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诚,要快一些哦,不然要迟到了。”陈沫沫大声地叫醒陈诚。
“知道了,妈咪。”陈诚一脸的睡眼惺忪,缓慢地走向餐桌。
“今天煮了蛋蛋哦。”陈沫沫动作熟练地将煎蛋放进盘子里。
“哇!”陈诚的眼睛倏地一亮“好棒,是我喜欢的,不生不熟!”
“呵呵!”陈沫沫看着陈诚一脸的惊喜,脑海竟又出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人影,那个男人
她记得,那时她也会做便当当中饭,两个人在天台一起享受着,他也很喜欢她煎得半生半熟的煎蛋,然后也会如陈诚一样,大呼小叫,如小孩般喜悦。
可每当有人声时,他便会丢下便当,丢下她,让她一个默默地收拾着残羹冷炙,只有一个人
看着陈诚,就如看到了金世成,而他们之间虽然是父子,却有着大大的不同,陈诚没有他的自私和怯懦,而她也没有冷如玉的冷酷和无情。
当真是一个环境造就不一样的人呀。
“叮咚”一声,门铃响起“妈咪,我去开门。”吃得开心的陈诚小朋友很是满足,自愿承担了开门这个重大事情。
瞧,她的陈诚真的很不一样,她好欣慰,这说明她的教育没有失败,她是一个成功的母亲,不是吗?扬起的满足笑容还来不及绽放,便逐渐消逝了。
门外,金世成徘徊在门口,犹豫地是否该进去。
他该进去的,在他下定决心要重新赢回陈沫沫的心时,但是,金世成闭了闭眼,他还来不及消化今天清晨所收到的消息。
乔治昨晚的报告只是一部分,今天早上的报告才真真正正地让他震惊,他怎么也想不到,陈沫沫,她不仅跟他的表哥结婚,竟还有一个孩子!
孩子,他记得那时单纯的陈沫沫总是一脸柔情地说:“她好想,好想有一个像他的宝宝。”那时,他就知道,陈沫沫很喜欢小孩子,不论是不是亲生的,她是一个充满母爱的女人。
金世成呼吸沉重地捂住自己的心脏,他的心脏不停地怦怦跳着,他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结局,甚至自负地以为她只属于他,还自私地相信她会一直等着他回来找她。
她与表哥的婚姻已经深深地打击到了他,如今一个他不能超越的因素横跨在他们之间,就算他想忽视,陈沫沫也绝不会投降,那样喜爱小孩的她,怎么可能放弃这个孩子。
他想将孩子扔给表哥,依表哥的财力,不怕养不起,也不怕没有后妈疼。
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陈沫沫对小孩的喜爱,如果他拆散他们,只怕陈沫沫会因为失去了依靠而崩溃,被他狠狠伤过一回的陈沫沫,他能忍心再一次做出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情吗?
答案是肯定的,他能。
只要能与陈沫沫在一起,就算让他死,他也愿意,小孩子的存在不再是一个问题,就是抱着这份决心,他才来到这里。
右手按下了门铃,没过多久,门开了。
终于,他可以再一次见到她了,他没想过,他看见的不是陈沫沫,而是她与表哥的儿子,陈诚。
她没想过,她竟在见过他之后的隔天,又再一次看见了她的初恋情人,金世成。
“嗨。”金世成主动打招呼。“叔叔,你是谁?”陈诚有礼地问道,一双眼睛好奇地看着来者,这个男人好高大,也好坚实哦!比起大雄的爸爸,他觉得眼前的男人更得他的眼缘。
“”金世成没有与小朋友打交道的经验,连简单的招呼都不会了,再加上眼前这个小孩不是他所出,他真的没有好感。
陈沫沫心里憋得难受,陈诚对金世成的好感应证了父子天性,可惜,陈诚的好意并未搏得金世成的欢心。
这个男人已经不是她以前认识的男人了,尽管他们之间分开了这么多年,可她还是听陈大哥讲了好多他的事情。
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优柔寡断的男人,今天早上的来访不就说明了这点吗?
以前那个善良的他,总是心慈手软,也喜欢小孩子,若是他的性格一直不变的话,那么他大概会很开心有一个小孩子,不管是不是他自己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不会计较的男人。
如今,什么都变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并不适用于他的身上,那双总是犹豫兼忧郁的男孩,已经长大成了一个自信,眼神犀利的魅力男子。
不忍心看着眼前这一幕,陈沫沫逼自己狠心,忽略陈诚的渴望。
“小诚,要上学了。”陈沫沫摸了摸陈诚的头,催促道。
“喔!”陈诚好奇得不得了,可是妈咪都这么说了,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没关系,等放学了,他再向妈咪打听这个帅气的叔叔。
“乖,要快一点哦。”陈沫沫将早餐装进便当盒里,放进陈诚的书包里。
“好了,路上要小心哦。”陈诚上国小开始,她就再也不接送了,让他自己一个人上下学。
男孩子还是不能过度保护,她怕陈诚生在单亲家族,而且当家之主还是妈妈的情况下,变得太女孩子气。
“好,妈咪再见。”陈诚转过头,顿了顿,向金世成挥挥手“叔叔,再见!”
金世成的一双眼早黏在陈沫沫的身上了,就算耳闻,终究还是跨不过自己心里那道坎,直到陈沫沫不满地瞪着他,他才勉为其难地说道:“再见!”
饶是如此,陈诚本是黯淡的笑脸恢复了灿烂笑容,开开心心地上学去。
当陈诚活泼的身影消失在陈沫沫的视线里,陈沫沫才正视眼前的男人,冷淡有礼地询问:“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什么事情?金世成心里苦笑,他想跟她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他希望她能做他的妻子,可以吗?
呵,只怕以陈沫沫的刚硬的性格,会一拳挥向他,然后一脸的鄙视,头发甩甩,转身离开。
他毫无准备,就一个人冲到了她的家里,还抱着这些令人作呕的想法。
“我”他开不了口,头好像有些晕,他甩了甩头,可甩不去那一阵阵的眩晕。
“你没事吧?”陈沫沫上前扶住他的手肘,她不该做出这种不合时宜的动作,可这个动作完全是一种惯性。
是的,那时的他,也是这样常常身体不好。
“你是不是没吃早饭?”陈沫沫还是因为惯性,自然而然地问出口。
他以前就有这个毛病,早上起来会头昏,只因为他有低血压,如果不进食,便会站不住。
“我先扶你进去,我做了早餐。”基于心软,这一次无疑是将她多年以来的生活面貌,毫无保留地一一呈现给他看。
穿过他的腋下,陈沫沫认真地低头看着地,一个不留神,错失了金世成嘴角得意的笑容。
他早已今非昔比了,他的体弱多病,那是过去了;在他去了美国以后,他就焕然一新,脱胎换骨了。
他努力运动,每天跑步跑到他无法呼吸才会停止,伏地挺身做到他的手臂撑不起来为止。
陈沫沫握着他的手臂,心里有种古怪,明明是瘦骨嶙峋,没什么质感的男人,现下手臂上是二头肌,小肮上虽没有六块肌这么夸张,不过也相差不远了。
癌下身子,金世成深深地闻着陈沫沫散发着幽香的黑发,有多久了,怀里这具软香温玉让他好怀念!
感觉耳畔传来沉重的呼吸声,陈沫沫抬头一看,一张俊脸近在咫尺,让她狠狠地抽了一口气,质问道:“你干什么!”
天哪!她居然没有推开他,只是在嘴上问问,真是丢脸死了,她应该推开他的,可推开他,又会担心他会晕倒。
果然,女人的名字叫脆弱呀!她太容易心软了,她以为经过这么几年,再一次遇见他,她能镇定淡然,没想到呀,她还是避不开以前养成的习惯,还是说,这么多年来,她对他的感觉一直没有变吗?
不!她不能接受,从前的心魔一直存在心中无法抹去,让她如何能毫无芥蒂地面对他,无怨无悔,她做不到!
“我”金世成偷香不成,反被抓到,心里一急,只能无辜地说:“我好难受!”
陈沫沫不是白痴,知道他是无病呻吟罢了,可是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她舍不得,也做不出。
“我先扶你坐下。”陈沫沫让他安坐在桌椅旁,然后往厨房走去。
金世成摸摸额头的汗水,夭寿哦!他早已经不是以前的他了,为什么一紧张还是会流汗呢?他以为自己早就改掉这个习惯了。
当初为了能更快地接手金氏集团,他排除万难,连自己那懦弱万分的性格都给丢在角落里去了。
若是高中同学会的话,怕是没人能认出他了,他的改变的真的太大了,陈沫沫将粥倒进碗,不时分出一些心思。
现在的他,外貌由原先的奶油小生变为了菁英美男子,不仅如此,温柔的眼神也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老练深沉的眼神。
她微微转了转头,便看到他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正在打量着她的居所。
既然能知道她的住址,那么她与陈大哥之间的事情,他应该也知道,不然就不会来找她,不过,他找她是为了什么?是要为以前的所作所为道歉吗,还是因为陈大哥告诉了他一切,他觉得愧疚,所以想要夺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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