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习惯,在他们看来没有任何值得惊奇的地方。
他们出演的这部剧的名字叫《剑心》,演得是江湖纷争。
第一幕戏是江家灭门惨案。
镜头开始是年仅十三岁的江锋倒在血泊里,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族人,在自己面前倒下,他绝望而无力……亲人的鲜血很快染红了江家的一草一木,也渐渐染红了他的双眼……
“砰当”一声,一具尸体砸在了他的身上,他趴在地上不敢翻动,只是听着来人的声音,“他杀了我们那么多弟兄,我必须再桶几个窟窿。”
“算了,他挨了三剑,现在又被你踹一脚踹在这里,看样子已经咽气了。他也是条不怕死的好汉,被我们几百号人围着,还不要命地硬是带走了我们十几个弟兄。”
“好汉又怎样,还不是死了连个埋的地没有,便宜了野猫野狗。”
“行了,走吧走吧。”
直到脚步声远了,他才抬头看了眼压在他身上的人。
那是!那是他的李叔!那个曾把他扛在肩上满府跑,给他买冰糖葫芦的人……他死了!他竟然死了!他的李叔那么厉害,怎么会死呢!
“李叔……李叔……”江锋哭得泣不成声,一声声悲痛地呼唤倒在他身上的人,但他再也没听到李叔亲切地喊他小锋了。
他绝望地垂下了头,因为李叔再也回不来了。
半晌,他抬起头,一把抹掉了未干的泪痕,看向浑身是血的李叔:“李叔,我就算……就算穷尽一生,把这条命搭上,也要让……让他白家血债血偿!”他满目猩红,咬牙切齿地握紧了拳头,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江锋,他在十三岁时,就亲眼目睹了所有族亲的死亡,眼睁睁看着族中女眷不愿被凌辱而自刎,看着白家士兵不耐烦地刺死了哭喊的族中孩童,看着自己的家被洗劫一空,然后在白家人的一把火中化为灰烬,又看着那群混蛋带着江家的财宝满载而归,他们春风得意地驾着马,拉着货,然后回家……然而他就像一个废物一样什么也做不了,他冲上去也只能是送死!
他从漫天火光中爬了出来,满身是血——族亲的鲜血。
大火灭了后,他去捡拾了父母和族亲们骨灰,为他们立了墓碑。
他在墓前站得笔直,任由凛冽的寒风肆意地吹。
“父亲,母亲,所有的江氏族亲们,你们一路走好。我江锋在此立誓:就算是死,也要将白家挫骨扬灰!”
说完他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
想要成功出演这样一个身世悲惨,历经无数艰难险阻和人间冷暖,始终坚强隐忍地行走在复仇之路上,行走在正义之路上的少年,很不容易。
为了演好江锋,傅宇花了很多时间融入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