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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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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书示绂曰:"开禧丁卯正月游某死。"谓家人曰:"曦逼吾死,即填其日。"

    时宣抚使程松已大弃其师遁,仲鸿以书劝成都帅杨辅讨贼,辅不能用。至是松至果,仲鸿谓绂曰:"宣威肯留,则吾以积奉二万缗犒兵,护宣威之成都。"松不顾而去。总赋刘崇之继至,仲鸿遣其子似往见,以告松者告之,崇之复不听。未几,曦诛,参政李壁奏除利路提点刑狱,寻乞休致,予祠而归,迁中奉大夫。

    嘉定八年卒,年七十八。刘光祖表其隧道曰:"于乎,庆元党人游公之墓。"绍定五年,谥曰忠。子似,淳祐五年为右丞相,自有传。

    李祥,字元德,常州无锡人。隆兴元年进士,为钱塘县主簿。时姚宪尹临安,俾摄录参。逻者以巧发为能,每事下有司,必监视锻炼,囚服乃已。尝诬告一武臣子谤朝政,鞫于狱,祥不使逻者入门。既而所告无实,具以白尹,尹惊曰:"上命无实乎?"祥曰:"即坐谴,自甘。"宪具论如祥意,上骇曰:"朕几误矣,卿吾争臣也。"遂赐宪出身为谏大夫,祥调濠州录事参军。安丰守臣冒占民田,讼屡改而不决,监司委祥,卒归之民。未几,其人易守濠,以嫌换司理庐州;守出改官奏留之,不可。

    主管户部架阁文字、太学博士、国子博士、司农寺丞、枢密院编脩官兼刑部郎官、大宗正丞、军器少监。言:"忝朝迹八年,在外贤才不胜众,愿更出迭入由臣始。"出提举淮东常平茶盐、淮西运判。两淮铁钱比不定,祥疏乞官赐钱米销滥恶者,废定城、兴国、汉阳监,更铸绍熙新钱,从之,淮人以安。

    迁国子司业、宗正少卿、国子祭酒。丞相赵汝愚以言去国,祥上疏争之,曰:"顷寿皇崩,两宫隔绝,中外汹汹,留正弃印亡去,国命如发。汝愚不畏灭族,决策立陛下,风尘不摇,天下复安,社稷之臣也。奈何无念功至意,忽体貌常典,使精忠巨节怫郁黯暗,何以示后世?"

    除直龙图阁、湖南运副,言者劾罢之。于是太学诸生杨宏中、周端朝等六人上书留之,俱得罪。主冲佑观,再请老,以直龙图阁致仕。嘉泰元年八月卒,谥肃简。

    王介,字元石,婺州金华人。从朱熹、吕祖谦游。登绍熙元年进士第,廷对陈时弊,大略言:"近者罢拾遗、补阙,有远谏之意,小人唱为朋党,有厌薄道学之名。"上嘉其直,擢居第三人。

    签书昭庆军节度判官厅公事,除为国子录,上疏言:"寿皇亲挈神器授之陛下,孝敬岂可久阙乎?"又言:"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不可亏宫中之礼。"不报。孝宗崩,介又力请上过宫执丧,累疏言辞激切,人叹其忠。

    宁宗即位,介上疏言:"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宰相,迁易台谏,悉出内批,非治世事也。崇宁、大观间事出御批,遂成北狩之祸。杜衍为相,常积内降十数封还,今宰相不敢封纳,台谏不敢弹奏,此岂可久之道。"迁太学博士。

    时韩侂胄居中潜弄威福之柄,犹未肆也,而文墨议论之士阴附之以希进,于是始无所惮矣。侂胄始疑介前封事诋己,且其弟仰胄尝以旧识求自通,介拒绝之,侂胄怨益深。

    添差通判绍兴府,寻知邵武军。会学禁起,谏大夫姚愈劾介与袁燮皆伪学之党,且附会前相汝愚,主管台州崇道观。久之,差知广德军。侂胄之隶人苏师旦忿介不通谒,目为伪党,并及甲寅廷对之语,以告侂胄。有劝其自明者,介曰:"吾发已种种,岂为鼠辈所使邪!"侂胄亦畏公议不敢发。以外艰去。

    免丧,知饶州,未赴,召为秘书郎,迁度支郎官。师旦已建节,介与同列谒政府,遇之于庭,客皆逾阶而揖,介不顾。于是殿中侍御史徐柟劾介资浅立异,奉祠,除都大坑冶。

    侂胄诛,朝廷更化,介召还,除侍左郎官兼右司、太子舍人,改兵部郎官、国子司业、太子侍讲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除国子祭酒。会以不雨,诏百官指陈阙失,时宰相史弥远以母丧起复,介手疏历论时政,推本洪范僣恒晹若之证,谓:"罗日愿为变,是下人谋上也。修好增币,而金人犹觖望,是夷人乱华也。内批数出,是左右干政也。谏官无故出省,是小人间君子也。皆谓之僣。一僣已足以致天变,而况兼有之哉。"又言:"汉法天地降灾,策免丞相,乞令弥远终丧,择公正无私者置左右,王、吕、蔡、秦之覆辙,可以为戒。"

    接送伴金国贺生辰使还,奏:"故事两国通庙讳、御名,而本朝止通御名,高宗至光宗皆传名而不传讳,绍熙初,黄裳尝以为言,而未及厘正。愿正典礼,以尊宗庙。"

    除秘书监,升太子右谕德。其在春宫,笃意辅导,每遇讲读,因事规谏。太子尝欲索馆中图画,却而弗与,及张灯设乐,则谏止之;且乞选配故家以正始,绝令旨以杜请谒,宫僚分日上直,以资见闻。

    迁宗正少卿兼权中书舍人,缴驳不避权贵。张允济以阁职为州钤,介谓此小事而用权臣例,破祖宗制,不可不封还词头。丞相语介曰:"此中宫意。"介曰:"宰相而逢宫禁意向,给舍而奉宰相风旨,朝廷纪纲扫地矣。"

    居数日,除起居舍人。介奏:"宰相以私请不行,而托威福于宫禁,权且下移,谁敢以忠告陛下者。"乞归老,不许。言:"本朝循唐入阁之制,左右史不立前殿,若御后殿,则立朵殿下,何所闻见而修起居注乎?乞依欧阳修、王存、胡铨所请,分立殿上。"

    吏部侍郎许奕以言事去国,介奏曰:"陛下更化三年,而言事官去者五人,倪思、傅伯成既去,其后蔡幼学、邹应龙相继而出,今许奕复蹈前辙。此五臣者,四为给事,一为谏大夫,两年之间,尽听其去。或谓此皆宰相意,自古未有大臣因给舍论事而去之者,是大臣误陛下也,将恐成孤立之势。"疏奏,乞补外,以右文殿修撰知嘉兴府。

    岁余,升集英殿修撰、知襄阳府、京西安抚使。徙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以疾奉祠。嘉定六年八月卒,年五十六。端平三年,郡守赵汝谈请于朝,特赠中大夫、宝章阁待制,谥忠简。子野,自有传。

    宋德之,字正仲,其先京兆人。隋谏大夫远谪彭山,子孙散居于蜀,遂为蜀州人。德之以应举擢庆元二年外省第一,为山南道掌书记。召除国子正,迁武学博士。与诸生论八阵之象本乎八卦,皆动物也,奇正之变,往来相生而不穷,知此然后可以致胜。

    迁编修枢密院。时兵衅有萌,会赤眚见太阴,犯权星,未浃日,内北门鸱尾灾,延及三省、六部,诏求言,德之奏:"离为火,为日,为甲胄;坎为水,为月,为盗,为隐伏。故火失其性,赤气见,忧在甲兵;水失其性,太阴失度,忧在隐伏。"因疏七事,皆当今至切之患,乃曰:"人火小变不足虑,天象之变,臣窃危之。"

    他日,又对曰:"今敌未动,而轻变祖宗旧制,命武臣帅边以自遗患。晋叛将、唐藩镇之祸基于此矣。"时吴曦在西陲,皇甫斌在襄汉,郭倪、李爽在两淮,德之预以为虑。

    除太常丞,出知阆州。会曦变,托跌足以避伪,事平,始赴阆。擢本路提点刑狱,制帅安丙奏:"德之傲视君命,不俟代者之来,径用观察使印领事。"诏降一官,改潼川路转运判官、湖南路提刑,改湖北。

    召为兵部郎官。朝论有疑安丙意,丞相史弥远首以问德之,德之对曰:"蜀无安丙,朝廷无蜀矣,人有大功,实不敢以私嫌废公议。"忤时相意,遂罢。安丙深感德之,尝谓人曰:"丙不知正仲,正仲知丙;丙负正仲,正仲不负丙。"请昏于德之,不许。论者益称德之之贤。起知眉州,监特奏名试,得疾而卒。

    德之大父耕,性刚介,一朝弃官去,莫知所终。从父廉语德之曰:"吾昔至临安府,有人言蜀有宋宣教者过浙江而去,吾适越求之,则入四明矣。"德之渡浙江寻访,至雪窦,有蜀僧言:"闻诸耆老云:山后有烂平山,有二居士焉,其一宋宣教也。"德之跻攀至烂平,见丹灶,置祠其上而归。

    杨大全,字浑甫,眉之青神人。乾道八年进士,调温江尉,摄邑有政声。绍熙三年,召除监登闻鼓院。五年,光宗以疾久,不克省重华宫,廷臣多论谏者。太学生汪安仁等二百余人上书,而龚日章等百余人以投轨上书为缓,必欲伏阙。大全谓:"院以登闻名,实明目达聪之地也,今乃使人视为具文,吾何颜以尸此职。"乃为书以谏,力请过宫,书上不报。大全于是三上疏,其略曰:

    臣之志于忧君者,不畏义死,不荣幸生,不以言而获罪为耻,而以言不听从为耻。自古谏之不效,其大者身膏斧锧,其次亦流窜四裔,其小者犹罢免终身,未有若今日不勉于听从,亦不加于黜逐,徒饵之以无所谴呵之恩,使皆饕富贵,甘豢养,以消靡其风节。平居皆贪禄怀奸之士,则临难必无仗节死义之人。

    陛下自夏秋以来,执政从官之死者皆不信,卒之果然乎?不然乎?建康赵济死,武兴吴挺死,今尚不以为然,则事有几微于朕兆者,可谏陛下乎?万一变起萧墙,祸生肘腋,陛下必将以为不信,坐受其危亡矣。

    盗满山东而高、斯弄权,二世不知也。蛮寇成都而更奏捷,明皇不知也。此犹左右聋瞽尔。今在朝之士沥忠以告,而陛下不听,是陛下自壅蔽其聪明也。今外间传闻,以为寿皇将幸越,幸吴兴,此爱陛下之深,欲泯其迹也。陛下当亟图所以解寿皇之忧。

    疏入,又不报。

    宁宗即位,迁宗正寺主簿。庆元元年,易太常寺主簿,迁司农寺丞。修高宗实录,充检讨官。先是,韩侂胄用事,私台谏之选为己羽翼,且欲得知名士,借其望以压群言,一时之好进者,恨不预此选也。会御史虚位,有力荐大全者,属大全一往见,且曰:"公朝见,除目夕下矣。"大全笑谢,决不往,明日遂丐外。时实录将上矣,上必推恩,大全去不少待。于是除知金州,至姑苏,以病卒。

    论曰:王信有文学,通政事。汪大猷敦厚老成。袁燮学有所本。吴柔胜、游仲鸿名在伪学。观李祥讼赵汝愚,公论藉是以立。王介、杨大全直道而行。宋德之其知兵者欤?

    <b>部分译文</b>

    汪大猷,字仲嘉,庆元府鄞县人。绍兴七年(1137),他因父恩补官,任衢州江山县尉,通晓吏事。考中绍兴十五年进士,被授官为婺州金华县丞,他对争财产的人讲明长幼之礼,争财产的人心悦诚服地离去。

    李椿年施行经界法,约束的很严,传檄文让汪大猷巡视龙游县,汪大猷请求允许那些没按规定执行的人自己说明理由,不要忙着加上罪名。改任建德县丞,升为昆山知县。汪大猷遭父丧,父丧期满除服后,他被差遣为总领淮西、江东钱粮干官,改为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参知政事钱端礼为淮东宣谕使,召汪大猷为干办公事,充当参议官,汪大猷升为大宗丞兼吏部郎官,又兼户部右曹。他入朝奏对时说“:皇上应从总的方面考核名称与实际是否相符,把具体职责交给臣下。用人时要因才而任,不要撇开他的长处,要根据才能授予官职,不要被资历和品级所局限。”孝宗看着左右大臣说“:汪大猷的奏疏通达、详尽、不俗且善于论议,他是个有用的人才。”授予他礼部员外郎。丞相洪适推荐他兼吏部侍郎,仍升为主管左选。

    庄文太子刚被立时,汪大猷兼任太子左谕德、侍讲,两天讲一次孟子,多把各种规范戒律寓于其中。太子曾拿出龙大渊所献的为宫中宴饮助兴的乐章,让太子宫中的官僚做赋,汪大猷说:“淫荡的乐歌或文学作品,是君主亲幸的人倡导的,不是讲读官应该参与的。”他向太子说明了这一点,太子就停止了。汪大猷升为秘书少监,撰写五朝会要。金人来庆贺,他假借吏部尚书的身份为接伴使。不久,他兼任权刑部侍郎,又兼崇政殿说书,又兼给事中。

    孝宗清静安宁,常询问政事,曾说:“朕常常厌恶宦官和女人的话,想和你们恳谈,想知道朝政的缺失、百姓的疾苦,如果你们听说了什么,可以畅谈。”汪大猷就陈述说耆长的雇值隶属经总制司管,根据法令让里正兼管催租,对百姓危害很大。又论说:“亭户不曾煮盐,住的地方临近盐场,他们就贷款谋利,隐寄田产,危害农民,应该让二等以上亭户充役。”又说“:赏给有功劳的皇族亲戚们土地,他们争相巧取豪夺,欺压州县,只应赏给他们钱,让他们自己去获得土地。”又说:“没收资产,只能对强盗、赃吏实行,至于因管仓库、纲运而获罪的人,只应在他从事的行业上收租来补偿,等到数量够了就放回他们,让他们重操旧业。”百官轮次奏对时,汪大猷又论述了捕酒的害处,以及不许官吏铸造铜器物。皇上嘉奖他说:“你前后所说的,都是今日可以实行的事。”

    汪大猷任权刑部侍郎,升为侍讲,他说“:官吏大致采用新制度,废弃旧法,轻重相违背,没有可遵循的,使利用法令条文为奸作弊的吏人时常出现,请下诏编纂明确的法令。”他写出法令条文上奏给皇上,皇上十分高兴。

    尚书周执羔、韩元吉,枢密刘珙认为强盗一般都不处死,无所惩戒,右司林栗说“:太祖时强盗赃满三贯处死,没有首犯、从犯,不追究是否杀人、伤人。景。。时增为赃满五贯处死,本来已经从宽。如今设有六项法,没杀人就一律处以黥刑发配,怎么惩戒强盗,希望仍遵从旧法,赃满三贯者斩杀。”汪大猷说:“这是我的职责。”于是就一五一十地上奏说:“强盗怎能饶恕,用旧法而狠狠地惩治他们,本来可以。天圣以来,更是用常行的法律,逐渐失去禁止奸邪的本意。如今所定的六项法,对违犯的人依法处理,此外只没收财产,只有再犯才处死,可以说是宽严适中。如果都置之死地,未必能禁止他们为强盗,强盗知道自己必死,将会心甘情愿地听从主谋者的安排,希望稍微给他们开辟一条活路。”于是他就上奏说按六项法,那么应处死十七人,按现行法应处死十四人,按旧法一百七十人都应处死。皇上听从了汪大猷的建议。

    汪大猷假借吏部尚书的身份为贺金国正旦使,走到盱眙,得到官府的告示说“:对强盗只用旧法,罢去六项法。”他回朝后自己弹劾自己,请求辞官,皇上听说这事后,又实行六项法。

    汪大猷改任权吏部侍郎兼权尚书。晚上圣旨传到学士院,提出唐代沈既济论述选举的事,说:“今日选举有沈既济所论的弊病,是否可行,明日早晨要当面奏对。”汪大猷就上奏说“:唐时的事和今日不同,弊病虽然相似,但言论难实行。”皇上说:“你说的很明白。”郊祀时,汪大猷任卤簿使,因言论不合皇上的心思被罢官,被授予敷文阁待制、提举太平兴国宫。

    汪大猷被重新起用任泉州知州。毗舍邪曾掳掠海滨居民,朝廷年年派兵防守,耗费不少。汪大猷盖了二百间房屋,派将领留守在那里。后来,戍兵认为真腊大商人为毗舍邪侵犯边境,汪大猷说:“毗舍邪面目黑如漆,语言不通,这怎能是毗舍邪?”把真腊人打发走。按旧例,蕃商和国人争斗,不是伤折罪,都可用牛赎罪,汪大猷说:“哪有中原大国用岛夷习俗的,如果蕃商在我国境内,就该用我国的法令。”三佛齐请朝廷铸造三万块铜瓦,朝廷下诏由泉、广二州守臣督造好交给三佛齐。汪大猷上奏说:“法令规定,铜不下海。中原正禁止毁铜,为什么被三佛齐所役使?”终于没给三佛齐铜瓦。汪大猷升为敷文阁直学士,仍为泉州知州。

    第二年,汪大猷为提举太平兴国宫,改为隆兴府知府、江西安抚使。在大暑时讨伐永新县禾山洞寇盗,失利,汪大猷自己弹劾自己,被降为龙图阁待制,他被贬官,在南康军居住,仍提举太平兴国宫。再任龙图阁待制,提举上清太平宫。他重为敷文阁待制,升为学士。他去世后,被赠予二官。

    汪大猷和丞相史浩是同乡,又是同年考中的进士,他不曾攀附史浩以求升官,史浩十分赞赏他。汪大猷好施舍,叙述本族和外祖父母家族编成兴仁录,率领乡人设立义庄二十亩,倡导互救互助,众人都非常高兴,互相鼓励。他著有适斋存稿、备忘、训鉴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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