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找到三七,陆瑾便想早点儿找个客栈休息,却被这闵姓郎中给拦了下来。
“我观少爷乃是风寒之后伤了肺腑,你们既然认识小魁,便是朋友。出门在外多有不便,不如就住在家里,老夫开几幅药与你治了这病。”
外头有人四处寻找自己,虽说容貌变了些,但毕竟不是真的整容,难保不被认出来。
这么一想,住到闵郎中家里,倒是最好的选择。
“那就叨扰老丈了,待我寻了药回来,必定重谢。”陆瑾拱手行礼,又咳。
“不必不必,其实老夫也有私心。那三七生能通气血,熟能补脾胃,老夫很想看看,还望少爷勿怪。”
闵郎中忙回礼,甚是恭敬。
要知道,这时代不管做什么,都讲究师承门派,随便探听别人所知,是种忌讳。
只是,之前陆瑾说了三七的功效,让闵郎中很是动心。
实在忍不住,这才会请陆瑾他们住下,也算是变相讨好。
“这有何难?”陆瑾听了半天,才明白闵郎中的用意。
绕那么多弯,就是为了看看三七,真是……
他可没有什么门户概念。
“老丈若是得空,可以与我们前去,多采挖一些回来研究。咳咳……”
“那真是太好了!少爷,两位,快里面请,老婆子来客人了,快做好吃的来!”
闵郎中高兴的合不拢嘴,带着三人便往后院走。
听到喊声,一位穿着鲜艳银装的丽人,款款走了出来。
只见她头戴冕,身穿褂,脚踩月儿翘头靴,在夕阳光线照耀下闪闪发光!
“这是,尊夫人?”陆瑾有些傻眼。
穿越前,他就知道南疆有很多少数民族同胞,可从来也没见过……
或许有,但大多数已经习惯了汉人的生活方式,没人再穿戴自己民族的服装。
总之,他是从未见过。
“来客人了?”又一个女的从屋里出来。
这女子就差了很多,穿着黑布麻衣,头上盘着一坨,也用黑布裹着,只有脚上的鞋绣了几朵花。
“咳咳,老丈见谅,本少眼拙,误将贵女儿认作夫人了。”陆瑾有些尴尬。
更尴尬的还在后头。
闵郎中摇头大笑,俩女子,盛装的捂嘴偷笑,那黑衣盘头的却是狠狠瞪了他一眼。
“哪来的憨包,大小不分。爹你还笑?”黑衣女子气的脸红。
“这、这、她才是您女儿?”陆瑾险些晕死,毕竟,不管怎么看,那盛装的都显得更年轻啊!
闵郎中的夫人高兴,将女儿拉到身边:“我们彝族,只有嫁了的才会穿红装……咯咯咯,当家的,你把我那些好酒藏哪儿了?拿来,我要款待三位贵客。”
闻言,闵郎中脸皮抽抽,不情不愿。
陆瑾有些奇怪,不过,很快就知道是因为什么了。
闵郎中滴酒不沾,夫人却是豪爽的很。
“来来来,我敬三位。相逢即是有缘,干了干了!”
闵郎中扶额,对自己这夫人,想必也是无语的很。
“夫人真乃女中豪杰……令媛亦是巾帼不让须眉!”
之前说错话,陆瑾这会儿可不敢再得罪闵郎中的女儿。
小姑娘也是爽快的很,酒喝了不少,一点没有汉女的做作。
“本少有病在身,只能以茶代酒,借花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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