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丽萨,华国第一经纪人,启明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掌舵人,江湖人称“毒皇后”。
毒皇后之所以得名,是相传她虽然工作能力出色但手段狠辣,尤其是控制欲极强,不允许艺人忤逆她的命令。
她是香江人,95年大学还没毕业就北上加入了天琴唱片。本是以歌手身份签约,却主动转入幕后,成为了一名经纪人。
二十七岁时就深受老板信任,成为了天琴唱片的经纪总监。在她任职期间,一手打造了包括谢飞高冰在内的三王一后,最终使天琴唱片在后港台时代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乐坛霸主。
2006年,易丽萨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突然离职,还带走了天琴的两位天王及数位实力歌手。
此举使天琴唱片元气大伤,也迫使天琴唱片痛定思痛,在之后的经营中剥离了经纪业务,组建了更加专业规范的天琴经纪公司。
圈内几家大的娱乐传媒公司,也相继效仿,独立出了各自的经纪公司。比如国内最大的影视公司晨星娱乐,就另设了晨星经纪公司,管理旗下艺人的经纪业务。
易丽萨从天琴出来后,自立门户,创建了启明,主营的就是艺人经纪业务。她凭借着强大的营销公关能力,依靠从天琴带出来的豪华班底,两年内就坐上了第四大经纪公司的宝座。
她眼光十分独到,在亚洲娱乐圈韩流袭来之际,早早嗅到了偶像经济的肉香。于是力主引进了棒棒国的训练体系,更是亲自出马签约了当时才刚刚冒头网络歌手的李笑天。
李笑天做为穿越人士,回忆起当时的画面,也不得不感慨,成熟美艳的毒皇后,确实有一股令人信服的独特魅力。换成自己,估计也会被她说服签约。
2009年末,启明挖来了棒棒国SP娱乐公司的华国练习生单远,与李笑天一起组成了本土双人偶像组合Manna,推向市场试水。
结果第一张专辑就大获成功。在网络音乐兴起,盗版横行的时代,逆势卖出了五十万张。Manna成为了2010上半年最火的名词。
但好景不长,在启明娱乐计划趁热打铁,为Manna再加入两人,推出第二章专辑之时。一家名叫圃田的音乐公司公开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指责李笑天在专辑中创作的大火曲目,抄袭了他们公司拥有全部版权的一首歌。
随即该公司在互联网上传了该歌,听起来和李笑天的那首歌确实非常相似。而版权登记显示,这首歌比李笑天登记的早三年。
当时有很多公司专门从事这种版权勒索,在业内臭名昭著。他们多年来大量从外界收歌,取量不取质。每当市面上有比较火的歌时,他们便拿着有相似之处但登记更早的歌曲版权,上门碰瓷。
当时著作权法还不完善,尤其对音乐抄袭没有非常明确的判断标准。而公众往往在宁可信其有的前提下,空耳鉴定,极易被误导。再加上圈内很多创作人自己也不干净,因此勒索成功率很高。
启明当时本着遵循圈内潜规则的态度,决定向圃田支付一笔款项,要求圃田发布李笑天没有抄袭的声明。
但圃田公司却一反常态,拒绝了私下和解,强硬回应抄袭事件,预备诉诸法律。
之后众多媒体下场,大炒抄袭事件,剑指启明娱乐。
启明这时候才意识到,这是以天琴为首的多家经纪公司,对爆火的Manna,实施了一次联合绞杀。
启明娱乐在代言品牌方和公众舆论的压力下,以李笑天的名义发布了道歉声明。声明中承认了李笑天在非主观意愿的情况下,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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