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哥因为他送云舒而产生误会,那他就不配拥有云舒,这场意外,就当做是考验他们感情的试金石吧。
玉笙箫从公司开完会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回到家,他又累又饿,却还想着他的小媳妇还没吃饭,便去厨房做了一个手擀面,只等着云舒回来下锅。
左等右等,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云舒才脚步沉重的回到家,一进门,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双目呆滞,疲劳不堪。
“媳妇儿,吃饭了吗?”玉笙箫过来揽着她的肩,挨着她坐下。
“吃了。”云舒说话也有气无力的,今天的礼仪班上的简直太累了,除了礼仪课,还上了一节形体课,天知道她对形体训练多么抵触,从小到大她都没有完整跳过一支舞,然后就被形体老师横挑鼻子竖挑眼,被迫又练了许久,天,这简直就是累死狗的节奏啊。
所以,当玉笙箫端着热气腾腾的面条走来沙发这边时,她已经累得倒在沙发上呼呼睡起来大觉。
看看云舒四仰八叉的睡姿,玉笙箫幽幽的叹息了一声,本想着让媳妇儿陪他再吃一点儿呢,这可好,她先睡着了。
没办法,他摸了摸叽里咕噜乱叫的肚子,给云舒盖了一张薄毯,然后重新端着面碗回到厨房,草草吃了一口,然后又折回来,将云舒小心翼翼的抱起来,回到卧室,伺候她脱了衣服,盖了被子,这才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躺在她身边睡下了。
早晨起来时,一向喜欢睡懒觉的云舒破天荒的早起,在厨房里弄了一顿不可恭维的早餐,等玉笙箫起床时,她已经吃饱喝足,背着书包往外走了。
“笙箫,我做了早餐,记得吃,我先走了啊。”说着,那小女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院门之外。
玉笙箫皱皱眉头,不明白云舒怎么突然这么勤快起来,他郁闷的洗漱完毕,独自去厨房一看,那顿勉强可以算的上早餐的东西摆在桌子上,还用锅盖盖上了,怕凉凉,考虑倒是挺细致,关键是,这早餐实在太——
玉笙箫夹起煎得有些焦的鸡蛋,几口吃完,也顾不得体味什么味道了,然后用面包片夹了火腿和生菜,抹了酱,做了个简易对夹,胡乱的填饱肚子出了家门。
昨天那个案子做完了,今天上午有点儿时间,一想到下次两人时间不统一的时候,云舒还得大晚上去乘地铁,新闻报道里屡次出现年轻女人被性侵的案例,他可不敢冒这个险。
玉笙箫是个行动派,心里想什么,便立刻就会去做什么,比如现在,他想给云舒买一辆车,便立刻到了附近的4s店,精挑细选了一番,选了一辆低调的甲壳虫,适合女人开得车。
云舒不喜欢太高调,如果给她买辆高档车,她一定拒绝开,不如就买这辆甲壳虫,低调,合她心意。
玉笙箫开了那辆小巧别致的甲壳虫亲自送到a大,进了校门给云舒打电话,不知为何却关机。
他对这里很熟悉,毕竟,在灵魂没有换过来的时候,他曾经在这里学习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便循着云舒经常出入的地方去寻找。
找了许久,才从一个认识云舒的同学口中得知她去大礼堂和玉笙墨串词了,原来,昨晚她那么晚回来是和玉笙墨一直呆在一起。
他不明白,都要毕业了,为何学校还会选她做主持人,与她搭档的还是即将出国留学的玉笙墨,难道,是她主动要求的?
玉笙墨正对着礼堂门口,玉笙箫刚一走进来,他便发现了自家大哥,却依旧不动声色的低头和云舒串词,a大队主持人要求很高,对话时,必须用最甜美的微笑看着对方的眼睛。
此时,云舒正笑容满面的凝视着玉笙墨,声情并茂的说:“多少个春夏秋冬的相聚,多少个阴晴圆缺的遗憾,在这中秋佳节之际,让我们共同祝愿天下有情人有缘来相聚,千里共婵娟。”
“媳妇儿,该去吃饭了。”玉笙箫快步走过去,将沉浸在主持词中的云舒惊醒过来,她转过头,惊讶的看着他:“笙箫,你怎么来了?”
玉笙箫虽然内心失望,表面上却不表露出来,平静的看着她:“媳妇儿,我给你买了样礼物,想第一时间送给你,便抽空过来一趟了。”
难得玉笙箫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她,云舒把手里的稿子放到玉笙墨手中,歉意的说:“笙墨,今天不能练了,明天继续。”
玉笙墨点点头。
云舒走到玉笙箫身边,自然的挽上他的胳膊,笑吟吟的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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