额制定为每年15万吨。舟山渔场每年配额定为20万吨。
同时内阁发出政令,朝廷将向渔业公司特批食盐。价格为1文钱2斤。同时规定了渔业公司的成立标准,必须具备至少一艘吨位超过150的渔船,注册资金为3000元。
《大明渔业法案》还规定,捕鲸必须获得朝廷特批牌照,未获得捕鲸牌照的渔业公司不得捕杀误入港口之外的鲸鱼。
之所以颁布这样的捕鲸限制,主要是考虑到民间捕鲸船一旦尝到了捕鲸的甜头,肯定在捕鲸的过程中只要鲸油,而不要鲸肉。会如同近代西方人捕鲸那样,把鲸肉丢回海中,以追求一次出航捕鲸能获得更多的鲸油。
如果由皇家财团捕鲸,则可以将鲸肉都切割下来腌制,然后运回大明,从而避免浪费资源。而且和鲸油相比,鲸肉才是大明能让普通老百姓填饱肚子的东西。
《大明渔业法案》出台后,在《大明日报》的报道下,很快整个大明的商人都意识到了海洋渔业所蕴藏的巨大利润。
渔船完全不是问题,这两年官方和皇家财团都在大量订购船只,民间造船厂都接到了很多订单,大明的造船业这两年发展十分迅猛。特别是皇家资本所投资的造船厂,在辽东收复之后,更是在辽东湾地区投资了两个规模巨大的造船厂。
保鲜也不是问题,朝廷有特价盐批下来。
顿时很多商人都躁动了,纷纷开始联系造船厂订购渔船。特别是北直隶商人,渔业成为了一个新的投资亮点。
皇家财团自然是少不了的,皇家财团首先是加大了造船业上的投入,大明需要更多的军舰、商船、渔船。
同时皇家财团开始成立渔业公司,并且打造捕鲸船队。大明确实对捕鲸比较陌生,但很快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因为荷兰人会。
皇家海军当中如今有大量的荷兰雇员,这些荷兰人都是被之前的海战中被俘的,因为赎金要价太高,荷兰人放弃了赎回这些荷兰人的想法。所以这些被俘虏的荷兰人为了不被丢进矿洞里挖矿,只能选择给大明海军服务。
这年头的荷兰人在捕鲸方面有很大的投入,一个捕鲸船队往往有上万名的荷兰士兵跟随。被俘的荷兰军官和士兵,不少都接触过捕鲸业,所以很快就解决了大明捕鲸业面临的业务不熟的问题。
除了捕鲸业民间资本进入受限之外,其他渔业捕捞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不过沿海渔场的捕捞配额要花钱购买。当购买配额数量超出朝廷制定的配额量时,则朝廷再考虑增加捕捞配额。一旦渔场产量下降,则将减少捕捞配额,以保护渔业资源。
皇家财团除了会在渔业丰富的近海渔场购买配额,并进行捕捞之外。主要的捕捞海域还是海外的渔产捕捞,北海道渔场显然就成为了率先被盯上的地区,这里不仅有大量的鱼群,还有大量的鲸鱼。
皇家海军在年底也做出了相应的配合计划,将在明年开春后护送三万移民前往北海道,为该海域的渔业捕捞提供足够的劳动力。并且将向北海道派遣海军陆战队一千人,朝廷官方也将在北海道建立行政区。
同时在天启四年,海军将以北海道据点为补给点,向北美阿拉斯加区域进行探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