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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阿托斯当宝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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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已经逃之夭夭,而米拉迪还在有气无力地向他做着威胁的手势。就在达达尼昂的身影在她的视野中消失的一霎那,她晕倒在卧室里。

    达达尼昂神色慌张,不顾凯蒂可能发生的一切,连奔带跑地穿过半个巴黎,一直到阿托斯的门前才停下脚步。他精神的失态,那刺激他的恐怖,追踪他的几个巡逻兵的叫喊,以及一大早赶路办事的几多行人的嘲骂,只是催促他加快了飞奔的脚步。

    他穿过庭院,登上阿托斯的二层楼,声震屋宇地敲着房门。

    格里默睡眼惺忪地前来开门。达达尼昂饿虎扑羊般地冲进前厅,几乎撞翻了格里默才闯进屋内。

    虽然可怜的跟班素来缄默,但他这一次终于开口说话了。

    “喂,哎呀呀!”他大叫道“要干什么嘛,您这个横冲直撞的女人?您找什么,女人家?”

    达达尼昂脱下帽子,从女人斗篷下伸出双手;当一眼看到他那胡髭和那无鞘的剑锋,可怜的小鬼才发现,和他打交道的原来是个大男人。

    这时,他以为闯进了一个杀人歹徒。

    “救命啊!来人呀!救命啊!”他大声嚷着。

    “住口,可怜鬼!”青年人说“我是达达尼昂,你认不出我啦?你的主人在哪儿?”

    “您,达达尼昂先生!”惊惶不已的格里默叫道“不可能!”

    “格里默,”穿着睡袍的阿托斯说着走出套间“我想你终于敢开口说话了。”

    “啊!先生!这是因为”

    “别说话。”

    格里默只是用手向他的主人指一下达达尼昂。

    阿托斯认出了他的伙伴。虽然他秉性冷静,但眼前看到的这副奇特的打扮,逗得他哈哈大笑起来:歪戴着女人的帽子,长得拖到皮鞋的裙子,卷起的衣袖以及因激动而紧绷的胡髭。

    “请不要笑了,我的朋友,”达达尼昂大声说“看在上天的份上,请不要笑了,因为,用我的灵魂发誓告诉你,实在没有什么可笑的。”

    达达尼昂说这番话时神态严肃,面部露出真实的恐怖,阿托斯立刻握住他的手大声问:“你受伤了,我的朋友?你的脸色好苍白呀!”

    “没有受伤,但我刚才发生了一起可怕的事情。就你一个人在家,阿托斯?”

    “那还用问!这时候你想谁会在我家?”

    “那好,那好。”

    于是达达尼昂匆匆走进阿托斯的房间。

    “喂,请讲呀!”阿托斯一边说一边关上门,随后又插上门闩以免来人打扰。“是国王死了?还是你杀死了红衣主教先生?瞧你一副惊慌的样子,说呀,我真的担心死了。”

    “阿托斯,”达达尼昂说;他脱去女人的衣服,露出贴身衬衣“你准备听一个难以置信的闻所未闻的故事吗?”

    “先穿上这件睡衣吧,”火枪手对他的朋友说。

    达达尼昂穿上睡衣,但因他仍心有余悸,把一只袖子当成另一只袖子了。

    “是怎么回事?”阿托斯问。

    “是这么回事!”达达尼昂倾着身,压低声音在阿托斯耳边说“米拉迪的肩膀上烙有一朵百合花。”

    “啊!”火枪手仿佛心脏中了一颗子弹似地失声叫道。

    “这么说,”达达尼昂问“你肯定那一个人真的死了?”

    “哪一个人?”阿托斯说话的声音是那样的低,达达尼昂几乎没有听清。

    “是呀,就是有一天在亚眠你对我说过的那个女人呀。”

    阿托斯双手抱头,低吟一声。

    “这个女人大约二十六、七岁。”达达尼昂接着说。

    “金黄头发,是不是?”阿托斯问。

    “对。”

    “淡蓝色的眼睛,闪着奇特的光,长着乌黑的睫眉?”

    “是呀。”

    “高个子,很苗条?左上颌犬齿旁缺颗牙。”

    “对呀。”

    “百合花不大,颜色是红棕色,像是在上面敷了一层颜料后又退了色。”

    “不错。”

    “而你说她是英国人?”

    “别人都叫她米拉迪,但她也许是法国人。不管这一些,反正温特勋爵只是她的小叔子。”

    “我想见见她,达达尼昂。”

    “当心,阿托斯,当心呀!你过去曾想干掉她,而她又是一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女人,她不会放过你。”

    “她什么也不敢说的,因为她一说就等于不打自招了。”

    “她什么都干得出来!你可曾领教过她发火?”

    “没有。”阿托斯说。

    “那简直就是一只母老虎!一头母豹!我亲爱的阿托斯!

    我真害怕给我们俩招来一场可怕的复仇!”

    达达尼昂于是叙述了事情发生的一切,米拉迪失去理智的狂怒,以及她以死相拼的威胁。

    “你说得对,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我可以为一根头发献出我的生命,”阿托斯说“幸好,我们后天就要离开巴黎,十之八九是去拉罗舍尔,而一旦动身”

    “她会对你紧追不放,直至天涯海角,阿托斯,假如她认出了你。那就让她的仇恨在我一个人身上发泄好了。”

    “啊!亲爱的!她杀了我又怎么样!”阿托斯说“难道你突然以为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在这一切背后有某种可怕的秘密,阿托斯!我相信,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间谍。”

    “要是这样,你倒要当心。如果红衣主教为伦敦事件没有对你高度赞赏,那么就会对你深怀仇恨;但归根到底,由于他丝毫不敢对你公开指责,而又必须让复仇获得满足,尤其这是红衣主教的仇恨,所以你倒要当心呀!倘若你出门,不要一个人;倘若你吃饭,心里要有数;一句话,对一切要提防,哪怕是你的影子。”

    “只要能顺顺当当地挨到后天晚上就万事大吉了,”达达尼昂说“因为一入伍,我们要害怕的只是男人了,我希望如此。”

    “这期间,”阿托斯说“我就放弃隐居计划,陪你到处走一走。你现在就该返回掘墓人街,我陪你去。”

    “可是不管离这儿多么近,”达达尼昂说“我也不能像这样回去呀。”

    “可不,”阿托斯说,他拉了一下铃绳。

    格里默走进屋内。

    阿托斯向他打一下手势,要他去达达尼昂的家拿回一些衣服来。

    格里默用另一种表示回答说,他全明白,然后就出发了。

    “这下行啦!不过这并不是提前装备我们哟,亲爱的朋友,”阿托斯说“因为,倘若我没有说错,你将所有的衣服都留在米拉迪的闺房里了,她大概不会想着再还给你。幸好你有她的蓝宝石戒指作抵押。”

    “蓝宝石戒指是属于你的,亲爱的阿托斯!你不是对我说过,那是一枚你的家传戒指吗?”

    “是的,据家父过去告诉我,他花了两千个埃居买来的;是他送给我母亲结婚礼品的一部分,那只戒指美极了。后来家母又将它给了我;而我呢,我真发了疯,不但没有珍藏那枚戒指,反而把它送给了那臭女人。”

    “那么,亲爱的,你就收回那枚戒指吧,我明白,你应该珍惜它。”

    “我,经过了那个臭女人的手我再收回来!绝不会要!因为那枚戒指已被玷污了,达达尼昂。”

    “那就卖掉它。”

    “卖掉我母亲传下来的钻石!坦率告诉你,我把这看成是对圣物的亵渎呀。”

    “那就当掉它,一定能当上一千多埃居。有了这笔钱,你的事就好办了;等你以后有了钱,再去把它赎回来。当你再拿到那枚戒指时,它的旧污点已被洗掉了,因为它被高利贷者的手摸过了。”

    阿托斯莞尔一笑。

    “你是一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你以永恒的快乐,重振陷入苦恼的可怜智慧。那好,就这样,当掉这枚戒指,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你拿五百埃居,我拿五百埃居。”

    “你想到哪里去了,阿托斯?我不需要这五百钱;我在禁卫军里当差使,卖掉我的马鞍子,这笔数就到手了。我需要办些什么呢?为普朗歇买匹马,就这些。再说,你忘记了,我也有一枚戒指呀。”

    “我似乎觉得,你比起我来,更爱你的戒指,起码我相信我看出是这样的。”

    “不错,因为它不仅能在绝境中将我们救出窘困,而且还为我们排除艰险;它不仅是一块珍贵的钻石,而且也是一件具有魔力的法宝。”

    “我不懂你的意思,但我相信你说的话。那咱们再回到我的戒指,或者说得确切些,再回到你的戒指上来吧;你一定要拿走我们当来的一半钱,要不我就扔进塞纳河,而且我怀疑会像波利克拉特1那样,相信有条什么殷勤的鱼,能把戒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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