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张,还有几支用石墨粉制成的铅笔。
向彬回头斜了一眼,大哥真是绝了,这是报复啊。
要不是楚甜爱写写画画的事全家都清楚,都会以为向文是故意的,纸笔不当吃不当喝。
“谢大哥。”
接过纸笔,楚甜冲大哥使个眼色,让把爹拉一边去,不然中午都没法启程。
好不容易马车能动了,一群的孩子从木棚书屋的方向追过来。
“甜姐,你早点回来!”
“带好吃的。”
……
经过寨子口河边的地,土豆苗已经长出几寸高,茶山村一点点的被抛在车后,又奔波在了路上。
“外公,我们得走多少天才能到?”
“马车比骑马慢许多呀,按这个速度白天赶路晚上住店,起码得半个月。”
“有店住不用露宿野外就些。”
“往京城方向是大凌的腹地,城镇村庄接连着,一路都有落脚点。”
“外公,那么都骑马跑的话,是不是要快很多?”
“普通的马十天左右,战马六七天吧。”
“汗血宝马呢?”
“外公也没骑过呀,估摸着要比战马快。”
这丫头,还念念着人家的那匹马呢,要是能买,砸锅卖铁也要给孙女弄一匹回来玩玩,唉,唐老叹气,可惜那样的马有钱也无处买。
楚甜就是在琢磨着马,难怪这里许多人一辈子都不出村子一步,是难哪,去个最近的镇子,来回就得一天,进一趟辖区内的城,扔路上就五六天,上京?好家伙,这得半月,来回一趟得月余。
现在有人跟她说,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人,那是扯淡,楚甜最想要的是,飞机高铁给我来一架,没有绿皮卡也好呀。
头两天,楚甜还会趴车厢边上跟骑马的二哥有一搭没一搭聊着,赶车的明朗叔也会说一说以前行走江湖(打家劫舍)的见闻,再往后,整个人都打蔫。
“来,吃点烤馒头,还有烤肉串。”
“不要,给我二哥跟明朗叔吃吧。”
为了打发时间,唐老用炭炉子烤干粮,烤从镇子上买来的新鲜肉片,刚开始楚甜还觉得好吃,吃几口就腻。
抱着小白,楚甜都恨不得眼一睁一闭又一天。
也不知道第几天开始,大哥给带的空白线装本子和铅笔派上了大用场,楚甜用来写小说,写一个女孩从一个现代化都市穿越到古代,她从一开始的迷茫到接受现实,再到无意间发现身上带着的小空间小秘密,虽然逃荒,但一路上一大群人互帮互助,路遇的也都是好人……
一天写个几千字,十天也好几万了,有事情做,长途跋涉就没那么难熬。
“外公,车好像停了?又进一个城了吗?”
“还没,我下去看看。”
要是没记错,应该还要两天才能到,嗯,不可能记错的,天天掰着手指头算着呢。
趁外公下车,楚甜把纸笔收进了科研室,也下车去活动一下筋骨。
天门关?
进了这个天门关口就是天门城,天门城往前再走就是天子脚下的京城,这是一路上唐老给楚甜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