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连一个谢字也没有说。
没有流血,没有用上医生。
终于,那堆东西掉在了地上
他把它们踢到一边,狠狠踩了一脚。然后拿过来一套衣服,新的衣服,他又动手帮那男孩穿上。
“你叫什么?”
“Jimmy。”男孩终于开口了,声音很轻。
“你在他这呆了多长时间?”
“一年……零三个月。”男孩的声音有点颤抖。
他惊讶,这么久,竟然还能很清醒,他再次瞥了那男孩一眼。
“你有地方住吗?这里。”他问。
男孩点点头。
他们跟他去了Alex的房子,那房子还在那里,Jimmy很高兴。
但是人不在。
“不在,要等一下吗?”那客人问。
“好,我陪你等。”那客人看见Jimmy点头说。
他们并肩站在门外的台阶上等。
夜深了,一阵风吹过,客人看见Jimmy在发抖,返身走向车里,取回一件外套给他披上。两个人的身高差不多。
这时候,夜色里走来一个人,抱着肩膀,很瘦,一头金发。
Jimmy一下子跳了起来
“是他吗?”
“是是。”Jimmy使劲点头。
北方来的客人打量着迎面走来的那个人,他看着那纤细瘦弱的身体,摇摇头;可是无疑那金头发的男孩也很漂亮--这就他留在达拉斯的原因吗?客人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Jimmy!”那个男孩子抬头看见了台阶上的人,快步跑上来。
男人看着他们抱在一起,转身向车里走去,穿蓝衣服的保镖给他打开了车门。
“有人把我弄出来了,”Jimmy说,“我以后都不会回去了。”他说,。
“是吗?是他吗?”Alex问道。他们一起向车看去。
客人在车里,看见台阶上,Jimmy和那个男孩子一齐向车子看来,他轻轻摆了摆手。
车便在如水的夜色里像一条大鱼一样无声地开走了。
Jimmy和Alex看着车子走远,进了房子。
激动之后,重新平静下来。
Jimmy回到自己原来的房间,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
--那个人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再见面;那人生活在北方,而他,也许就要在这个城市一直生活下去了。
甚至,除了知道可以喊那个人叫Lorry,他连那个人的姓和全名都不知道。
衣服很沉,很舒服,是很温暖的羊毛,他把那件西装小心地收好--里面,在精致的真丝衬里上,Jimmy看见了绣上去的字母缩写:L.S。
Jimmy没有想到,他以为自己再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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