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知所踪,等我再见她时,已是三个月之后了。
那时她已经成为了地下组织的一名杀手,代号十二。
她告诉我,她可以继续念书了。
那时她总是会隔三差五地疯狂出任务,大多数回来时都是受了重伤。
我后来才知道,她找了很多人,说了很多好话,花了很多钱,才给我争取了一个雾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老大在死城时,就喜欢教我读书认字,教我各国的语言,死城的每一片雪花里,都藏有老大教我写的字,教我语言的语法,所以我的成绩并没有落后于周围的人,最后还成为了优秀毕业生。
老大拿到第一个博士学位时,我刚毕业,她和夜董已经合资开好一家医药实验室。
我拒绝了当地各大公司企业的面试邀约,成为了老大的特助,帮她处理公司的事,还有她不擅长的应酬和人际交往。
夜董很懂投资和金融,为实验室提供了大量资金,老大的实验室越做越大。最后产业扩展,慢慢的就变成了后来的九笙集团。
在英联王国那几年,老大在地下世界声名鹊起,成了地下世界杀手榜上排名第一的人,她出任务的次数虽然不多了,但只要一出任务,就会丢掉半条命,她身上是没一片好地方的。
九笙集团盈利后,我和老大在夜家的帮助下,开始向死城运输设备,包括一些最基础的供电设备和取暖设备,建了房子,我们还送了很多植物种子,努力改善那边的气候,死城也再也不向之前那样落后原始,死城的人都很感激老大和我。
但死城毕竟是那些西方国家共同建立起来的,我们做这些事都极其隐秘,所以在外人的眼里,死城还是那个原始又肮脏的贫民窟。
我认识老大九年,她都是强大到无坚不摧,可遇见顾十安之后,她变了,变得有了软肋,她的脸上开始有了别的表情,整个人焕发了生机,也不像之前那般死板和冷漠,就好像重新活过来一样。
后来在墨家老宅,我从墨先生的口中才知道老大的童年经历了什么,难怪她不喜欢异性的靠近,难怪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才让她卸下了防备。
老大以前过的太苦了,可她那么苦,却从未对任何人说过,那样瘦削的肩膀,到底扛下了多少,又背负了多少。
所以,当我知道老大孤身前往无垢准备面对星研所时,我做了一个决定,我提了辞职,交接了自己的一切工作,然后毅然离开去追随老大。
我知道老大不让我跟着她,是担心我会出意外,可要是没有她,我早就死在了死城的海边,我早就死在了那些人的拳打脚踢之下。
我这条命,早就是老大的了,我又怎么能让她一个人面临险境呢。
所以后来,我将星研所的人交给白一之后,又折回去找了老大。
那道黑色光波袭向老大时,我根本来不及思考,满脑子想的都是老大不能有事,所以我冲上去了,我扶着老大的肩膀,挡在了她的身后,那是我第一次离老大那样近,我想,应该也是最后一次了。
小王子会沉溺于玫瑰的芳香和浪漫里,我也在自己朦朦胧胧的感情里扑捉到了航向的偏离,我对救赎自己的神明,似乎有了逾越的情感。
我一点都不遗憾,哪怕是我小心翼翼又汹涌至极的爱,从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死在老大的怀里,死而无憾。
墨笙染是我的玫瑰,可我从来都不是小王子,我只是满天的星,是死城的雪,是她耳畔的风,是一个自卑又怯懦的胆小鬼。
老大,若有来生,我还愿做你的助理,做永远站在你身后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