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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六章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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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吗?在时空的彼岸,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只能想你,因为只有你陪我穿越过了时间,空间。我很担心你,因为我发现,在我的心中,是有多么的爱你。巴茗对赫连琛的思念,与日俱增,开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这三天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许在现实社会中,有的人一生也不可能遇到这样类似的事情。

    因为在这个世界,巴茗尝到了人间的最大悲痛,还有悲痛中午饭的一丝一丝的真情。

    善良如同木槿老板娘,只是第一次见面,便对待巴茗用真心感化,而邪恶的人如同黄妈妈,为了给自己青楼找一个看得过去的女子做新一任的花魁,说白了,就是为了一个新的人生,为了钱,黄妈妈做了很多事情。而她做的事情,竟然是强抢民女,无恶不作,逼良为娼。

    这些所作所为,在现实世界中会有警察,国家的力量让邪恶势力不敢做娼,但是在这个动乱的时代,没有所谓真正公平的社会秩序,袁世凯为什么能够威慑一方?让黄妈妈一听到自己扯了袁世凯的老虎皮做衣服,就吓得什么都不做了,只知道磕头道歉,那是因为袁世凯有实力,他有权力,有金钱,还有很多现代社会所有人都不曾拥有的东西,比如掌握人的生死。

    这就是一个时代的悲哀,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思想中有了一股逆卡顺受的滋味,他们不懂得反抗,就像是被猎人圈养在家里的牲畜,没人敢反抗。

    黄妈妈甚至害怕袁世凯的名头到了不敢去确认巴茗的身份,只是表面已经符合了对黄妈妈的看法,表面看着巴茗就是袁世凯的侄女,黄妈妈就不敢反抗了。

    巴茗睡了一天,到了第二天下午才起床,她不是没有对这些人的防备之心,这也算巴茗的计谋,她怕自己表现得太懦弱,而不像是袁世凯,袁家的大小姐。

    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中的袁家大小姐,从理论上来说是无惧一切的,即使让黄妈妈他们闹腾,也不怕惊起什么惊天波浪。

    因为,袁家大小姐的伯父叫做.袁世凯。

    这是一个充满绝对威慑力的名字,无论在这个世界中,无论是谁?都不能与袁家大小姐对抗。

    下午三点钟,巴茗懒洋洋地起床,自己手臂上还有伤痕,有些疼痛,巴茗一伸拦腰,就感觉到刺骨钻心地疼痛,过了不久,巴茗觉得自己手上已经好多了。

    黄妈妈给的金创药的确非凡,巴茗看向手腕上的伤口,原本乌黑的伤痕已经开始结疤,成为了血痂。

    这些血痂一块一块地掉落,又露出了一块快白嫩的肌肤来。

    这时门外伺候巴茗的丫头蓝雨看脸色地端了一盆洗脚水来,伺候巴茗洗脚,然后又端上丰富的食物,看样子,黄妈妈对待巴茗很上心,因为这些事物中,竟然有燕窝与鱼翅,虽然品质不是很高的那种,但也算得上价值连城。

    巴茗自然看都没看几眼,只是当做平常点心一般的食用,而暗地里偷懒巴茗的黄妈妈看到这一幕,然后皱褶眉头,能够对美味的燕窝鱼翅无动于衷的人,自然是能够抗拒很多诱惑的人。

    而且能做到这个程度,证明这些都只是家常小菜,也只有袁家才能做到如此程度,也只有袁家的人可以不闻不问地把鱼翅燕窝当做漱口水与零食食用。

    既然袁家成了最大权力的家族,自然有的是人给袁家送上各种金钱,奢侈品。

    据说袁世凯是使用奢侈品的祖宗。

    黄妈妈估计,自己整个青楼所有人一年的收入,可能就比得上袁世凯他老人家一天的食费。

    相传有一个军官去面见袁世凯,发现袁世凯正在吃一条鲫鱼,他的晚餐,竟然只是一碗干饭加一条鲫鱼,那个军官很识相的去拍袁世凯的马屁,说袁世凯是如何如何的清廉。

    这个故事是赫连琛给巴茗说的。

    当时赫连琛十分神秘地怎巴茗,“你说怎么着?那个军官下场是什么?”

    巴茗自然开口说:“那还用猜?这个马屁拍的很好,估计那个军官是升官发财。一直成为袁世凯的左膀右臂吧。”

    赫连琛摇摇头说,你猜错了。

    当时那个军官对着袁世凯夸赞他们总统是何等的清廉,堪比一国皇帝的大总统居然只是吃一个鲤鱼与一碗干饭。

    但是把袁世凯气得面红耳赤。

    原来。

    袁世凯这一碗米饭,是由东北最精细的大米组成,而要做这么一碗米饭,估计需要上百人忙活一天。

    那条鱼更加见不得,它只生长在黑龙江的发源地,而且几乎已经绝迹,因为它的肉汁太过美好,很多人都去捕捉,导致了这种鱼差点灭绝。

    那条鱼上面浇灌着美味的汤汁,而这个汤汁,自然而然就是赫连琛说的,用人参做为制糖,那味道,真的叫做销魂。但长白山的人参是大补药,不能多吃,所以袁世凯每一次吃这个鱼的时候,都会把汤汁浇灌得很少。

    这一碗米饭与鲤鱼的价格,可以说是一两黄金一辆佳彦,而且有钱都不见得能够吃上,那个军官去拍马屁,说他们的大总统袁世凯如何如何的简朴清廉。就像是打脸一样。袁世凯甚至觉得有可能那个人在讽刺他,说他清廉,其实是在说反话,用繁华讽刺。请问有那一个清廉的总统吃得一碗饭比一碗黄金哈奢侈的?

    袁世凯自己都这么奢侈,他的家人,估计也差不了多少了。

    巴茗知道这些典故,自然在吃燕窝鱼翅的时候表现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好奇,而且巴茗嫁给赫连琛后,家里自然是锦衣玉食,对这些燕窝鱼翅还是经常有接触的。

    所以对于燕窝鱼翅的食用方法,那些动作,巴茗都拿捏到位,旁边的蓝雨看见巴茗优雅的样子,都在偷偷的咽口水。巴茗对着蓝雨说道:“蓝雨,你也饿了吧,过来一起吃……”

    巴茗对于小姑娘蓝雨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所以特别照顾蓝雨。

    蓝雨却不敢,急忙摆手说道:“不行,小姐……我是下人,做下人就得有做下人的规矩,不然黄妈妈会打我的。”

    小姑娘竟然不敢!!!

    这时黄妈妈也进来了,对着巴茗说道:“小姐,不要让这个丫头坏了规矩。”

    巴茗急忙说道:“没事儿,我是真心喜欢这个丫头,反正这么多,我也吃不了,倒了也未眠可惜了,所以我叫丫头过来一起吃,我在家的时候也喜欢一个丫头叫做红红,每次吃饭的时候赏赐她一起吃饭,就算是我大伯,也没有多说什么话啊?对吓人,就该有赏有罚,如果一位的做样子,那根那些图怒目更有什么区别?”

    巴茗说的头头是道。

    “好……听姑娘的,蓝雨,还不谢谢姑娘,以后要好好伺候姑娘,知道么?”黄妈妈对着蓝雨呵斥到。

    蓝雨看了巴茗一眼,巴茗在蓝雨眼睛中看出了感激,巴茗知道,为了让这个小女孩长得更加面条,这个蓝雨应该是很难吃一顿饱饭的,而且老鸨是一个刻薄的人,即使蓝雨吃饭,也只是吃得那些野菜什么的!没有什么美味的食物。

    蓝雨很久没吃饭了。

    上了桌子,就狼吞虎咽,黄妈妈皱了眉头,但是看到巴茗欣慰的样子,始终没有开口对蓝雨进行训斥。

    巴茗吃了饭,黄妈妈便开口了,黄妈妈说:“小姐,今天晚上就是花魁的选拔比赛,现在我带小姐去衣服亭选一件好看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虽然姑娘今天被选举成为花魁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但还是要打扮一道,我再带姑娘去喝茶,润润嗓子,既然要做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今天晚上姑娘就需要拿出绝活了,姑娘也知道,昨天唱的长恨歌,如果姑娘能够继续唱出那种味道,一定能够一举夺得啊花魁的名声。”

    黄妈妈说完,就带着巴茗去选衣服。

    巴茗选了一件额黄色的裙子,然后巴茗竟然亲自动手,用剪刀把裙子做了一遍,成为了像现代一方洛丽塔风格的裙子,巴茗穿在了身边,黄妈妈都睁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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