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他的事干嘛?”
张宪民从外面执行任务回来,刚回到营地就大队长曹光皓堵住,一开口就把自己的糗名给喊出来,他的脸色登时就拉了下来。
“老张啊!你也知道自从王强和肖楠他们几个退伍以后,队里格斗和突击方面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人才,上次还被虎牙那帮杂碎给完爆了。”
见张宪民黑着一张脸,曹光皓连忙改口,一副商量的口吻,客客气气地道:“这回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潜质有望超过他们几个的好苗子,要不你去和于洪军说说,这人就留在咱们队里得了。”
身为锋刃特种部队的大队长,有关人员调度方面的问题,曹光皓本人就能决定。但问题秦歌是张宪民安排进来的,还是受了于洪军的委托,这就让他不得不顾忌三分。
毕竟,于洪军背后代表着特勤局这个超然的存在,即便曹光皓比起他官大不止一级,也不好太过得罪,更别说光明正大地从他手里抢人。
“大队长,这不合适吧!”张宪民不是那种软耳朵的人,并没有被三言两语说动。
曹光皓有些不太乐意:“反正秦歌符合服兵役的年龄,部队里给个特招,不是就能解决了,有什么不合适的。”
“问题就算于洪军那边肯放人,秦歌那边也未必肯答应,人家怎么说也是大学生,哪里会稀罕来当兵。”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张宪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
你说得倒轻巧,张宪民满心诽腹着这位曹大队长,如果真有那么容易,你就用不着站在这里堵我了。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说出来的,要不然以曹光皓的作风,指不定哪天给自己安排个九死一生的任务,那乐子可就大咯。
曹光皓愕然了一下,然后很快恢复了正常,摆了摆手,一脸轻松地道:“大学生又怎么样了,这年头当兵的大学生还少么?”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人家读的又不是那些二三流的野鸡大学。”张宪民可没有曹光皓那么乐观,苦笑着道:“我看过秦歌的档案,他是靠高考考上岭南大学那样的重点大学,你认为他会愿意为了当兵,放弃学业吗?”
眉头微微一皱,曹光皓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想得太过理想化了。
这年头虽说大学生满街走,在军中也不乏一些大学生,随随便便都能找出好一些来。只不过,同样是大学生,专科本科出来的大学生,根本几乎没法跟重点大学出来的大学生相提并论。
“事在人为,没试过又怎么知道呢?要不你去问问他愿不愿意留在这里。”曹光皓还是不愿意这么就放弃。
“过几天就要进行选拨考核任务前最后一次问辩,到时候你去探探口风,不就知道了。”
因为新人选拨的缘故,锋刃特种部队人手显得有些不足,这段时间接到的任务,几乎都是由张宪民所属的小队负责,他可没有那么多空闲的功夫去关心秦歌事情,自然不知道他的表现,所以搞不清楚曹光皓这个大队长为什么那么想把秦歌留下来。
不过于洪军已经发话,等选拨考核过后,找时机就会把秦歌引进特勤局。一边是自己的上司,一边是自己的朋友,张宪民不想夹在中间两头不讨好,也就把皮球踢给回给曹光皓,让他去问话。
“也好,到时候再问问。”曹光皓点了点头,尽管明知道秦歌答应的机会很小,不过他心中还有一丝期望,就是希望秦歌能被军队的氛围所感染,继而答应留下来。
几天的时间很快过去。
“进来”
锋刃特种部队选拨营地一座迷彩帐篷里,传出了一道沉稳的声音。
帐篷外,一身迷彩军服的秦歌整了整妆容,然后从容地走了进去,向着坐在面前的三位考核官中规中矩地行了一个军礼。
这些天在特种兵选拔营的训练,给他带来不小的改变,眉宇间多出了几分军人的英挺,眼神也比以前锐利了许多。
“坐!”
曹光皓一脸笑容,客气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秦歌也没客气,直接就坐了下来。
“你是锋刃特种部队建立以来,第一个非军队人员参加选拨的,也是年纪最小的参选人员。”笑容慢慢收敛,曹光皓严肃地道:“你的表现却完全出乎我的预估,现在我有几个问题,希望你能好好回答。”
“请问吧!”秦歌也习惯了这种严肃的气氛,倒没有什么怯场。
“在你眼中,特种部队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曹光皓问道。
“一群疯子。”秦歌很直接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的确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特种部队这四个字在秦歌的眼中,就是一群疯子。
还记得刚来选拨营的那天晚上,那批负责训练的教官,在他们睡到半夜的时候,就往帐篷里扔闪光震撼弹,差点把他吓出心脏病来。
不就是新人选拨么?至于来那么大阵仗,怎么不扔催泪瓦斯。
不过很快秦歌才发现,扔闪光震撼弹还是轻的。
到了第二天晚上,他喵的那群王八蛋还变本加厉,直接在帐篷旁边引爆手雷,说什么让他们适应一下炸弹的声音,结果天天晚上几乎都要来一回,搞得不少人快患上神经衰弱。
之后的选拨更是十八般武艺尽出,不光躲避训练用上实弹,在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这帮黑心教官还准备了一大袋蛇招呼他们简直没一个是正常的,用疯子来形容他们实在再贴切不过。
“这答案很对,我们的确就是一群疯子。”曹光皓微微一笑,似乎对秦歌的答案颇为满意:“任何胆敢与国家,与人民为敌的罪犯,对待他们,我们就想要疯子,就要像来自地狱的魔鬼一般,把他们彻底消灭。”
这样也行很好,很强大!秦歌暗自无语,心说我不就借着机会发发牢骚,你还能把我的话这么解释,上升到国家和人民的成名,冠以堂堂正正的大义之名,真是厉害!
“下一个问题。”曹光皓继续问道:“如果在执行一项极为重要任务中,你受了伤,并且你们队伍的行踪也已经被敌方所侦查发现,一队数倍于你们的优势兵力正在向你们所在的位置展开包围,情况十分危急,你会怎么做?”
“我会脱离队伍,尽快离开现场。”秦歌脸不红气不喘,好像逃走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
“你会选择当逃兵。”曹光皓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旁边的两位考官也是神色不善。
面对这种事情,一般的军人,尤其是特种兵,应该会选择队友共存亡,而不是逃离现场。尽管在那种危机重重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是无可厚非,可是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特种兵,都不会放弃自己的队友,独自离开。
注意到帐篷内三位上级的表情变化,从他们的眼神中,秦歌可以读出其中的鄙夷。对此他倒没有什么不满,只是略微摇了摇头,淡淡地道:“当然不是。”
“那你的意思是?”曹光皓怔了一怔,然后看向秦歌,他猜出秦歌应该还有下文才对。
“依照主考官您一开始给出的设定,我和我的队友既然在执行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那也就意味着不容有失。”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秦歌慢慢地道:“既然任务不能轻易放弃,如果带着我这么一个伤员,很可能会拖累队友,导致任务失败,这样一来,我离开队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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