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痛快快就付了钱。
大胡子对他好感飙升,态度也变得温和起来。干他们这一行,标价往往都虚高,其实那条火云蜥蜴尾巴只值三块苍白魔法石,但他必须要标五块,因为人总是喜欢讨价还价,哪怕一开始标上最低价,买家也会絮絮叨叨扯半天,倒不如先把价格抬高,然后再降低,买家自觉占了便宜,他也卖得理想价格,皆大欢喜。
其实地球上很多商家也都是如此,比如一件衣服打算卖五百,先抬高到一千,挂段时间后五折促销,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一看打折,赶紧买,还以为占了多大便宜。
卫良本打算交了任务就传回猩红之塔,却碰见了一个熟人。
“魔法师大人!想不到在这里看见了你!”
惊讶的呼声自侧方传来。
卫良扭头看到个年轻的白袍魔法师,却没什么印象,问:“你是?”
“我是加百列啊。”
卫良听闻此言,才想起那个偏远小镇上的仆从。短短两年不见,他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再没有当初的贫瘦寒酸,而是挺拔俊朗,自信阳光,哪里还有一点仆人的样子,分明就是个小贵族。
“你是魔法师了?”卫良问。他看出对方胸前的魔法徽章,为蓝色,这是三级魔法师的象征。
加百列点头,带着一丝骄傲。他接触魔法晚,只修行两年就已达到这样的高度,速度堪称恐怖,完爆大部分天才。而且他的精神力已经达到本境界的顶点,随时都会突破。现在他不需再仰视任何人,而是挺起胸膛做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卫良奇道:“当初考核的时候,你好像并没有魔法天赋。”
加百列脊梁挺的更直了,愤愤不平道:“圣拜伦那些愚钝的家伙,把璞玉当成了废柴。事实上,我是罕见的光明之体,是修行光明魔法的天才。”
卫良微笑道:“我由衷替你感到高兴。”
光明魔法可是高等魔法,威力比普通魔法强得多,必须达到魔导师的级别才能修行,但加百列体质超凡,可谓天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前途一片坦荡。
“我首先要感谢您。”加百列说。他虽鲤鱼跃龙门,却记得当初的恩情,正是魔法师大人一个善意的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如果没有来法马古斯,他一辈子都是个卑贱的下人。
“那是你自己的造化,和我没关系。”卫良笑着摆了摆手,问:“你如今在哪里修行魔法?”
“光明圣殿。”加百列虔诚道:“我将今生今生的全部余热都奉献给了光明王大人。”
卫良想起当初他被光明使徒带走,本以为会有凶险,没想到是一场造化。能被光明王相中,加百列的天赋可见一斑。
“这么说来,光明王是你的导师?”
“没错。”加百列眉宇间的傲色更浓了,能被光明王亲自教导,对蒙特奇的任何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荣幸。严格来说,光明王并非他的导师,而是他的主人,等他成为魔导师之后,就会变为光明使徒,一辈子为光明王效劳,说的难听点就是奴仆,但无数人挤破了头都想当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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