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术吓得满头大汗,大声嚷嚷:“朗哥,你刚干嘛?难道是觉得丧尸太饿,想要舍己为尸一次?”
朗稔一点也没有差点丧生丧尸之口的惊险,老神在的说:“好歹是小朋友的武器,扔掉可惜。”
顺手把铁锹往任榆跟前递:“喏,你的。”
车内顿时安静下来。
任榆自上车就没说过一句话,腰背挺得笔直,一脸冰冷,浑身散发着‘不要惹我’的气息。
纪念之本想向他表达救命之恩,在对上他的神情时,也只得默默的怂了。
任榆盯着眼前的铁锹,一秒后,接了过来。
车内气氛有回升的迹象。
然而——
任榆长长的睫毛轻抬,直勾勾的盯着朗稔,一字一句的说:“你,弄脏了我衣服和头发。”
他握紧手中的铁锹,目光藏着好几把刀。
车内的温度,嗖嗖往下掉。
朗稔脸上的笑容不变,眼里的笑意却在减退,他与任榆对视,半晌,漫不经心的说:“那又怎样?”
朗稔不在乎的态度勾起任榆的怒火,他忽然动了。
就连朗稔都没料到任榆突然动手,等他反应过来时,脖子已经被任榆锁住。
手中传来的力量让他相信,如果任榆真的要杀他,将会轻而易举捏断他脖子。
“朗哥!”
前方响起一声枪上膛的声音,一只枪悄悄顶在任榆脑后。
“放开他。”孟元白冷冷的说。
任榆死死盯着朗稔的眼睛,没管身后。
朗稔眯了眯眼睛,缓缓伸出手,做投降状,目光移向孟元白:“元白,放下枪。”
孟元白蹙了蹙眉,最终还是听话的放下。
“小朋友。”朗稔刚一说话,就发现身上的少年瞳孔再次紧缩,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他赶紧补救,“行行行,少年,你先下去成不?你这样趴在我身上,会让我想歪的。”
“当然,你要想一直这样,我也没意见。”
此刻,任榆侧身坐在朗稔怀里,左手成爪锁着朗稔喉咙,右手持着铁锹做防备状。
两人面庞相离不过十公分,身体紧紧相贴,气息相融。
朗稔甚至能感觉到少年瘦弱的身子里藏着巨大的力量。
任榆则感觉到身下的人,散发着与他身体截然不同的烫人温度。
就动作来看,两人十分暧昧。
甚至,朗稔还不怕死的把爪子放在任榆的腰上摸了摸。
啧,真他妈细。
作者有话要说:新人新文,读者宝宝们请多支持,欢迎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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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朗哥见面就撩,啧啧,流氓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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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我不喜欢老鼠
任榆身体猛的一僵。
朗稔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的身子忽的暴起,反手夺下任榆的铁锹,大掌揪住任榆两只白皙的手举过头顶,身子紧紧压在任榆身上。
眨眼之间,两人上下的位置互换。
朗稔目光上移,落到被他攥在手心的手腕,这样看过去,两只手腕合在一起,都没他一只粗!
他的皮肤黝黑,与少年白皙的皮肤行成鲜明对比,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任谁来看,都得想歪。
旁边的纪念之弱弱的冒了个声:“朗哥……”
可惜,没人注意。
朗稔喉结剧烈的滚了滚,身下的少年,怎么看怎么诱人。
他另一手鬼使神差的就往任榆脸上摸去,幸好对方愤怒的目光让他把动作停在原地。
操,朗稔,你他妈这是发情期到了么!
他讪讪的收回手,直起身,松开任榆,笑嘻嘻的说:“哎呀,我的错我的错,不逗你了,你说吧,你想要我怎么做?只要哥能做到的,都给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