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遇安觉得好笑。
明恕惯于在身上扛各种偶像包袱,以前面对萧遇安时扛的是男友包袱——要完美,不能露出任何丑态。当然现在这包袱被甩掉了,已经敢四仰八叉睡在浴缸里,也敢可劲儿往嘴里塞生蒜洋葱。
现在明恕扛着的是队长包袱。既然得带队去看民乐演出,就不能一窍不通,到时候万一得与兄弟们讨论几句,也能胸有成竹地装会儿逼。
萧遇安拿出许久未动的古筝时,明恕正坐在靠椅里,一只手滚动鼠标,一只手揉自己的脚丫子。
琴声响起,明恕一个激灵,往客厅里一看,只见萧遇安正在低头弹奏。
而那曲子,正是他刚才在网上听到的。
“哥,我居然不知道你会弹古筝?我们家居然有古筝?”明恕走了出来。
“前几年我带回来的,当时你不在。”萧遇安说,“后来没怎么拿出来。”
明恕问:“你为什么会学古筝?”
“和任务有关。”萧遇安笑道:“去一个以民乐培训为幌子的人口贩卖组织卧底,临时学了点儿皮毛。”
明恕盘腿坐在古筝对面,听了好一会儿,“我现在对民乐有点儿兴趣了。”
萧遇安未答,因为猜到了他接下去要说什么。
果然,他道:“你会的,我不一定能学会,但我得会欣赏。”
因为位置关系,萧遇安看明恕需要低下目光,明恕看萧遇安则要扬脸仰视。
须臾,萧遇安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过来,我教你。”
演出安排在周六晚上,一共两个小时,七点开始,九点结束。
因为只是预演,说白了就是公开排练,所以没有以购票途径前来的听众。
重案组的队员们嘴上说着没兴趣不想听不想来,但真来了,情绪还是不错,一人拿着一本小册子,正儿八经地翻阅。
经过萧遇安几天的熏陶,明恕已经能和古琴十级爱好者方远航讨论一二了。
方远航对自己这个破案思路特别广的师傅深信不疑,由衷感叹——厉害的人,不管在哪方面都很厉害!
时间一到,演出正式开始,有各乐器独奏,也有合奏。
刚开始时明恕面带微笑,虽然不太能欣赏,却假装听得津津有味。然而没过多久,就渐渐坐不住了。
在家萧遇安弹古筝给他听,他能安安稳稳听一晚上。但换个地方换个人,那种欣赏音乐的心情就没有了。
他很具有自我批判意识地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当不成文化人,欣赏的不是音乐本身,只是弹奏音乐给他听的人。
演出进行到后半段,他实在是不想听了,但又不想提前离场,也不想打瞌睡玩手机——他从小的家教令他习惯对任何职业的人抱有尊重。
时间有些难熬,他索性不再听,而是专注于观察演奏者们。
台上灯光很亮,将每个人的五官、神情照得异常清晰。
明恕的视线从他们脸上扫过,停留在一个弹古筝的女演奏者身上。
她一袭轻纱白衣,袖口、衣领、胸口处有精致的刺绣,长发柔顺地垂在肩上,五官清秀,化着很有古典风格的淡妆,不算特别漂亮,却有一种近似纯粹的仙气。
但与这仙气迥然不同的是,她的右耳耳骨上戴了一枚设计颇具现代感的红色耳钉。
明恕对女性无法抱有爱情性质的喜欢,可正因为此,他能够更加客观地欣赏女性的美。
这位女演奏者让他觉得很舒服。
她眉眼间展现出来的感情,是沉浸者、热爱者才有的。
可明恕总觉得,她看上去很悲伤。
和周围的演奏者相比,这种悲伤分外明显而生动。
可她为什么悲伤?她在悲伤什么?
因为中途耽误了一些时间,九点一刻,最后一首曲子才结束。所有演奏者、幕后工作者上到舞台前致谢,听众们也都站了起来,不管听懂没听懂,打瞌睡没打瞌睡,都热烈地鼓掌。
明恕看了许久,发现那位弹古筝的女演奏者没有出现在舞台上。