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by。”他走过来喊了一声,robby立刻乖了,转着眼珠子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就知道撒娇!”乐菱很不齿它这种行为,把它丢到地上。
robby立刻屁颠屁颠地去蹭陈觅言的脚踝。
陈觅言没搭理它,看着程杳说:“对不起,robby今天太皮了,它平常很乖的。”
程杳想起乐菱说robby是陈觅言的儿子,现在听陈觅言这么说,倒真觉得像了。
她笑起来:“它大概不喜欢我。”
陈觅言被她的笑弄得愣了一下,转瞬也跟着笑了。
“它还不认识你,认识了就会喜欢的。”他望着她弯弯的眼睛,轻轻说。
乐菱看着他们两个,使劲憋住嘴边的笑意,赶紧抱起在地上撒娇耍赖的喵星人走了。
“哥,我去给它弄晚饭!”她丢下一句话就赶紧退场,很满意地在心里给自己颁了个最佳助攻奖。
“没想到你会养猫。”
程杳是有些惊讶的。她只在小时候养过一只短毛猫,是俞美樱送给她的,她给它取名“阿懒”,后来她转学去了崇安上初一,寒假回来时,阿懒就不见了。当时钟云山告诉她阿懒自己跑出去玩了,大概被别人捡走了,后来她才知道阿懒死了。
在那之后,程杳很长时间没养过小动物。直到跟路许在一起后,听他说喜欢小动物,还说养小动物的女生很有爱心很可爱,她又养了一只小仓鼠,大一那年冬天放在阳台忘了拿回去,被冻死了。她打电话给路许,足足在电话里哭了一个小时。从那之后,就真的再也不敢养任何生物了。
她觉得陈觅言看起来不像喜欢猫的男人,所以看到robby,她有点意外。
陈觅言说:“其实robby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
“嗯。”陈觅言说,“是一个师兄的,当时在美国他住在我隔壁,后来他要搬去另一个州,临走前就把robby交给我照顾了,谁知道之后他又去了香港,没两年又回了北京,辗转好多地方,robby就一直放在我这里。”
“原来是这样。”程杳说,“那他回来找你要,你还要把robby还给他吗?”
“robby本来就是他的,他如果要,当然要还了。”
“你真傻。”程杳摇着头笑,“很明显,robby现在都离不开你了,干嘛不据为己有?看起来,你也很喜欢它吧。”
陈觅言也笑起来,清朗的声音让人很舒服。
他说:“如果robby不愿意跟他走,我当然也很乐意继续养它。”
“这样啊……”程杳点了下头。
这时乐菱从房里出来了:“哥,程姐姐,咱们吃饭吧,要饿扁了!”
“好。”
陈觅言应声去厨房。
这顿晚饭很丰盛。程杳现在才算明白了陈觅言是个厨艺高手。别管味道如何,他做的每一道菜看起来都像饭店的招牌菜,又好看又香。
她这天晚上破天荒地吃下了大半碗米饭。
离开时,已经快九点了。
陈觅言驱车送她。
不得不说,乐菱真是中国好助攻,就这么一顿饭的功夫,程杳和陈觅言之间那点隔阂几乎完全消失了。在送程杳回去的路上,他们的相处又恢复了先前的状态,谁也没再提上次的不愉快。
隔天中午,乐菱主动跟程杳一起吃午饭。当然,她一定会提前通知她家表哥的。于是这顿饭又是他们三个一起吃的。
乐菱当然也知道物极必反,所以她很小心地把握分寸,保持着隔几天来一次的频率,一切都进行得很好。程杳在不知不觉中渐渐习惯了三个人一起吃饭。反正只要有乐菱在,就不缺气氛。
一转眼,乐菱来博美快一个月了,她慢慢跟创意部的人混熟了,了解到博美内部的某些八卦。
初次听说林颂声,乐菱就立刻警惕起来。
她隐隐觉得大家提到那位大老板时都会似有似无地瞟一下程杳办公室的方向。没几天,她就摸到了这其中的缘由。她没敢耽搁,当天就去给陈觅言报信了。
“听说程姐姐跟那位林总关系不一般。”乐菱忧心忡忡地望着她家表哥。
陈觅言并不相信她们这些小女孩式的八卦。
“行走职场最忌在背后议论上司,你没学这个?”
“哎呀,哥,我说正经的。”乐菱急了,“听说程姐姐一点也不喜欢现在的职位,她纯粹是为了大老板才来的。”
“那又怎么样?”陈觅言心沉了一下,但面上没什么表现。
“这你还不懂吗?”乐菱怒道,“程姐姐那种个性,要不是爱惨了大老板,怎么会愿意对他妥协,怎么会愿意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哥,你能不能加快点速度啊!这都多少年了,你好不容等到她回来,怎么还在拖,蜗牛都没你慢!”
“不要胡说。”陈觅言敛眸,沉声说,“我没有等她。”
“你骗谁呢?你敢说你不喜欢她?”乐菱恨铁不成钢,“你房里那些东西我都看见了,你不喜欢她你留着那些做什么?”
陈觅言脸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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