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我现在去看看,固然只是因为无聊,但当我看到童辉的装备和战袍时,我的眼睛都增大了。
才晃了一眼,先一步跑到院子里的童辉,已经穿上了一身亮丽黑色的紧身皮衣,皮靴光滑坚硬,头发抹上了油腻腻地发蜡,一大串地首饰项链缠绕着他的身上,一看就是个标准地暴走族。
停放在他身旁的,是哈雷限量版的摩托车,排量达到惊人的一千六百cc,相当于一辆轿车了,至于外形嘛,和它的主人一样騒包!
“靠,不用这么夸张吧?”我目瞪口呆中,又带着一丝羡慕。
在阿布扎比的街头上飙车的话,被姐姐抓到会被打屁股的,故而我从来都没有当过暴走族,更没有享受过这种速度与**。
童辉看出了我的心情,笑嘻嘻的走上了前来“少爷,怎么样?您也来一辆?”
我皱了皱眉头,下意识的四下看了看“这个不好吧?”
“有什么顾忌的,大小姐又不在!”
几句话后,童辉又从旁边的车库里面推出了另外一辆狂野的哈雷摩托车,顺便把一身装备递给了我“少爷,我们热血男儿不当一回暴走族,怎么算得上青春年少呢?”
我严重鄙视童辉这种欺诈言论,居然把自己说成是“青春年少”也不知道他害臊不嗯,应该是不会害臊的了,他早已是没有了脸皮。
不过这么cool的服饰,看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吸引力,我仅仅坚持了半秒钟,就开始更换起了衣服,转眼之间,我也穿上了和辉叔差不多的衣服,只不过人要显得斯文一些,个头和身材也没有他那么魁梧。
现在,童辉对自己的提议是非常的满意,他率先戴上了头盔,脚一蹬,一阵黑烟就从排气管飞了出来。
“少爷,我们出发吧!”
童辉潇洒的手一招,轰鸣声中,我们两辆大号的哈雷摩托车先后冲出了别墅大门。
“嗡
我学着刚才童辉的样子,在经过改装后的哈雷车上打开了尾气按键,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自尾气管中震撼的发出,说句宛如山崩地裂的话,也一点不过分。
还不止是这样,高级铝合金的尾气管中,竟然随着我的加速,而不断的冒出一股股的火花,给我的感觉,就好像火箭正在升空一样。
**!
我现在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阳光少年喜欢这样出去,实在是太拉风了,对那些十八九岁的少女来说,这样就代表着酷!代表着帅!
香港地方狭小,道路倒算是宽敞,路况也不错,童辉带着我在山道中疾驰着,速度渐渐的到了一百二十码,超越了一辆又一辆的汽车,那凶悍的充满攻击性的声响,惹得无数的车辆都不由自主的在我们面前放缓了速度。
童辉一向开得这么快,这是因为他是一个修道者,就算有车祸,他也能凭着道法躲避开危险,故而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他都敢去做。
不知不觉到了市区,在一个红灯前,车速慢慢的放缓了下来,在郊区的时候可以硬闯红灯,可在比较密集的地方,还是遵守一点交通规则的好,免得引起旁的车子的交通意外。
这不是什么迂腐,暴走族不一定非要以破坏法则为生存目的,童辉等在红灯前,告诉我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个性狂妄,但不会去刻意挑战法律的叛逆暴走族。
“喂,小辉!”
童辉在跟我说话时,并没有揭开面罩,只是通过传音讲话,但就算是这样,凭着他拉风的外形和哈雷车,还是有人认出了他。
回头一望时,公路旁边一个七。十一便利店前,十几个少年少女正兴奋的朝着童辉招手,停靠在他们身前的,也是一大堆摩托车,看样子都不是便宜货,只是比起童辉的来,还是要差上一些。
“是我赛车时的朋友,少爷,我们过去聊聊。”
童辉跟我说了一声,车头一转,越过了公路,冲到了众人的面前一米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