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倒不是一味装清高的人,有些时候,叶飞是显得略微标新立异,个性十足,但那是因为看惯了事态炎凉,而产生的一种本能的拒绝虚伪的一种表现。
对于沈默兰,叶飞虽然没有接触,但从李廷山和骆百川这样不是能用钱搞定的人物能够被沈默兰纳入麾下,叶飞从直觉上感觉沈默兰不会同其他的商人一样市侩。
加上昨晚的事情确实有情可原,叶飞也想见识一下这个未到淮海市,就已经如雷贯耳的女强人。
一般来说,叶飞对女强人还是有点敬而远之的味道。
有能力,就意味着强势,就意味着恐怖的战斗力——当然,并不限于打架之类的。而这样的女人往往个性很强,很难与之相处,久而久之,这类强势女就有了一个诨名——圣斗士。
叶飞的战斗力再怎么强,也不愿跟这些圣斗士牵扯精力,男跟女斗,胜了,那叫胜之不武,输了,可是在是丢不起那人。叶飞到是不存在输的可能,可即便是赢了,也不是光彩的事情。
至于方琳等人,那是机缘巧合状态下的,仿佛上天安排的一样聚在一起,那是个缘分,至于说让叶飞去主动靠近诸如此类的圣斗士,叶飞可是不想惹麻烦。
见面之后,沈默兰给叶飞的感觉就是淡然,一种把一切世事仿佛看得非常淡然的感觉。那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这可令叶飞大感意外。通常的女强人,方琳算一个,那眼中冒着的可是熊熊的智慧火焰和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之气。
沈默兰却像是邻家大姐一样安详无比,就连身上穿的衣服,也是不张扬。
但如果你仔细观察沈默兰的眼睛,那么,就会有一种感觉,这个人是绵里藏针,绝对是不能惹的。
而沈默兰因为之前对叶飞有所调查,因而不是很感意外,只不过,叶飞比自己想象的,少了几分令人害怕的感觉,而多了几分阳光的感觉。
两人彼此略略打量,沈默兰率先开口,跟叶飞握手,并没有提及公事,而是对昨晚爽约的事情道歉,并对叶飞出手救助自己的女儿表示感谢。
叶飞客气一番,跟沈默兰落座。
酒菜上来,沈默兰先敬了叶飞一杯酒。
“叶总,小女昨晚承蒙叶总出手相救,作为母亲,说什么也不足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只好敬你一杯酒,聊表寸心了。”
叶飞赶紧端起酒杯,喝下了沈默兰的敬酒。
沈默兰给叶飞倒上酒,仿佛不经意问道;“叶总,你是淮海市本地生人么?”
叶飞笑道:“沈总客气了,既然是私人身份,就别叫什么叶总的了,叫我小叶就行。我不是本地人,来淮海市发展,也没有多少日子。”
沈默兰笑道:“哦,原来小叶也是外来人,正好,我也不是本土的人,来,为了咱们外地人在淮海市能有个好的发展,干杯。”
叶飞没有推辞,一饮而尽,对沈默兰的举手投足间的掌控对话局面暗自佩服。
跟女人就是这点不好,你有什么话不能抢着说,那是很失礼的事情,只有等女士说话告一段落,男人才能够插得上话。
不过,叶飞倒也想看看,沈默兰到底能从自己这里套出什么话来。
然而,沈默兰只是擦着边际问了几句,就没有继续询问的话题,反而是跟叶飞说起了一些家常话。
说着说着,就说起了自己的女儿沈雨涵的事情。
其实,沈默兰来到淮海市,并且要把淮海市当做发展的基地,就是因为沈雨涵的缘故。
沈雨涵今年刚刚高中毕业,考到淮海市一家重点大学,沈默兰可不像对女儿放任自流,就想要亲自过来陪读,但生意上的事情,又离不开沈默兰,经过考察之后,沈默兰作出决定,索性把整个公司迁过来。
叶飞笑道:“沈总好魄力,足见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不过,故土难离,沈总放得下自己的家乡么?”
沈默兰淡淡一笑,略略流露出一丝伤感,“小叶,你也别叫我沈总了,我大你不少,还是叫我姐吧。我是个没有故乡的人,哪里都可能成为我的家,就是没有故乡这一说。”
叶飞知道,这背后的故事,可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情,便说道;“沈姐,其实咱们差不多,我跟你的情况差不多。一直都是沈姐敬我,我这小弟当得不称职啊,来,沈姐,我敬你一杯。”
沈默兰也痛快喝下叶飞敬酒,叶飞想起了沈雨涵的面容,忍不住问道:“沈姐,沈雨涵的姓氏跟你一样,难道是您的老公也是姓沈?”
叶飞这话一说,就见沈默兰的脸色微微一变。
沈默兰没有回答叶飞的问题,反而是反问道:“小叶,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叶飞说道:“是这样的,沈姐,昨晚我见到沈雨涵的时候,总是觉得有些面熟,就好像是我的一个……一个朋友,算算岁数,沈雨涵就好像是我那个朋友的女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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