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匆忙间拼命逃脱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Jimmy周围目睹的东西,每天都在动摇他薄弱的生存意志!
“你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别墅里,Jimmy说,“每天我都能听说谁谁谁死了!谁谁谁被抓了!!!”
“或许我能选择打打杀杀活下去,混黑帮、以命搏命;但是你知道那是怎样一条路:打人者必定被人打,杀人者被人杀!!我已经亲眼目睹会有怎麽一个结果!所以,我宁可选择偷窃。”
Jimmy明白,要想让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头,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他只能偷东西。
於是,Jimmy小心地搜寻易下手的目标,提防著他们手里的枪,也担心著街头的警察。
“一开头等饿了几天肚子,再也没东西吃的时候,我才去偷。慢慢偷得熟练了,就看谁不顺眼就偷谁;有人来收保护费,我也照交。”
“──可说到底,你又见过多少真的是“偷”东西的。我是说不拿著枪去抢、或者入室盗窃的。”海滨别墅里,Rene笑道。
“所以我还是总会经常偷不到什麽,很多时间都在饿肚子。”Rene说。
──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Jimmy一点点绝望。
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生命像风中的芦苇,脆弱易断。
他早已忘记自尊。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
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
“我总是觉得,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或者更糟,或者坐牢。”他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去pub。
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
“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
城市的那一带,白天很安静,到了夜晚,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异性恋的、同性恋的、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但是Jimmy清楚,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
“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去。”
──终於到了那个初春。
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
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他们身上揣著现金,有时喝得太多,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有时,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
──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
在街口边,Jimmy盯上了一个。
那是个单身客,戴了个眼镜,有些谢顶,穿了件格子外套,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举止却很傲慢,付出租车钱时,忙著骂司机绕路,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
Jimmy悄悄地跟著他。
拐过弯,那家俱乐部门前,灯光闪烁音乐喧闹。
黑洞洞地大门,像一张噬人的大嘴,无声地发著吸力。
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
Jimmy颤抖著,抱著肩膀远远打量著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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