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血狼团一行十几骑,在满是人群的大街上,毫不顾忌,放马疾奔而过,行人纷纷躲避,那些一时避之不及,都是被这些血狼团的人,马鞭加身,皮开肉裂。
众人看这一行人的气势,都是敢怒不敢言。
林飞自家知自家事,这些血狼团,出现在这个镇子,看来,多半是与追踪自己有关。
待那血狼团一行十几人过去之后,林飞才是随着街旁,前进,很快,就看见了一座酒店在眼前。
林飞抬步便入。
在这时,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入林飞的耳朵中。
“噫,姐,看,那个不是今天路上咱们看见的乞丐吗,看来,他是来这里乞食了,真可怜啊,看他衣衫破旧,面容焦黑,想来,是很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
正是今天林飞在大路上遇见那一队马车中,其中一辆马车上将林飞误认为乞丐的那个女子声音。
哦
林飞抬头,放眼放去。
只见酒店靠窗的雅座中,两道窈窕娟秀的倩影,一个穿红衫,一个穿白衫,是两个妙龄少女。
红衫少女约莫十六,七岁,鹅蛋脸,梨涡绽现,眉毛弯弯,双目犹如一泓秋水,且蕴含着天真无邪和灵动调皮的表情。
她肤光胜雪,容貌秀丽之极,服饰打扮也并不怎么华贵,只有项颈中挂了一串明珠,发出淡淡光晕,衬得她粉妆玉琢一般。
当真就是明珠生韵,美玉莹光,眉宇之间,有几分书卷的清气,几分英姿飒爽。
而白衣少女背对着林飞,令林飞看不到她的面貌。
然而,仅仅只是一个背影,便让人感觉到出尘脱俗之姿,宛如仙女临尘,她身材高挑,玲珑窈窕,青丝如瀑,披向背心,用一根银色丝带随随便便的束着。
在酒楼的窗口中,她身旁似乎有烟霞笼罩,气质优雅至极
“两个好美的大美女啊。”
一瞬间,林飞也是觉得口干舌燥。
同时,林飞突然发现这层楼上,每一桌的食客都将目光死死的盯着两名少女,全然忘记了手上的动作。
哈哈,看来,这两个大美人的魅力,还真是厉害啊。
不过,同时,林飞心中也是十分无奈,无缘无故,被两个大美女,口口声声称为乞丐,无论哪个男人,都是高兴不起来的。
何况,林飞现在的身家,足足有过千万块的元晶石,就是将十座这样的酒店买下来,都还有绰绰有余,用得着来这里乞食吗
不过,再怎么说,人家这两个女孩,也是一片好心,所以,林飞除了苦笑,只能哑巴吃黄连。
好吧,惹不起你们这两个大美女,我还躲不起吗,我去另外一间酒店吃。
“小乞儿,等等,吃点东西吧。”
那个红衫少女,竟然是端着一只盘子,追了出来,那只盘子上,盛着一只香喷喷金黄色的烧鸡。
“我真的那么像乞丐吗我不是来乞食的。”
林飞再也忍不住,问道。
那红衫少女一愣,接着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铜镜来,递到林飞面前,道:“你且看看自己的样子,哪点不象小乞儿了。”
说着把眼一撇。
林飞接过铜镜,不由倒吸一口气。
这这是自己现在的模样
头发凌乱如鸡窝,好几缕长发粘在一起,搭在肩头上,面上一片污垢,看不清容貌如何,再配合那一身邋遢的衣衫,可不就活脱脱是个小乞儿
“咳咳,倒是有点像的”
林飞从铜镜中看到自己现在的形象,也是无言。
那红衫少女笑着收回了铜镜,吐气如兰地问道:“小乞儿你从哪里来今天白天怎么一个人走在荒郊野外现在,你是不是饿了呢想不想吃这只烧鸡啊”
唧唧喳喳,竟是问了一连串的问题,那语气中,充满着好奇,就像一个好奇宝宝。
林飞没好气道:“一路乞讨至此,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真可怜。”
那红衫少女哀叹一声,有心想帮林飞拍拍身上的灰尘,却又不想污了自己的手,只能皱着眉头。
“给,你就站在这门口,把这只烧鸡吃了吧。”
林飞不由得皱着眉头,让我站在这门口,吃这只烧鸡
还真的把我当乞丐了。
“韵儿,别这样,要尊重人家。”
那个白衣少女,见红衫少女在门口处花了这么多时间,也是来到了门口看个究竟。
“韵儿,虽然人家是一个乞丐,但是你这样对待人家,会伤了乞丐的心的,你还没看出来吗,这是一个很有自尊心的乞丐,他不喜欢人家把他当成乞丐对待的。”
白衣少女忽然伸嘴到那红衫少女的耳垂边,悄悄说道。
“啊,是的,这个小乞儿,果然是不喜欢别人叫他乞丐的。看来,我是伤了他的心了,那怎么办啊翠姐姐。”
“这样吧,别让他站在门口吃了,让他进酒店里面,和我们一桌吃吧。”
白衣少女犹豫了一下,说道。
“好吧,那就这样吧。”
红衫少女完全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马上便是点头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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