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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_分卷阅读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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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膝盖就向阮咸的某个紧要部位顶去。

    阮咸惑人地一笑,双手捏紧伍媚的手腕,直接将她拖着一齐倒向了那张雕花牙床。

    叫阿芒的猴子吱吱怪叫两声,捂着眼睛跳到了旁边。

    阮咸低低一笑,伸手一扯牙床上猩红的帷幔,床尾露出一幅女子的半身□,照片里女子正在沐浴,仰着头任由水洒在脸上,双眸微眯,姿势放松而享受。打湿的乌发随意地披在胸前背后。

    “怎么样,我把你照的美不美?”阮咸含笑问伍媚。

    “你这个死变态,居然偷拍我。”伍媚咬牙切齿。

    阮咸嘴角的笑意逐渐扩大,“看见照片下面的这些斑点吗?我特别喜欢对着你这幅照片打飞机。至于那些斑点——”阮咸笑得很无耻,“可都是我的精华。”

    “阮大少您可是高富帅,居然也要靠打飞机度日?”伍媚猛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阮咸,讽刺道。

    “你知道的,妞泡多了会累,爱做多了会瞌睡。”

    “您这名字真是可惜了,您就该叫阮咸湿,又咸又湿,和你这个人一样,叫人恶心。”伍媚理了理身上的衣裳,起了身。

    阮咸两只手交叠枕在脑后,“你说我把这幅照片给沈陆嘉,他会怎么样?”

    伍媚脚步一窒,却没有停住,只冷冰冰地丢下三个字:“随便你。”

    等到伍媚掀开竹簟帘幕,阮咸才自言自语一般,“我最讨厌那些健康的、正直的、干净的男人了。”说罢,懒洋洋地起了身,穿上木屐,弯腰抄起地上的猴子去了书房。

    沈陆嘉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伍媚坐在他身侧。

    阮咸状若无意地扫过沈陆嘉面前那杯红茶,没有丝毫饮用的痕迹,朝伍媚冷笑了两声。

    “沈总,我这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你要我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也行,但我有一个条件。”阮咸一下又一下地抚摸着阿芒金色的丝毛。

    “阮先生请讲。”

    “这只金丝猴我驯养了三年了,可惜它是个不识货的,你给它钞票,它会毫不犹豫地撕个粉碎,沈总是搞金融的,想必可以教教它仕途经济。”阮咸笑得邪恶,“倘若沈总在五天内教会它认得钞票,我就放弃增持和收购鼎言的股票,还把我手里鼎言百分之六的鼎言股票送给你,如若不成,就请沈总打道回府。”

    “好。一言为定。”沈陆嘉起了身,沉稳地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阮咸并没有多喜欢伍媚。。。因为他是不会爱上人类的。。。

    不能倒戈啊姑娘们。

    小狼狗必须完胜阮咸湿。。。

    ☆、28远离尘嚣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粗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肉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精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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