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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1(正文完)(暮暮与朝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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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暮趴在桌子上,将脸凑近,他抬起双手捧着她的颊,目光从她噙满泪水的眼到通红的鼻尖,停留在颤抖的唇上,冰凉的指尖微紧,好几次想不管不顾把她拉过来可最终只是抹掉她的泪,呼吸温热地对她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姜暮已经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睫毛湿润地垂着眼眸,听见他说:“到了那边以后和你继父一家好好相处,要是处不来起码做做表面功夫,不要让你妈为难,听说那里风景漂亮的地方挺多的,没事的时候多出去走走,别总是窝在房里睡懒觉,多交些新朋友,不要怕跟人打招呼,人都是一回生二回熟的,外国人也不例外。

    如果遇见合适的男孩,别刚认识就跟人回家,没几个男人像你哥我这么有定力。”

    姜暮的眼泪划过靳朝的指尖,他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帮她擦干,她声音咕哝着对他说:“你以为我谁的家都会去吗?我才不会跟别人回家,我会跟你回家还不是因为…因为你的家就是我的家吗?”

    自始至终,靳朝都含着很浅很淡的笑意看着她,他的轻松让姜暮感觉好像他们这次分别很快就能再见的,她只是去上学而已,等她再长大一些,她就能回来更加坚定地告诉他“你看,我都二十几岁了,还没忘了你,是真爱了吧?”

    可她又很害怕,害怕这一走他们的生活又会天翻地覆,他们不是小孩子了,没有那么多的九年还能分别。

    她抬起湿漉漉的睫毛,死死咬着唇望着眼前的靳朝,问道:“要是我走了以后你和别人好了,我会跟你断绝关系,再也不回国了,让你惦记一辈子的,你知道吗?”

    靳朝无奈地扯了下嘴角:“那岂不是白瞎了我一张脸?”

    姜暮气得直起身子坐了回去狠狠瞪着他,那副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脆弱得好像全世界都背叛了她。

    靳朝不忍再逗她,对她保证道:“在没确定你开始一段新恋情之前,我不会找别人。”

    姜暮这才吃了一颗定心丸,握着锁骨之间的小玉珠问他:“那,那这个需要还你吗?”

    靳朝看着她小心翼翼又舍不得的样子,目光软了下来:“留着吧。”

    他们没有待很久,一杯咖啡的时间,靳朝便告诉她:“楼下是违停,三赖要在车上憋坏了,走吧。”

    姜暮望了他很久,站起身朝他走了过去,靳朝的神色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但很快稳了下来抬头看着她,姜暮停在他身边扬起双臂问道:“走之前能抱抱吗?”

    靳朝的指节不断收紧,仿若要把杯子捏碎,可他只是挂着淡笑对她说:“还是不了吧,下次见面给你抱个够,你先走,我还要等个人。”

    姜暮的手落了空,像溺水后失去挣扎的人儿,终究放弃了抵抗。

    ……

    楼梯上的声音消失后,靳朝便一直望着窗外,金疯子从三楼下来了,走到靳朝身边对他说:“你真是够了,不是跟我说可以装假肢了吗?谷医生刚才在电话里把我臭骂一顿,说创面愈合最快也要半年以后才能装,你连我都忽悠,他让你要是不想二次手术就赶紧回医院。”

    靳朝的目光没有从窗外移开,声音透着难掩的落寞:“不急,等他们走了,我不是…怕她瞧出来吗?”

    金疯子抹了一把鼻子:“都走了还不告诉她,你就真不怕她找个外国小子撇了你?”

    这番话到底还是让靳朝的眼神剧烈波动了一下,是人就会有贪恋,没尝过也就算了,可一旦尝过甜头又怎么舍得放开。

    他喉咙微微滚动,将那些不甘的情绪埋进心底,声音很沉地开了口:“她才知道妈病了,肯定受了不小的打击,再让她知道我的事,你说她是留下来照顾我?还是去陪她妈呢?十几岁的小姑娘已经够难的了,后面还要上大学,不能耽误她,与其两个人都痛苦,不如一个人自由了。”

    靳朝忍着左腿的疼痛看着姜暮上了车,他没有眨眼,怕这一眨眼就是一辈子了。

    他只是很庆幸那一晚他没有碰她,以后她还能清清白白地开始自己的人生。

    姜暮落下车窗,白净的小脸探了出来不舍地抬起头望着他的方向。

    他是个没有泪腺的人,颠沛流离二十余载,几经起伏没有什么事能让他不堪一击,可那辆白色本田开走的一瞬,他到底还是红了眼眶。

    ……

    回去的路上,姜暮心里很不安,小时候和靳朝分别总觉得是短暂的事,转眼还能见,现在长大才知道距离有多可怕,隔着几个省他们都能失去联系,以后隔着太平洋,他们又变回了无法相交的轨道,前面的路,遥远漫长,没有尽头。

    开回铜岗的时候,三赖问她:“几号走?”

    姜暮回过神告诉他:“28号。”

    三赖沉默了。

    姜暮想起什么说道:“对了,闪电的事情我咨询过了,它的疫苗正好要到期了没法跟我一起入境,下个月能麻烦你帮它接种完疫苗然后送它一程吗?到时候我会替它定好宠物箱。”

    三赖握着方向盘没说话,半晌,他突然出声道:“暮暮啊,我可能得告诉你个坏消息。”

    姜暮坐直身子问道:“什么?”

    “闪电走丢了。”

    姜暮以为自己听错了,震惊地问道:“你说什么?走丢了?怎么可能?”

    三赖撇了她一眼对她说:“前段时间不就跟你说最好给它做绝育吗?这一发情起来,放出去就不知道溜到哪了,昨晚我以为它到后面跑一圈也就回来了,再去找就一直没找到。”

    说着三赖将车子停在靳强家楼下,眼含歉疚地望着难过的姜暮,对她说:“是我没看好它,你别急,这狗发情啊,我有经验,说不定给家门口哪条妖娆的母狗勾了过去,浪个几天还能找回来的,狗认识家,指不准还能给你骗个媳妇回来,要是后面它回来我再告诉你。

    就是它不回来了,以后让西施再给你生条更俊的给你寄去,好不?”

    姜暮擦着眼睛撇向窗外,养了这么长时间,有感情了,想带它走,偏偏这时候找不到了,怎么可能不着急,只是这事也没法去怪三赖。

    姜暮嗅着鼻子说:“那还是麻烦你多留意了,要是它回来了一定得告诉我。”

    三赖看着车前挡,神情隐晦地点了点头。

    姜暮转头看了眼三赖留长后飘逸的小卷发,越来越有日式颓废感了,她不禁问道:“认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全名。”

    三赖欲言又止,干脆顺手把一旁的行车证扔给她,姜暮打开小本本看见姓名那栏写着“赖哈莫”,吃惊道:“你叫癞.□□?”

    “……不重要。”三赖一把夺过行车证再次扔到一边去。

    要说起来,他和老赖的不解之仇大概从出生取名时就奠定了,所以他从来不给人喊他本名。

    姜暮和他道别下了车后,三赖又突然落下车窗对着她的背影喊了句:“姜小暮。”

    她回过头来,清丽的面庞迎着光线,那是她最美好的年纪,来过这里,留下倩影。

    三赖望着她,笑得不正经中带着丝捕捉不到的痕迹对她说:“以后要是有酒不要你,你出国又过得不开心,回来,三赖哥要你,保证每天给你吃大鸡腿,养得白白胖胖的。”

    阳光从龟裂的云层中间洒下道道光束,在她瞳孔里投下锦瑟华年。

    ……

    医院的阳台能看见楼下的合欢树,夏季的时候,合欢花开,淡粉色的合瓣花冠在轻风微拂下总是有种毛绒绒的柔软感,靳朝坐在轮椅上,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他总是想起那两晚暮暮睡在他身边的时候,她短短的发尾也是这样撩着他的脸,痒痒绒绒的,一整晚让人难以入眠,却又出奇得心安,以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门响了,靳朝没有回头,也没有动,自从那天见过姜暮后,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太上心。

    三赖走到阳台上,靠在一边,瞧了眼还没动的饭菜,长叹了一声。

    靳朝没有抬眼,只是问了句:“她走了?”

    三赖将手中的开盖式打火机弄得脆香,回道:“不走留下来过年吗?”

    靳朝没再出声,整个人仿若静止了一般。

    “听说你见姜暮的时候还找人弄了条假肢啊?真是够胡来的,别那么急着站,养好了再说。”

    “不急了,她走了我就不急了。”

    良久,三赖突然说了句:“铁公鸡落网了。”

    铁公鸡原名王牧,三月份的时候,有天夜里金疯子跟兄弟喝完酒回车行拿东西,出来在附近打车看见了万老板的奥迪,车子一闪而过,他瞧见后座的人长得很像铁公鸡,但这事,他一直没说,那晚他喝得大,不确定有没有看错,怕万一没有的事胡说八道伤了兄弟们的感情。

    直到比赛那天,金疯子看见突然离开的铁公鸡叫住他问他去哪?铁公鸡神色慌张地说回车行拿东西,之后赶来的姜暮和三赖却说铁公鸡根本没回去,他才感觉到不对劲,可那时候已经迟了。

    当年靳朝吃官司,他的家人忙着他妹的病,身边都是兄弟挺他,就连烟都是兄弟们凑钱整条整条给他往里送。

    后来他跟万老板闹僵了,很多兄弟讲义气也从万记离开了,在他决定出来单干时,王牧知道他缺钱,甚至一句话都没问就掏钱出来跟他合搞。

    从万记离开是一回事,但和靳朝一起搞车行等于公然和万老板为敌,王牧还是站出来了,在他最困难的时候。

    靳朝是个重感情的人,这么多年走过来,把身边的兄弟看得很重,可他也只是个普通人,有情感有软肋。

    他高中时在万记就认识了王牧,共事多年早就像亲兄弟一样默契,正因为王牧对他太了解,才知道他有多谨慎,也知道他对车子的细致和专注,他和靳朝互相扶持多年,不会有第二个铁公鸡。

    在比赛场上,他是靳朝最信任的合伙人,吃饭抽烟上厕所都是轮流去,为的就是保证车子不被外人动。

    所以直到最后一刻赛前检查的时候王牧才动手,那时候的靳朝已经没有时间再试车了,当发动机输出扭矩到最大值,车子就会出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

    可是家人和兄弟之间,王牧选择了家人,而这一次,靳朝是被最信任的兄弟卖了,这对他来说是根本无法躲避的致命一击。

    王牧为他的选择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换来的却是家人的平安无事,这世上的事,有多少决定是身不由己,有多少看似是让你选却根本选无可选的前路。

    最终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靳朝出事后反而排除了嫌疑,跑在第二的男人被锁定了,卢警官他们先一步逮捕了他,经过一晚的秘密审问第二天就把这人放了,后来这人便和万老板来往过密并放出一些消息,引得上头人对万老板起了疑心。

    一旦万老板那头的货源中断了,靳朝这里的渠道就会流通起来,这样他便掌握了一批更庞大的名单,这对案情进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他永远失去了他的左腿。

    姜暮放的烟花救了靳朝一条命,为他争取了两秒的时间,也就是那两秒的时间他解开了安全带。

    卢警官他们赶到的时候,靳朝已经失去了知觉,铜岗没有很好的医疗条件,只能连夜送到更大的市立医院,两次手术人都是没有知觉的,左腿缺血性坏死,为了保命不得不截肢。

    他并不是神,没有金刚护体,也无法料事如神,他只是在他认为对的道路上如履薄冰地走着每一步。

    有收获,也势必要付出代价。

    ……

    三赖看着靳朝,问道:“要起诉吗?”

    他向来无坚不摧的眸光终还是有了裂缝,神情凝滞地盯着某处,三赖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只是最终,他落了两个字:“算了。”

    三赖知道他心里不好受,他又何尝不是。

    他将打火机拍在阳台边说道:“昨天夜里金疯子喊我喝酒,大老爷们哭得跟什么样的,说对不起你,他大意了,今天喊他来,他说没脸见你。”

    靳朝垂下眸,摇了摇头:“你和他说,我后面还有好些事得麻烦他,他不见我可不行。”

    三赖点了点头,忽而又玩笑道:“暮暮走前我跟她说了,要是你不要她,她去那边又过不好,回来我要她,你猜她回什么?”

    靳朝终于视线微动,转头看向他,三赖撇了下嘴角:“她说你不会不要她的。”

    说完两个人都沉默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三赖敛了表情,有些认真地问道:“真决定了?”

    靳朝看着阳台外湛蓝的天空,陷入了某种回忆里:“她妈妈怀她的时候身体一直不好,八个多月早产生下的她,刚出生的时候就4斤多,我跟她爸在玻璃外面看见她躺在保温箱里,那时候我在想,这么小的人能养活吗?

    所以从小能让着她的地方我都尽量让着,总觉得她能养活不太容易,吃东西又挑,吃的也少,还总是发烧感冒,一到换季就得往医院跑,特别爱哭,看到一点大的虫子都要伸手要我抱,能被吓得哭半天。”

    三赖靠在阳台边安静地听着,想到那个画面嘴角微扬,靳朝想起暮暮小时候的样子,眼里总算有了点光:“也好哄,打个岔说个其他事她就笑了。小时候想,她以后嫁人了,一定也得找个会哄她的,知道她脾气,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害怕什么,讨厌什么,万一要是找个让她吃苦的,我可不揍死他。”

    靳朝的神情渐渐暗了下来,整个人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落寞寂寥,嘴角泛着苦笑:“你说…我总不能揍死我自己吧?把她留在身边,让她以后跟着我吃残疾人津贴吗?”

    “三赖啊,我是个废人了……”

    他缓缓抬起头,轻风拂着合欢花,再远处夕阳的光辉渐渐消失,归于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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