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本不该同你计较,但你的话我很不喜欢。既然打赌,那我们来赌赌看,我有多少种方法可以拆散你们。”
彼时我并不了解他,可他慢条斯理的口吻,轻慢的态度都让我不自觉生出惧意,这个人,也许说得是真的。
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他看到我这个样子,反倒笑了笑,“吓着你了?原来你并不是如看起来那般勇敢。放心,我不会做如此无聊无用之事,你们这个年纪的所谓感情,实际上不需要任何外力去拆散。”
他向我走近一步,“还有,明朗,以后不要轻易发誓,誓言是很庄重神圣的东西,要将它用在最在意的人和事上。”
他成功将我骇住后,又端起长辈姿态,一副说教模样,真正让人沮丧又火大。
我十七岁了,但并没有像大部分青春期的孩子一样进入叛逆期,我算听话,脾气没有变得更坏,但也没有更好,我一如既往的倔强和不服输,常为安越镇定从容,我越不能忍下这口气。
他话音一落,我顺嘴接过,“关你什么事,无论如何,我的誓言都不会用在你身上。”
我越过他,猛然朝着他的汽车狠狠踢了一脚,里面一直静待的司机被我吓了一跳,就要开门下车来,我却转身飞快的跑走了。跑了一段,并没有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追来,我大着胆子边跑边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让我心里的一点底气全部消失。
常为安立在车边保持原来姿势没动,路过的车辆疾驰而去带起的风吹起他的风衣,起伏回落间,似有初秋的凉意沁出。
星星与月亮都极好,漫天白色月光中,常为安的眼睛异常幽深,不动神色下蕴含着可以分辨的危险,他貌似也并没有刻意遮掩,正因如此,这种危险更让人心惧,那分明是猎人盯上猎物的眼神……
第九章
“姐姐,你在听吗?”明媚唤我。
我回过神来,“在听。我果然是说过。”
事隔几年明媚也依然清晰记得当年场景,于她而言那是美好温暖的回忆,所以她记得的都是它的好,连对常为安也是好印象,而我却是在那一年第一次模糊的察觉到他的另一面,只是当时的我并没有警醒。
明媚温言细语,“难为姐夫还一直记得呢。”
我不想讨论这种高深的问题,倒是想起一事来,“我的同学雅如过段时间要去你那边留学,我托她带了些东西给你,而且她的学校与你学校相隔不远,以后你可以时常去找她,她是我很好的朋友,很愿意常去看你,你跟她不必客气,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她。”
明媚很快说道,“我不需要帮忙与照顾,不用麻烦她。”
她并不问我给她带了什么东西,反而似有些排斥雅如去看她。
我解释道,“我怕你一人在那边孤单,有她作伴不是很好?”
明媚去国外第二年说还是不习惯与人合宿,想要搬出来,常为安没有异议,替她在外面租了小型公寓。他大方起来是真大方,不仅对我,对明媚也不曾小气,但同时他也安置人在明媚身边,名义上是照顾她生活起居,但真实用意我与明媚自己都清楚,不过是监控她的财务而已:他资助的学费生活费所有项目卡都在那管家手里,支取与用途都需要报备,
这种伸手要钱的滋味没有人觉得好受,所以明媚跟我一样,过着看似富足奢华的生活,实际上可以算作身无分文。
明媚性子柔脸皮薄,一定能省则省,这样的境况下她势必不愿合群,久而久之又能交到多少朋友?我真怕她太过孤单。
明媚静了一会儿,轻轻笑道,“早过了怕孤单的年纪,况且现在我过的很好。你朋友来后我会去见她的,让她帮你看过后,你大抵就能放心了。”
她一向善解人意,我安下心来,又与她聊了一会,才依依不舍挂掉电话。
小东西早已喝好牛奶,就一直蹲在我脚边,蓝色眼睛左右打量,乖巧模样让人怜爱,我抚摸它柔软毛发,爱不释手,最后干脆抱起它。
到了客厅,看到常为安已坐在餐桌前,手里的报纸已翻过一半,看来我电话的时间确实不短。
我走过去,抱着猫咪坐下来,“小咪-咪,陪姐姐一起吃早餐哦。”
为安从报纸中抬起头,“明朗,它有自己的房间和食物。”
我不解的看着他,他放下报纸,轻敲桌面,“这里是你和我吃饭的地方。”
我无辜的看着他,“所以呢?”
他根本不吃我这一套,就要叫三姐抱走它,我不松手,不满看他,“你把它买来送给我,却又诸多限制,扼杀它带来的真正乐趣,那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不送给我,免得看得见摸不着让人难受。”
他开始吃早餐,姿态优雅的喝一口咖啡,完全无视我的情绪,“明朗,不要让我真的后悔将它送给你。”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悻悻松开小东西,三姐将它抱到外面草坪上去,让它自己玩耍。
我一边吃早餐一边透过落地窗看它,它太小,到一个陌生环境会害怕,但更多是好奇,在草坪上试探着晃悠,四处观望,小小脑袋摆动个不停。
为安见我目不转睛,问道,“就这么喜欢?”
我自己也惊讶对它的喜爱,也许除了是从小的愿望之外,更多则是因为它能带给我真正的快乐,它单纯而懵懂,让人不舍不用真心相待,而真心,总是让人怀念和向往。
我反问他,“你不觉得小咪-咪很可爱?”
为安挑眉,绕开我的问题,却意有所指,“小咪-咪?这个名字不太好,你最好不要在外人面前这般叫它。”
我反应过来,不自觉得将胸口衣领往上扯一把,骂道,“流氓。”
我无心再吃,索性丢下碗筷,迫不及待跑去外面。
为安跟出来,我蹲在小东西面前逗它,他就站在我旁边看,抱着双臂的样子就好像正在参观动物园,我想赶他走,他却施施然开口道,“给它取个名字吧。”
他这个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掌控人心的本领永远恰如其分,上一秒可以让你气急败坏,下一秒又可以让你忘乎所以。
我一下子被勾起兴致,“叫雪儿好不好听?或者雪球,小雪?”
它浑身雪白,叫这样的名字很是应景,我张口就取出好几个,甚至脑袋里还有好些类似的名字。
为安唔了一声,平平淡淡的发表意见,“明朗真是好文采。”
是人都能听出他的意思,在打击我自尊这一方面,他从不手软心软,只要有机会,总会明里暗里讽刺上两句。
我早就习惯,也懒得为这种事计较,干脆将难题踢给他,“那你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