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修斯的目光强势,他先伸出了手,“你好,我是芙洛拉的朋友,卢修斯。”
斯宾塞却并没有伸出手的打算,只是对着卢修斯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勉强算是微笑的表情,说道:“不好意思,人手上有太多的细菌,如非必要,我们还是不要交换的为好。对了,我是斯宾塞,和你一样,也是芙洛拉的朋友。”
“那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卢修斯紧紧地盯着他问道。
“你和芙洛拉很熟吗?她的每一个朋友你难道都认识吗?”斯宾塞毫不退让的挑衅的反问道,“真不好意思,我也不认识你。”
“唔……”还在昏迷中的沈蔷,发出了一道不舒服的呻丨吟声,斯宾塞连忙用一旁放着的棉签,沾染了水去浸润她干燥的唇。
而卢修斯也意识到现在不是猜测斯宾塞身份的时候。
“医生怎么说的?”
“突然高热导致的昏迷,暂时还没有查出高热的原因,已经用了药,热退了……”斯宾塞有些疲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芙洛拉现在都还没有醒来。”
两个男人同时看向了床上的沈蔷。
她闭着眼睛,头发如同海藻一般散开,高热退去之火,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上,肤色透出几分惨败来。
卢修斯从没有见过沈蔷如此脆弱的样子。
他突然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沈蔷才只有十四岁,个子不高,骨架偏小,在一群西方人里面,瘦瘦小小的,模样倒是挺精致,像摆在商店橱窗里的芭比娃娃。
但就是这样一个让卢修斯以为是娇娇女的小娃娃,在和他们赛车的时候,却让参加那场比赛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恐惧——她的骨子里透着一股子大多数人都没有的狠劲。
那场比赛是一场地下的赛车比赛,后来熟识之后,卢修斯才知道,沈蔷一向是不屑于参加这种年轻人拿命来搏刺激的游戏的——虽然她自己也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屁孩,那天之所以会来,是因为她的一个朋友,被人三言两语一激,报了名,而且还下了不菲的赌注。
沈蔷身边的朋友基本上非富即贵,赌注虽然高,但总归是小头,真正的大头是这场赛车比赛。
然而当前来看了场地之后,那个冲动的孩子就腿软了。
富贵子弟之间的赛车,即便是再怎么贪图刺激,也绝没有玩得那么惊险的,诳他参赛的人选择的赛道,是一段极为陡峭峻险的山路,便是平时慢慢开车都要小心翼翼,生怕出现什么问题,在上面赛车,真是分分钟都有跪的可能。
然而名已经报了,赌注的钱也交了,想要退赛,简单啊,赌的多少钱,赔一百倍就让你走,不然剁你一只手。
大家后台都硬,谁怕谁。
卢修斯就是这样见到的沈蔷。
像他一样看不起沈蔷的人不在少数,几乎是她现身说要代替朋友比赛的时候,现场的口哨声就响成了一片。
卢修斯不愿意这样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就折损在这个地方,还主动站出来说了话,让他们能够用钱解决的事情,就别拿命来搏。
连沈蔷的朋友都被说动了,劝着她回去吧,然而沈蔷却无动于衷。那天的声音太喧嚣,他不太记得周围人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沈蔷在坐上车前说了一句话:“你有我呢,怕什么。”
你有我呢,怕什么。
有沈蔷这样一个朋友,的确是可以无所畏惧的。
山道路窄,大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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