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觅还是第一次进练习室,对什么都很好奇,“哇,好多乐器啊,这些都是你收藏的吗?”
“是。”宋时亦停在她身侧,“有喜欢玩的乐器吗?”
时觅看了一圈,目光最后定格在笛子上,她只会吹笛子,其他乐器不会。
“我可以用吗?”
“可以。”
得到宋时亦的允许,时觅迫不及待的拿起笛子试了音,比她之前用的笛子好太多,音色很好听,她将以前最喜欢的曲子吹了出来。
房间很静,只有悠扬的笛声在飘荡。
一曲过后,宋时亦拍了拍掌,“很好听,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曲子吗?”
他的工作不止有演戏,还会出单曲唱歌,但这么好听的曲子,他还没听过。
“不是什么有名的曲子,我乱吹的。”
这首曲子是时觅自己摸索吹出来的,她那边的朋友们都说好听,给了她极大的自信,工作的闲余时间,她会用来继续打磨这首曲子。
乱吹的,那就是她自己创作的,宋时亦想,她很有灵气和才华。
他说,“很好听。”
还有点熟悉,好像很久之前在哪里听过,但他忘记了。
“谢谢。”时觅笑弯了眼,问他,“我可以听一听你唱歌吗?”
她现在已经是一个熟练的网络刷手,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关于宋时亦的传奇经历,他的粉丝都说他唱歌很好听,但从没见他开过一场演唱会,想听听他的现场声音。
这不刚巧时觅就有了这个机会,她要把握住。
“想听什么歌?”
听了宋时亦的询问,时觅一喜,还能现场点歌的呢。
“什么歌都行。”
她不挑,因为宋时亦的每首歌她都听过,都很好听。
“好,我唱发表的第一首歌《□□》。”
这首歌需要吉他伴奏,宋时亦取下心爱的吉他,席地而坐,在时觅注视的目光下开始了弹奏曲子。
缓缓而轻慢的音乐声环绕在他们耳边,给这寂静的室内增添了一抹悠闲浪漫,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了运转,静静的聆听他的声音。
一曲结束,宋时亦放下吉他,“很久没弹了,有些生疏,随便听听。”
“不会啊,弹的很好听。”时觅非常热情的回应拍掌,“唱的更好听!难怪大家都想听一听现场版的歌曲,感觉就是不一样。”
宋时亦的声音又沉又轻,能给人带来一种安宁感,这也是很多人喜欢他歌声的原因。
她的捧场令宋时亦心情愉快,“还想听吗?”
“想!”时觅重重点头,她不好意思的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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