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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阿托斯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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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达尼昂把他们离开以来京城发生的情况,向阿拉米斯作了介绍。这顿丰盛的晚餐,使他们一个忘记了论文,另一个忘记了劳累。达达尼昂见阿拉米斯很快活,便对他说:“现在就差阿托斯的情况还不清楚了。”

    “你认为他会遇到什么不幸吗?”阿拉米斯问道“阿托斯可非常沉着,又非常勇敢,而且剑术非常娴熟。”

    “是的,说得对。阿托斯的勇敢和机灵,我比谁都了解。不过我呢,宁愿以剑对长矛,而不愿意以剑对棍棒。我担心阿托斯挨了仆人的打,仆人打起人来,又狠又不肯轻易住手。所以,老实讲吧,我想尽快动身。”

    “我尽量陪你去,”阿拉米斯说“虽然我觉得自己还不大能骑马。昨天,我用墙上你看见的那根苦鞭抽自己,可是这种虔诚的练习实在太疼,坚持不下去。”

    “亲爱的朋友,从来没有见过用鞭笞治枪伤的。你是因为身体不好,身体不好脑子也就不够清醒,所以我原谅你这种作法。”

    “那么你几时走?”

    “明天天亮就动身。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你要是行,我们就一起走。”

    “那么明天见,”阿拉米斯说“你就是铁打的,也需要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达达尼昂去阿拉米斯房里时,看见他伫立在窗口。

    “你在那里看什么?”达达尼昂问。

    “老实说,我是在观看马夫牵着的那三匹骏马。骑着这样的马旅行,那真是享受王公般的快乐。”

    “那好啊,亲爱的阿拉米斯,你就去享受这种快乐吧,那三匹马之中有一匹是你的。”

    “啊!真的吗?哪一匹?”

    “三匹中任你挑一匹。我骑哪一匹都一样。”

    “马背上华丽的马铠也归我吗?”

    “当然。”

    “你莫不是开玩笑,达达尼昂?”

    “自从你会讲话以来,我就没开过玩笑。”

    “那两边描金的革囊、天鹅绒鞍褥和销银钉的鞍子全归我?”

    “整个儿归你,就像踢蹬前蹄那匹归我,转圈子那匹归阿托斯一样。”

    “喔唷!这可是三匹少有的好马。”

    “你喜欢它们,我很高兴。”

    “这是国王赏赐给你的吗?”

    “肯定不是红衣主教所赐。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必操心啦,你只想三匹之中有一匹归你所有就成了。”

    “我要黄头发的马夫牵着的那一匹。”

    “好极了!”

    “天主万岁!”阿拉米斯喊道“这一下我的伤口一点也不疼啦。就是身中三十颗子弹,我也要骑上去。啊!乖乖,多漂亮的马镫!喂!巴赞,过来,马上过来。”

    巴赞没精打采出现在门口。阿拉米斯吩咐道:“擦亮我的剑,整理我的毡帽,刷干净我的斗篷,再把我的手枪都装满弹药!”

    “最后这一项多余啦,”达达尼昂打断他说道“革囊里有装好弹药的手枪。”

    巴赞叹口气。

    “行啦,巴赞先生,心放宽一些,”达达尼昂说道“人不论干哪一行,都可以进天国的。”

    “先生已经是功底很深的神学家!”巴赞说着几乎要落泪了“他会成为主教,也许红衣主教呢。”

    “行啦,可怜的巴赞,看你,好好思量吧。请问当教士有什么好?又不会因此就不去打仗。你不是看见吗,红衣主教就要头戴战盔,手持方槊去打第一仗啦。还有拉瓦莱特的诺加雷先生又怎么样?他不也是红衣主教吗?你去问问他的跟班为他包扎过多少次伤口。”

    “唉!”巴赞叹息道“这些我知道,先生。如今这世道一切都乱套啦。”

    说到这里,两位年轻绅士和可怜的跟班下了楼。

    “帮我抓住马镫,巴赞。”阿拉米斯说。

    阿拉米斯像平常一样潇洒和轻松地跨上了马背。可是,那匹桀骜不驯的马连续蹦达、腾跃了几下,颠簸得他疼不可挡,顿时脸色煞白,身子摇摇欲坠。达达尼昂估计可能发生意外,眼睛一直没离开他,见状连忙跑过去,张开双臂接住他,把他送回房间。

    “行了,亲爱的阿拉米斯,好好养伤吧,”达达尼昂说道“我一个人去寻找阿托斯。”

    “你真是一个铁打的汉子。”阿拉米斯对他说。

    “不,只是我比较幸运,没有别的。不过,在等我这段时间你怎样打发时光呢?不再写论文,不再论述用手指头行降福礼了吧?”

    阿拉米斯莞尔一笑。

    “我写诗。”他说道。

    “好,写带香味的诗,与谢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给你的信一样香的诗。也给巴赞讲讲做诗的法则,这会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那匹马嘛,每天骑一小会儿,运动运动慢慢就会习惯。”

    “啊!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说“你回来时,准会见到我准备好跟你走啦。”

    他们互相道别。达达尼昂嘱咐巴赞和老板娘照顾好他的朋友,十分钟之后就向亚眠奔驰而去了。

    他怎样寻找阿托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托斯呢?

    阿托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很可能已经死了。一想到这里,达达尼昂顿时脸色阴沉,止不住连叹几口气,低声发誓要为阿托斯报仇雪恨。在他的三个朋友之中,阿托斯年龄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恶方面,表面上与达达尼昂距离也最大。

    然而,达达尼昂明显地偏爱这位绅士。阿托斯高贵不凡的外貌,他甘于默默无闻而不时闪烁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变的、使得他最容易结交的平易近人的态度,他的强颜欢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见的冷静沉着的勇敢无畏气概,总之,他的许多优点,在达达尼昂心里引起的不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钦佩。

    实际上,阿托斯在心情愉快的时候,足可与潇洒、高贵的廷臣特雷维尔先生媲美,甚至还略胜一筹。他中等个儿,但体格非常结实,非常匀称。五大三粗的波托斯,论体力在火枪队里有口皆碑,但他好几次与阿托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风。阿托斯目光炯炯,鼻梁笔直,下巴的轮廓酷似布鲁图1,整个头部显示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庄重而高雅的气质;他的双手从来不加修饰,使得经常用杏仁霜和香油涂抹双手的阿拉米斯万分遗憾;他的嗓门又洪亮又悦耳。除了这一切之外,阿托斯还有一个难以描述的特点:他虽然总是使自己默默无闻,不引人注意,但是对上流社会以及最显赫的社会阶层的习俗,却了解得细致入微;他最细小的行动,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名门世家子弟的习惯。

    <font style="font-size: 9pt">1古罗马将军,曾参与刺杀独裁者凯撒。

    就是请人吃一餐饭,阿托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传的或自己获得的地位,给他安排适当的座次。关于纹章学,阿托斯了解全国所有贵族家谱,了解它们的世系、姻亲、勋徽和勋徽的来龙去脉。他通晓各种礼仪,连细微末节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领主有些什么权利,还精通犬猎和鹰猎技术,有一天他聊起这种非凡的技术,令国王路易十三惊讶不已,虽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认为是这方面的行家。

    像那个时代的所有大贵族一样,他骑术娴热,善于使用各种兵器。而且他受的教育非常全面,连经院学方面他都有着丰富的知识,而当时具备这方面知识的绅士有如凤毛麟角;平时,阿拉米斯爱说两句拉丁文,波托斯假装也懂,阿托斯却脸上露出微笑,有两三次甚至纠正了阿拉米斯不自觉犯的基本文法错误,例如纠正一个动词的时态或名词的变格,使他的两个朋友惊愕不已。除此而外,在品行方面他也无懈可击,尽管在那个时代,军人很容易违背宗教和良心,情夫很容易抛弃现代人非常细腻的感情,穷人很容易无视“摩西十诫”中的第七诫1。所以,阿托斯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凡的人。

    <font style="font-size: 9pt">1即不可偷盗。

    然而,人们却看到这个天性出众,体格健美,品质优秀的人,不知不觉地变得沉迷于物质生活,就像老年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变得愚钝一样。阿托斯在没有钱吃吃喝喝的日子,——这种日子是常有的——他身上光彩照人的那一部分就彻底熄灭了,仿佛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于是,那个半神半人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耷拉着脑袋,两眼无神,说话迟钝吃力,经常成小时地久久盯住面前的酒瓶和酒杯,或者盯住格里默。这位跟班已经习惯于根据人的动作去办事,而且能从主人没有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细小的愿望,并立即给以满足。四个朋友有时聚在一起,阿托斯极少开口说话,偶然说一句,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可是,阿托斯喝起酒来,却一个人抵得上四个。这时,他除了更明显地皱起眉头,脸上现出深深的忧愁之外,没有别的任何表情。

    我们知道,达达尼昂是个爱寻根究底,思想敏捷的人。尽管他在这件事情上很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但阿托斯这样忧愁的原因一点都摸不透,也没有发现造成这种抑郁的遭遇。阿托斯从来没有收到书信,他办任何事都从来不瞒着他的三位朋友。

    看来只能说,酒是造成阿托斯忧愁的原因,或者反过来讲,他饮酒只是为了解愁,而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这种解愁的方法只能越解越愁。这种极度的忧愁不能归咎于赌博,因为阿托斯在赌台边的表现与波托斯相反:波托斯赌赢了就唱歌,赌输了就骂街;阿托斯呢,赌赢了和赌输了一样无动于衷。一天晚上在火枪手俱乐部,他赢了三千比斯托尔,随后不仅输了,连节日系的绣金腰带也输了,接着呢,不仅把这一切重新赢了回来,还多赢了一百金路易。而在整个过程之中,他那漂亮的黑眉毛动都没动一下,他那双手一直保持着珍珠般的光泽,他的谈话这天晚上是愉快的,但始终愉快而平静。

    阿托斯不像我们的邻居英国人,脸色会随着天气变坏而变得阴沉。一年之中越是天气好的日子,他就越忧愁;六月和七月,对阿托斯来讲是可怕的月份。

    他并不为现在发愁;谁对他谈起未来,他就耸耸肩膀。因此,他的隐私存在于过去,正如达达尼昂隐隐约约听过的一样。

    阿托斯即使在喝得烂醉如泥之时,不管人家怎样巧妙地盘问他,他的眼神和嘴巴都不会透露出任何东西。围绕着他整个人的这种神秘气氛,使他更加引起别人的兴趣。

    “唉!”达达尼昂想道“可怜的阿托斯可能已经死了,由于我的过错而死了。是我让他参加干这件事的。对这件事,他既不知道起因,也不知道结果,从中得不到任何好处。”

    “先生,何止这些,”普朗歇说“我们的性命很可能是多亏了他才得以保全的呢!还记得他当时喊的话吧:‘快走,达达尼昂!我上当啦。’他把两支手枪的子弹打光后,当时传来多么可怕的剑声!简直可以说有二十个人,甚或二十个疯狂的魔鬼在向他进攻。”

    这几句话说得达达尼昂感情更加冲动,他用马刺催马快跑。那匹马根本不需要催,载着骑手奔跑起来。

    将近上午十一点钟,亚眠在望了。十一点半,他们到了那家该死的客店门口。

    达达尼昂一直在考虑怎样狠狠报复那个阴险的店家,出出心头这口恶气,但这只能从长计议。因此他进入客店,毡帽拉到眼睛上,左手握住剑柄,右手甩得马鞭呼呼响。

    “你可认得我?”他对上前来招呼他的店家问道。

    “我还不曾有这种荣幸,大人。”店家答道,他心里还对达达尼昂那两匹出色的马赞叹不已呢。

    “噢!你不认识我?”

    “不认识,大人。”

    “好吧,两句话就能使您恢复记忆力。大约半个月前,您狗胆包天,指责一位绅士是伪币犯。您把那位绅士怎样了?”

    店家的脸刷的白了,因为达达尼昂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态度,布朗歇也模仿主人的样子。

    “啊!大人,别提啦,”店家哭丧着脸说道“唉!大人,我为那个误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唉!我倒霉透了!”

    “那位绅士呢,我问你他怎么了?”

    “请听我说,大人,请您宽恕。咳!请您开开恩坐下来。”

    达达尼昂又生气又着急,一言不发坐下,威严得像个审判官。普朗歇神气地靠着他的椅背站着。

    “事情是这样的,大人,”店家哆嗦着回答“现在我认出您来了,在我与您提到的那位绅士不幸地发生纠纷时跑掉了的那一位,原来就是您。”

    “不错,是我。所以你明白,你如果不讲出全部实情,我可饶不了你。”

    “那就请听我说吧,您就会知道全部实情。”

    “我听着。”

    “那次我得到当局通知,说一个有名的伪币犯和他几个同伙,全都打扮成禁军或火枪手模样,将到敝店投宿。你们几位大人的相貌,所骑的马以及你们的跟班的模样、通知上都作了描述。”

    “后来呢,后来呢?”达达尼昂催问道。他立刻明白这么准确的通知是从哪里发来的。

    “当局还派了六个人前来增援。我根据当局的命令,采取了紧急措施,以确保认准那几个所谓的伪币犯。”

    “还这样说!”达达尼昂听见伪币犯几个字,觉得非常刺耳。

    “大人,请宽恕我说这些话,不过这正是在下的辩白。我可是害怕当局的呀,您知道,一个开客店的怎敢得罪当局?”

    “不过我再问一遍:那位绅士在什么地方?他怎么样了?是死了还是活着?”

    “请您耐心点儿,大人,咱们就要谈到啦。接着就发生了您所知道的情况,而您匆忙跑掉了,”店家说话挺乖巧,这一点达达尼昂看在眼里“这似乎有利于事情的了结。那位绅士,也就是您的朋友,拼死命自卫。而他的跟班,也是活该倒霉,不知怎么跟当局派来的人吵了起来,当局那几个人是装扮马夫的”

    “啊!混蛋!”达达尼昂嚷起来“你们是事先商量好的。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把你们这班家伙杀光!”

    “唉!没有呀,大人,我们没有事先商量,您一会儿就明白了。您那位朋友,请原谅我叫不上他的姓名,他无疑有一个很体面的姓名,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您那位朋友两枪撂倒两个人之后,就拔出剑,且战且退,刺伤了我手下一个人,又用剑背将我击昏过去。”

    “刽子手,你有完没完?”达达尼昂喝问道“阿托斯,阿托斯怎样了?”

    “他如同我向大人您说的一样且战且退,正好退到了地窖的梯子跟前。地窖的门是开着的,他就把门上的钥匙拔下来揣在身上,从里边把门堵上了。我们想他在里面反正跑不掉,就任凭他呆在地窖里。”

    “原来如此,”达达尼昂说“看来并不是非杀掉他不可,而是要把他关起来。”

    “公正的老天爷!您说我们把他关了起来,大人?是他自己把自己关起来的,我向您发誓。首先,他干的也够狠的,一个人当场被他打死,另外两个被他刺成重伤。死的和伤的都被他们的伙伴抬走了,此后我再也没有听见提起过他们。我自己恢复知觉后,就去找省长,向他禀报了事情的经过,请示怎样处置被关在地窖里的那个人。可是,省长似乎大吃一惊,说我禀报的事情他毫无所知,我收到的命令并非他发出的,如果我对任何人讲他与这次鲁莽行动有关,他就把我吊死。看来我搞错了,抓了不该抓的人,而让该抓的人逃走了。”

    “可是阿托斯呢?”达达尼昂嚷道,听说当局对事情撒手不管,他更加按捺不住了。“阿托斯怎么样了?”

    “我急于想弥补自己的过错,”店家接着说“就向地窖走去,想把里面的那个人放出来。唉!先生,他简直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恶魔。听说愿意让他自由,他说这是给他设的一个陷阱。他说我们必须接受他的条件,他才出来。我对他说话简直是低声下气,并不掩饰因自己攻打国王的火枪手而陷入的不妙处境,对他说我准备接受他的条件。

    “‘首先,’他说,‘我要求把我的跟班全副武装的还给我。’“我们连忙接受了这个条件,因为,您知道,先生,我们准备满足您的朋友的一切要求。格里默先生——他虽然不肯多说话,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格里默先生遍体鳞伤,被送进了地窖里。他的主人接住他,又把门堵起来,并且命令我们呆在店里。”

    “可是,他到底在哪里?”达达尼昂吼起来“阿托斯在什么地方?”

    “在地窖里,先生。”

    “该死的,你怎么从那时以来一直把他扣押在地窖里?”

    “仁慈的天主!不,先生。我们把他扣押在地窖里?!您不知道他在里面,在地窖里干什么!啊!先生,如果您能让他出来,我今生今世对您感恩不尽,会像对主保圣人一样对您顶礼膜拜。”

    “那么他还在里面,我能在里面找到他?”

    “当然,先生。他硬要呆在里边。每天我们从通风孔里用叉子递面包给他,他要肉就递肉给他。可是,唉!他用得最多的并不是肉和面包。有一次,我想和两个伙计下地窖去,他马上大发雷霆。我听见他给手枪上膛,他的跟班给火枪上膛的响声。我们问他们想干什么;那位主人回答说,他们主仆二人有四十颗子弹,他们就是打完最后一颗子弹,也不准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下到地窖里去。于是,先生,我便跑到省长那里去诉苦。省长对我说,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谁叫我侮辱住到我店里的尊贵的爵爷们呢,这是对我的教训。”

    “这就是说,从那时以来”达达尼昂说着看到店家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发笑。

    “这就是说从那时以来,”店家接着说“我们的生活真是惨得不能再惨了,因为,先生,您该知道,我们的所有食品和饮料全贮存在地窖里。那里面有我们的酒,整瓶整桶的葡萄酒和啤酒,有食油和调味品,有咸肉和香肠。我们不能下去取,就没有办法给来店里的客人提供吃喝,所以店里天天亏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里呆一个礼拜,我就破产了。”

    “那是你罪有应得,可笑的家伙!凭我们的仪表难道看不出来,我们是贵族而不是伪币犯?”

    “看得出来,先生,看得出来。您言之有理。”店家说道“啊!请听,请听!他在里面发火啦。”

    “大概有人打扰了他。”达达尼昂说。

    “可是,非得打扰他不可呀,”店家大声说“店里刚到了两个英国绅士。”

    “到了两个英国绅士又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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